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贷了高利贷,妻子:"离婚我还用还债不"?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丈夫做生意失败
还落下了一身债
祸不单行
竟被高利贷压弯了腰
离婚到底能让我脱离苦海吗?
不要急,说法君这就帮您来分析
A1:
您好,如果您离婚,虽然您不知情,但仍有可能要继续偿还该笔借款,但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利息,过高的利息不予保护。
首先,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据此条款,您可以具体分析这笔债务是有存在有明确的约定该笔债务是您老公的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知道该笔债务由您的老公承担(《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或者是虚构的,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如果存在,则您不必偿还。否则即使离婚,也应当偿还。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该笔借款,如果超过了年利率36%部分的部分,法律不予以保护,即使是您说的“高利贷”也应当照此执行。
最后,关于30%手续费和利息的问题,现您没有提到您贷款的具体利息是多少。则这30%手续费,一般是您提到的公司规避利息过高的手段。故该笔手续费也应当计入到利息里面,如果高利贷公司通过法院提起诉讼,如果30%的手续费和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年利率36%的部分,超出的部分不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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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工资问题。我的工资人社局核定的是3150,单位扣除六险两金和其他费用后,到账的只有488。单位资金有60%是政府提供的,那60%是不是固定工资,能扣除吗?这样发工资合理吗?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A2:
您好,建议您拿到具体的工资单,到人社局去一一核对,看单位的该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单位资金有60%是政府提供,可见您的单位可能是政府部门或者是事业单位(您没有具体提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不适用于我国《劳动法》,我国有专门的公务员工资或者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系统,工资归人社局核定。并且每个职工都有具体的工资条,您可以到人社局一一核对,如果您的单位扣除了不该扣除的工资,则您单位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您可以向有关部分进行举报,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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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去年公司还欠我年底提成6万,到现在9月份了都没给我。我4月底要他写保证书给我,内容是:**公司于2017年5月底给予(我的名字)60000元提成报酬(2016-2017年度),落款2017年4月26日 公司法人签字手指印。没写欠条,请问这份证明有用吗?能帮我要回钱吗?
A3:
您好,该份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您可以依法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索要您的提成。
第一,该份保证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具有法律效力。上面有公司法人的签字及手印,能够说明该公司欠您的提成事实,虽然没写欠条,但该份保证书与欠条的性质相同。在具体实践中,这份证据能够证明公司欠您提成的事实,则公司就应当偿还。
第二,从律师的角度看,您的这份保证书上,缺少了公司的印章。当然,这只是关于这份保证书上是否更完备的问题,不影响保证书的效力。律师建议您,如果以后再遇到类似问题,不光要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手印,公司的印章也应当盖上,这样能够更好更有效的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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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于2016年受工伤劳鉴九级现在已经辞职,请问我可以得到多少个月的补偿。工资是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计算还是按应发工资计算?包括奖金和加班费吗?
A4:
您好。您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第一,您的工伤鉴定是9级,并且已经辞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37条及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14条规定,您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0个月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8个月工资、停工留薪期期间内的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上述四项补偿是按照您本人受伤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一般是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但是如果单位出现无故克扣工资、少发工资的情形可以依据您应发工资计算。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加班费及奖金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第二、除了上述四项的赔偿项目,您还可以获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鉴定费等赔偿项目,这些赔偿项目以实际发生为准。
最后,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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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目前我在上海徐汇一家外企担任销售,公司签的是协作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也不买社保。公司人事说我们不是雇佣关系,只是合作关系,所以不买社保。后来让我领导去申请社保,可是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的社保买不了,而且薪资待遇跟协议不符,是否可以维权?协议是否能够提现劳务关系?
A5:
您好,您可以依法维权,该企业的做法不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一,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故既然您已经在该外企上班半年,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关系,则该外企就应该依法给您缴纳社保。
第二,关于协作协议的问题。现您只提到了该协作协议,并未阐述具体规定,在实践中律师需要具体审阅该协作协议的具体约定,看其是否违反我国劳动的相关规定。但结合司法实践,该企业的做法有规避我国劳动法的嫌疑,您可以依法维权。
第三,维权方式。建议您先找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反映您的问题。如果这些方法均不能达到您预想的效果,您可以进一步提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依法提起劳动诉讼。
最后,律师建议广发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中的过程中,仔细审阅该劳动合同,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分析,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案争取扶养权。希望以上分析能够帮助到您。
感谢值班律师:
(宋成帅 河南郑州)
还不完的高利贷
舍不掉的夫妻情
帮忙需谨慎
但有困难时要记得找说法君咨询哦
实习小编 | 刘骁月
实习法务 | 申德杰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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