我的老板有怪癖,下雨天不发工资可还行?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哦漏!明天又要下雨!
我的心,好痛……
不是我爱太阳爱得深沉,
只是我爱工资爱得疯狂。
十年前,父亲与一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一直都是按月支付工资。从去年开始,公司说因下雨无法工作,所以下雨天并不支付工资。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A1:
您好,用人单位的做法不合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这里所说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指一个月,如果不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公司应当按照之前的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一般因为下雨无法工作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所以公司应当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给您父亲发放工资。如果公司克扣工资,您父亲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超过一个月仍然无法工作,按照各省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通常需要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个地方的规定均有所不同。
2
Q2在私立学校工作两年,每年的寒暑假都要招生。招到学生就有工资,招不到学生的话就一分钱没有,白干活,连请假还要自己垫钱给学校扣。学校收不上来学费就扣老师的绩效,还延缓发工资,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A2:
您好,学校不发工资、扣发绩效、缓发工资的行为均不合法,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权利。
您跟学校之间属于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下达通知要求学校支付,学校如果还是不支付,您不但可以得到应有的报酬,还可以额外得到相当于被拖欠工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的赔偿金。
当然您也可以据此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学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您可以解除与学校之间的劳动关系,要求学校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并要求学校额外支付您经济补偿金(按照您在学校的工作时间,每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工资)。
至于您说的请假扣工资事情,如果请的是事假,学校正常扣除您当天的工资并无不当;如果是病假,学校不能将您当天的工资全部扣除,需要支付您病假工资。
3
Q3本人于2014年1月与现在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入职的时候谈好五险一金,可在入职10个月后,公司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停了公积金。公司是否违约?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3:
您好,参考目前的司法实践,一般来说,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您不能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论是何原因,均不能免除该项法定义务,所以对你来说,不存在违约的说法。用人单位如果拒绝缴纳公积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您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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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丈夫重婚,我该怎样维护我跟孩子的权益?
A4:
您好,我国《婚姻法》第2条、第3条明确规定我国是一夫一妻制度,禁止重婚。
重婚分为法定重婚和事实重婚。法定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事实婚姻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你丈夫符合上列情形之一,即构成重婚。
如果您决定离婚,您丈夫不同意或者双方就财产分割、小孩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不能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您可以根据《婚姻法》第32条要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且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向您丈夫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再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在照顾女方以及子女的原则下做出相应判决。另外,对于重婚,您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您丈夫确实构成重婚,您作为无过错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您丈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积极争取小孩抚养权,同时也可以通过刑事诉讼追究您丈夫构成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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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与前妻协议离婚已五年,她只在五年前给过孩子四个月的抚养费,后来就了无音信。想找她要抚养费,可是作为男人的我却迟迟不敢走向法院,总感觉自己欠前妻的。但我三年前,脚跟不幸粉碎性骨折,没能治好,走不了几百米就痛,又没有固定收入,三年来已经很难坚持了,想起诉前妻却又不知道她人在哪,我该什么办?
A5:
您好,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也应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如果您经济恶化,无稳定收入,无力独自抚养小孩,您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用。若协议约定不需要前妻支付抚养费,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孩子的名义要求前妻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即将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里明确规定了“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抚养费”的请求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您现在不知道她人在哪里,可以先通过法律途径查找其户籍地或经常居所。若下落不明,也可以在您或者小孩住所地法院起诉,再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您前妻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最后您需要或者请求法院执行部门查明您前妻名下是否有财产,便于后续抚养费执行到位。
感谢值班律师:
宋家兴(湖北武汉)
程芳(湖北武汉)
有证据,
理直气壮。
有问题,
大胆提出。
说法君等着你哦~
(主编)王秀敏
(实习小编)汤澄
(实习法务)孙霞 冯俊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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