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拒签员工辞职申请 , 公司领导上演“职场版树懒”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
等待公司领导的签字同意
过程是 漫长的
辞职时
面对突如其来的“违约金”
心情是 复杂的
情况很普遍
可怎么解决 才是关键!
本人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工作至今(目前为实习期),现在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必须领导签字同意才能离职,然而领导一直推脱拒签,我该怎么办?合同中未提及违约金,辞职时却要求我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该怎么解决?另外,公司不配合个人档案及社保关系的办理应如何解决?
A1:
您好!您所遇到的情况在目前是很普遍的,有些单位为了留住人才,不惜设置种种障碍,甚至索要高额的赔偿金。您可以依据《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只需要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书面的申请,到期后办理相关手续即可离开,务必保留相关的书面证据。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有两种合法情形,第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除了以上两项,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所以如果单位拒不配合办理,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骗子以骗婚看病为由骗了42.8万,骗子被抓了,女的被批捕,男的取保候审。如果骗子没有还款能力,或者没有财产,我们就一点办法没有了吗?
A2:
答:您好!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
在这种情况 44 33586 44 14985 0 0 4429 0 0:00:07 0:00:03 0:00:04 4429,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赔偿你的损失,但如果骗子确实没有还款能力,没有财产可执行,法院也只能终止执行程序,等到其有财产的时候再恢复执行。
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通过自由恋爱,步入婚姻的殿堂。买来的婚姻,缺乏感情基础,其后可能存在各种算计,甚至是陷阱,很难真的给人带来幸福。
3
Q3A3:
答:您好!首先对你的受伤表示慰问,祝您早日康复。结合您的情况,医院CT检查两次,检查部位一样,检查结果却不一样,你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纠纷医院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医疗行为存在过错。2、患者存在损害后果。3、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让我们作一个具体分析:胸部四根肋骨骨折首次检查没有查出来,这个非常明确就是漏诊;而胸部少量积水很可能是受伤后胸膜缓慢渗液积累所致,第一次检查时刚受伤,所以尚无法显示,这个就不能确定是否为误诊。“骨折和胸部积水”是您自身受伤所致,一般来说,肋骨骨折保守治疗即可,无需手术等特殊治疗,所以虽然漏诊,也不必然会造成患者实际的损害。医院虽然存在一定的过错,但与您的骨折及胸部积水的损害后果如果没有因果关系,按照《侵权责任法》,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要确定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足以造成您身体损害过错,您可以申请医疗技术鉴定来确定。即使鉴定认为医院没有过错,您也可以向医院医务管理部门反映,以督促医院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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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三个问题:1.怀孕员工在合同未到期前,是否申请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2.孕产期间,社保费社会统筹部分该由单位承担,个人只承担个人部分? 3.怀孕期间未上岗,是否有基本工资? 以上问题是否有劳动法和保险法具体条款明确支持?
A4:
答:您好!您所关心的问题,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均有明确的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即“三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延续至“三期”届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2.关于社会保险的统筹纳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也依法缴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
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另外各地方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中还规定了期限有所不同的奖励产假。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所以建议您进一步咨询一下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果广大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您有权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向当地政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
Q5在某连锁除疤机构治疗,疗效不佳,与推广相差甚远;费用报价前后不一致,后期增幅较大。咨询:商家是否有责?我该如何维权?
A5:
答:您好!对您的心情我们完全理解。目前的美容整形市场,良莠不齐,诸如虚假宣传、乱收费、使用伪劣药物、无证上岗等问题屡见不鲜。
但是从另一方面说,医院也不能包治百病,有多种原因可能会影响疗效,因医院疗效不佳为由索要赔偿,不是医院承担责任的理由。如果医院在推广中对于疗效存在虚假宣传,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举报,由行政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处罚,或者消费者协会举报,以维护您的权益。关于医疗费用,由于每一个病人病情不同,可能存在感染、或是愈合可能等情况,医疗费也不尽相同。你可以核实一下医疗费清单,如果存在乱收费,重复收费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予以退还并给予处罚。
最后律师建议,看病吃药不能只看广告,还是到正规医院去比较好。
感谢值班律师:
龚拥军(江苏南京)
“现实生活可比墙上的标语复杂多了
可这些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
那些点点滴滴的改变”
— —《疯狂动物城》
实习小编 | 童润滋
实习法务 | 申德杰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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