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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闹酿悲剧,伴娘被推搡坠亡,你还敢让女朋友做伴娘吗?

2017-07-23 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听说现在伴娘都成了高危职业??

婚闹风波愈演愈烈

  这种婚俗是否该延续

    出了事到底谁该负责?



别担心

本期法律咨询

让说法君带您走进生活

 解决法律难题~



1
Q1

您好,本月13日,我村一名22岁伴娘罗某在婚礼过程中,被伴郎们追逐到四楼阳台,由于伴郎们的推搡致使罗某不断靠向阳台护栏,后因石质护栏断裂致使罗某从四楼坠落到一楼地面,伤重死亡。请问,此事件中伴郎们要负什么责任?建筑商是否需要负责任?

A1:

     您好!如果您所述属实,伴郎们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且要承担侵权责任,建筑商如果存在过错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婚礼过程中,罗某被伴郎们追逐到四楼阳台,由于伴郎的推搡使罗某不断靠向阳台护栏,后因石质护栏断裂致使罗某从四楼落到一楼,伤重死亡。在刑事责任上,伴郎们的行为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之规定。如果伴郎们不存在过失,则构成意外事件。

     在民事责任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伴郎们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护栏建筑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建筑商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婚闹,必须进行引导和制止


2

Q2

保定的一个旧小区,交物业费物业一直不作为,楼道灯黑乎乎一片,说是谁用谁修。去年连垃圾也不收了,于是业主捐款清理的垃圾,现在物业搞大动作,本来旧小区停车免费,他们把绿化改成车棚,每月收160的停车费,这又不是物业的地方随便搭个棚子就收费吗?请问律师业主们该怎么办,他们的行为违法吗?

A2:

     您好!物业服务企业随意改变公共用途的行为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于物业管理公司侵犯的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建议小区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需要采取的措施进行表决决定,可以向所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之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怠于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和侵害小区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必须经过全体业主通过集体意志来决定。


3

Q3

冒用他人营业执照在网上卖快餐1个月时间。应承担什么样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A3:   

     您好!冒用他人的营业执照造成他人财产、名誉受到损害对被冒用者承担侵权责任,造成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法》等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冒用者还应承担行政责任,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对列举的上述条文列举的情形,若相关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广告法》、《价格法》等)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应依照其规定执行;若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4

Q4

被人裸照勒索3.8万元,有聊天记录和语音证据,我要怎么办?

A4:

     您好!建议您报警并将证据材料交由警方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因此,对方利用照片勒索您,使用了威胁或要挟的手段,您应当尽快报警处理。




5

Q5

邻居把各种外机装在公共区域(非外机安装区域),是否存在侵权?物业不加阻挠,是否存在管理不当?


A5:

     您好!邻居擅自将外机装在小区公共区域,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物业公司应当予以阻止。

     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邻居擅自将外机加装在小区业主共有的非外机安装的公共区域的行为,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制止。




感谢值班律师:


李琳(广东广州)



生活已经如此艰难,

哪里还承受得起尔虞我诈?

有困难,别担心,说法君来帮您!


(主编)王秀敏

(实习小编)郑佳文

(实习法务)姜雪甜子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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