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今日说法 | 妙龄女子回家途中突遭横祸,真相竟是……

2017-08-27 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看到是这样一个人 

我差不多就明白了 

负能量太多 

他在撒他的负能量 

那我可能就是比较倒霉的那一个 


飞来横祸

2016年9月15日,正值中秋佳节,晚上八点多,广西南宁的孙先生接了一通电话。电话是刚分开不到半个小时的女友小曾(化名)打来的,小曾说,我出车祸了。


电话里传来的声音断断续续,那头的小曾明显已经神智不清了。经过询问电话那头的过路人,赶到医院的孙先生,终于见到女友小曾。孙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看到当时小曾又出血,又吐血,整个人都慌了。经过检查,医院诊断得出结论,小曾右侧颅骨骨折,导致颅内大出血,必须马上进行开颅手术。经过了6个小时的手术,住进监护病房的小曾依旧命悬一线。

背后一脚

试图弄清事情真相的孙先生发现,小曾出事的地方正好是南宁市一个公共自行车的存取点。通过联系技术人员,从控制箱中调取到了当时的监控录像。而这一看,却让人大吃一惊。


监控中,小曾骑着电动车靠着路边行驶,车速很慢,可是就在一辆路过的摩托车路过的时候,小曾瞬间倒地。而从后方放慢的监控录像中,孙先生看到了令自己难以接受的一幕,超车时,骑摩托车的男子抬脚狠狠的朝小曾胯部踹了一脚,小曾这才摔倒在地。



南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之后,立刻联系电视台播放了这段监控视频,向全社会征集肇事者的线索。一夜之间,南宁人的朋友圈都在转发这段视频,舆论四起。小曾的母亲说,小曾平时性格温和,不会轻易与人结怨,真没想到会遭此横祸。小曾还没醒来,昂贵的治疗费用却早已让这个农民家庭入不敷出。


抓捕归案

也就是在此时,事情迎来了巨大的转机。连续几天的集中行动,南宁警方通过缜密的排查大量的视频调阅以及技术手段追踪,终于锁定了踹倒小曾的犯罪嫌疑人。


2016年9月22日凌晨1:00,警方在南宁市五象路一个建筑工地成功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卓某海。随后,警方连夜对卓某海展开审讯,卓某海告诉警方,自己并不认识小曾,那天他喝了点酒在路上看到一名女子独自骑车,就有了抢包的想法。然而,踹倒小曾以后,卓某海看到周围一下子来了很多人,没机会拿包,就离开了。


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卓某海提起公诉,2017年3月27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此次庭审吸引了很多人前来旁听。案发至今,卓某海既没对小曾表示过一丝歉意,也没有做出过任何经济补偿,但是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卓某海居然当庭改口,声称自己不是抢劫,只是一时懵了,就踹了人一脚。法官告诉记者,我国刑法对于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卓某海之所以这么说,就是为了逃避部分刑罚。


正义审判

对于这样一个舆论关注,有着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法院格外慎重。他们选择了三名刑庭的骨干法官组成了合议庭,对所有的证据细节逐一进行仔细查验。经过多次讨论,2017年5月17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定,被告人卓某海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然而卓某海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本案正在二审中。


时隔大半年,小曾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是事故造成的后遗症难以治愈。孙先生说,小曾的头顶还有个洞,自己每次摸到之后,心里都会咯噔一下。小曾说,自己现在连大声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体力差,反应慢,听力受损,就连打个哈欠嘴巴都会痛,再次回到以前的财务岗位上,也觉得力不从心。


 

小曾说,如果没有这件事,她和孙先生已经买房结婚,准备要个孩子。虽然突遭横祸,好在有孙先生一直的陪伴和支持,他们打算在今年登记结婚。小编也希望坚强善良的她,能够走出这段阴影,开始新的生活。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包教授你好,这起案件小曾真是很无辜啊!飞来横祸,好好地骑着车 别人从后面背后踹一脚,身受重伤,您怎么看这个案件呢?


A1:这个飞来横祸的话,我们可以看出来这个祸它是一个人祸,是一个人为制造的一个刑事案件,是一个故意对他人的身体进行侵害的行为。所以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所谓的飞来横祸,是我们刑事司法体系可以去纠正的,也可以通过对于这个行为人,也就是我们所谓的犯罪嫌疑人的这种刑事处罚,以及,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使他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的这种方式,去回复这个被害人的正义。同时,也是我们整个社会对于治安和秩序的一种要求。所以说,这个飞来横祸,对于被害人来讲是一个不幸的遭遇,但同时,也是我们整个刑事司法体系所要去面对的,也是我们必须去面对的,并且也是我们去实现正义的一个前提和条件。


Q2:犯罪嫌疑人做了自我辩护,他说他只是故意伤害不是抢劫,那么一审法院也对这两个罪名,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做了细致论证,也做出了一个谨慎的判决,您怎么看一审法院这个判决?


A2: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这种犯罪的行为的暴力程度是很高的,抢劫罪放在《刑法》第五章也就是侵犯财产权里面。就说它主要的客体还是我们公民的财产,但是又包含了一定的暴力成分在里面,所以称之为复合客体。在复合客体当中,犯罪嫌疑人无论是取得了财产还是造成了被害人轻伤以上的结果,我们都可以给他定抢劫罪。这个案子里面体现的,比较明显的一个防范手段,是我们整个刑事司法体系对这个犯罪的惩罚,可以给我们社会上潜在的犯罪人实施某种意义上的威慑,使他们收敛自己的行为对其他人造成损害或者侵害的这样一种行为产生忌惮。因为我们整个刑事司法体系对于这种犯罪,是有非常灵敏的或者说准确的应激措施的,会很快就起到一个反馈的这样一种手段或者作用。


接下来,咱们看看网友都是怎么说的。



恶行往往生于一念之间

后果常常难以挽回

损害的是他人财产安全

等待自己的终将是法律制裁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节目《飞来一脚》

主编:王秀敏

实习小编:张子亮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往期文章推荐↓↓↓ —————

扎心了!那些年的法庭神剧,懂法的看了哭笑不得

七夕将至,别人忙着秀恩爱我却忙着离婚 |第二辑

今日说法 | 一名滴滴代驾身亡,四个“老板”成被告,他究竟是谁的员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