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无证驾驶送我回家,路上撞了人,我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很Happy地搭上了辆顺风车,
以为遇上个老司机。
谁知这哥们居然没有驾驶证!
现在撞了人,
我这回算是躺着也中枪了吗?
无驾驶证的人送完我,在回家的路上撞死了人,我有责任么?
A1:
您好,根据您简单的描述,并不确定您是否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接下来就分情况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第一种情况,您知道对方没有驾驶证依然允许对方开车送您。如果属于这种情形的,那驾驶人和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出现交通事故您是有一定过错的。
其次第二种情况,如果对方没告诉您,您也并不知道对方没有驾驶证。如果在要求对方送您回家前您并不知道对方无证驾驶,且他的行为无明显痕迹表示他根本不会驾驶汽车的,那您对该事故的发生并不存在过错,无过错则无责任,您不用承担因出车祸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费用。
最后,如果您是属于第一种情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果受害人家属要求赔偿,您是需要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另外,出现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赔偿标准数额,还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其他具体情形再确定。
以上即是对您所问的全部分析,您可以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判断自己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等。
2
A2:
您好,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虽然您母亲被强迫结婚导致婚姻可撤销,但您的母亲已经和父亲生活多年,可以自由回娘家且在娘家待了三年,可见人身自由并未受限,即使之前受限但回娘家后恢复人身自由已经超过一年,您的母亲并未依照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婚姻,所以目前您父母婚姻是合法有效的。
在《刑法》上,重婚罪包括一方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的情形以及一方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的情形。如果该女子和您父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周围邻居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则该女子和您父亲均构成重婚罪。
以上即是对您问题的全部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3
Q3你好,一、男方出轨(口头承认,现设防,矢口否认),孩子一周八个月,女方全职太太。二、男方家庭环境压抑,防备心很重,祖孙三代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婚前承诺买房未买,车子是婆婆名下,视钱如命铁公鸡一毛不拔!夫妻长期异地分开,男方无担当,缺乏家庭责任感,双方感情破裂?请问如何最大化的维护女方权益。
A3:
您好,对女方的遭遇我也深表同情,接下来就从法律角度就您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
从您的陈述来看,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的配偶与第三人有婚外性行为,夫妻双方长期异地分居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但是对于你所提出的相关主张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尤其是在您的丈夫前承认出轨、后矢口否认的情况下在没有其他证据予以支持的话不好认定您的丈夫出轨,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您的丈夫出轨的情况下,您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在你提出离婚诉讼时一并就丈夫的出轨行为提起损害赔偿。
对于婚生子两周岁以下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由于你们名下没有房、车的情况下你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住房公积金等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都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可以经过协商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也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分割夫妻财产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4
Q4
亲生父母的祖上留下的房屋要拆迁,拿了大额的拆迁款却说与我无关,我有资格要吗?
A4:
您好,接下来就您咨询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您亲生父母的祖上留下的房屋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没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适用的情况下应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您的父或母是祖屋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取得该房屋的继承权,有权利取得拆迁款,由于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存在,您是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相关规定,你是不能获得该祖屋拆迁款。所以,您父母的做法并不违法。
5
Q5A5: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继父应当对继女承担抚养责任。下面就您的询问做出具体分析。
虽然我国法律并未规定继父母有支付继子女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和继子女是法律上的一种拟制血亲,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那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和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等的。我国法律对如何形成抚养关系并无明确规定,一般司法实践中我们认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继子女尚未成年;2. 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教育;3. 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用等。但是根据您的描述,男方并不愿意照料孩子,也不愿为孩子支付任何费用,因此双方目前也自然形不成抚养关系。
继子女虽并非亲生,但从道德和公序良俗上来讲,既然男方当初就知道孩子会随母亲一起,也愿意组成一个新的家庭,那就该对孩子负责,担当起照顾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就目前出现的婚姻危机,建议夫妻双方还是应该积极的去协商解决,避免婚姻变故,也避免给孩子带来更大的伤害。
和谐的家庭需要相互理解和包容,毕竟父慈子孝才是我们更愿意看到的,希望您们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感谢值班律师:
( 曹韶鹏 河南郑州)
(刘兆庆 河南郑州)
看事实,
知情理,
懂法理,
学法律。
说法君就在您的身边。
实习小编 | 孙鸿亮
实习法务 | 郭晓东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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