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自燃,危及生命!车企、保险公司、消费者展开拉锯战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新车自燃,我虎口脱险
可谓生死一瞬间!
事故理赔
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推来推去
只剩“太极”打的好!
无奈受害者,天南地北,两头跑
维权之路太烦恼!
说法君贴心跟你说,该怎么维权!
1
刚买8个月的新车,发生自燃,幸亏我当时反应快,晚点就危及生命。没买自燃险。车企自己给自己鉴定说不是车的问题,车损险不认可车企的报告,他们推来推去的,我现在很无助,做为一名受害者,我该怎么维权?求助于你们。
A1:
您好,新车自燃维权的话,首先您可以参照消防大队做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的火灾原因,或者另找第三方国家级的汽车质量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如果是并非外界人为原因或者本人使用不当所致,加之该车尚在整车质量保证期内,车企公司亦未能举证,证明您曾对该车进行过不当修理,可以表明该车存在不合理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即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关于“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车企公司应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公司不能举出合理的证据,证明其车子质量没有问题,或是证明你后续有关维修并因此引发自燃的,那该公司将要承担车子自燃给你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汽车自燃损失在内的各项财产损失和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
所以,建议先跟4S店及汽车生产商联系协商理赔事宜,若协商不好,损失较大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将4S店经销商和汽车生产商一并列为被告;如果损失较小,可以考虑去消协或工商局投诉。
2
我父亲是危险品运输押运员,工作期间发生车祸身亡,怎么赔偿?
A2:
您好!工作期间发生车祸身亡,之后商议赔偿,要区分情况:车祸是因为什么引起的,再确定。
若是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车祸受伤。则一方面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也可以 45 33694 45 15263 0 0 2843 0 0:00:11 0:00:05 0:00:06 2974据工伤保险的规定请求保险给付。
在实际操作中,律师建议您遵循以下步骤:1、先按照交通事故索赔程序,可以向肇事者以及保险公司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财产损失等。2、再申请工伤理赔。其中如职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其享受工伤待遇的相对应项目中应当扣除已经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若车祸是你父亲本人原因导致的,如侧翻或是撞到路障等。这种情况一样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规定,员工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因公受伤,属于工伤。所以,这种情况下,尽快帮你父亲走工伤赔偿程序。如果公司替你父亲买社保了,后续可以找人社局办理相应工伤赔偿手续。如果没有买社保,则你父亲的公司要承担工伤赔偿事宜。如果私下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去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权。
3
我爸走在田间小路上被别人骑车撞了,事故认定书说的是我爸负次要责任,撞人的那个负主要责任,但是撞我爸的那个人拒绝承担责任,不想付医疗费两万多,请问这个是怎么解决?
A3: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通过诉讼的方式向保险公司以及肇事者索赔。
首先,对于费用的问题,除了医疗费,您父亲还可以先依据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据此计算确定相应的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被扶养生活费、医疗费等赔偿款总额。
具体分为三种情形处理,一种是肇事者是机动车且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该种情况下,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仍不足的部分,则按照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由双方承担相应份额。该情形下,如果起诉,可以将保险公司和肇事者列为连带被告。
第二种情况是肇事者是机动车,只有交强险。该种情况下,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照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承担。起诉时,可以将保险公司和肇事者列为连带被告。
最后一种是情况是肇事者任何保险都没有.这种情况无论对方的车子是否为机动车,均需要肇事方本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你可以先了解对方家庭经济情况,然后根据你们这边的损失,跟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对方态度坚硬,不愿意赔或是赔偿少数,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肇事者。
总之,建议你先根据这次交通事故给你们造成的损失额度,先跟对方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起诉维权。若涉及起诉,要注意做好证据的收集和保全、财产查询和保全等工作。
4
Q4
2015年2月底一天,早上4点多,我爸驾驶农用车在人行道正常行驶,21岁郑某醉驾摩拖车追尾我爸的农用车致死,我爸什么也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撞,甩到自己农用车的尾部,肋骨骨折,嘴唇裂。郑某是晚12点下班,和同事及上级一起喝酒,然后其妈妈担心他多次打电话催促才离开,出车祸时正在通电话。后来就来爸爸居住的楼房,讨要说法,20多号人一拥而进,女的谩骂哭闹,后强占楼房好几个月,以至于我妈精神抑郁,上了第三人民医院2个月调理,后经调解不成,又把我爸起诉!以上的情况,我爸应负什么责任?谢谢。
A4:
你好!事发当时如果报警了,你们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划责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般全责方承担100%责任;主次责,按7:3承担;同等责任,按5:5承担。
你父亲的车子如果买了保险,则交强险有122000元赔偿额度是不区分责任全部赔偿的,不够赔的由商业险补充。如果什么保险都没买,则需要你们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主要是对方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护理费、赡养费等。
如果你父亲承担的是全责或是主责,除了民事赔偿外,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建议尽快跟对方就赔偿达成一致,争取拿到对方的谅解书,对你父亲后续量刑有帮助。
如果是同等或是次责,则刑事责任免除,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们两方协商不好,可以找交警介入谈判,或是去法院起诉,按法律程序确定赔偿数额。对方家人来你们家里闹事,你们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另外,如果当时没有报警或是道路没有监控导致交警无法做出责任认定书,后续对赔偿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官判决赔偿份额。至于你父亲的责任大小,对方存在酒驾,而且是主动追尾你父亲,你父亲如果是正常行驶,责任可能在次责或是无责。但具体责任划分多少,那则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你对交警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拿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大队投诉或是直接去法院起诉;若交警介入无法确定责任或是因时间久了,交警不予处理,那需要去法院起诉,由法官裁量。
5
您好,我父亲出生于1957年,1985年参加工作,后来因单位改制我父亲1998年下岗,当时所在单位给下岗工人补办养老保险,补办时间1995年开始至1998,从2000年至今我父亲的养老保险都是自己交的。到了退休年龄却办理不了,档案上我父亲年龄出生年月和我父亲实际年龄小了十二岁!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办?
A5:
你好!原劳动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作了明确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同时,《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此类问题在实践中操作不一,具体情况建议去社保局或是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更妥。
感谢值班律师:
邓普云(湖北武汉)
新车自燃
事故认定时
责任方越是推诿
战线拖得越长
损失的只能是消费者的信任
而树立品牌,从承担责任开始
实习小编 | 童润滋
实习法务 | 申德杰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 往期文章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