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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超员存在安全隐患,致使我的孩子受伤,做了两次手术!我该如何维权?

2018-02-07 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本想把孩子送到幼儿园

享受的该是细心的呵护

可学校招生超员存在安全隐患

 致孩子受伤做两次手术!


 

学校除了垫付医药费

没有任何的赔偿和道歉

 谁该为我的孩子负责?



1Q1

幼儿园每个班招生的名额超员,监管不力,存在很多安全的隐患。使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做了两次手术,幼儿园只是垫付了医药费,后期没有任何的歉意和赔偿跟进。请问如何合法维权?

A1: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幼儿园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首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但根据您的描述,幼儿园班内名额超员,监管不力,具有监管隐患,教育机构必定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其次,如果您的孩子是在幼儿园内由于第三人侵权,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由第三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您孩子所在的幼儿园明显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您可以找幼儿园协商后期的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侵权行为地即幼儿园所在地的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或者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2

Q2

向您请教关于善养老人的问题,母亲今年74岁因患老年痴呆无法生活自理,现有六个子女其中有两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A2:

您好,中国是礼仪之邦,尊老、爱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同时还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一般来说,如果子女不愿意赡养父母,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根据您的描述,母亲已经74岁,且罹患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六个子女中有两个不履行赡养的义务,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母亲现在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关于监护人的规定,母亲的法定代理人顺序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因此如果父亲尚在,父亲作为母亲的法定代理人处理相关的赡养事务;如果父亲不在,按母亲这个年龄段,她的父母应该已经不在了,若尚在,只要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可作为母亲的法定代理人;若前两方均不在了,成年子女作为母亲的法定代理人。

最后,母亲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表母亲向两个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提起赡养要求,如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3

Q3

我的父亲在我20岁的时候过世了,我的爷爷今年也过世了,今年我30岁!家里有一个姑姑,请问我爷爷的遗产我有权分得吗?谢谢。

A3: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状况并不十分确定您是否可以分配爷爷的遗产,接下来分情况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不知道您的爷爷是否留有遗嘱,如果你的爷爷有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如果你的爷爷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要按照遗嘱或者协议内容分配爷爷的遗产。

其次,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那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根据你的描述,你家里还有一个姑姑,你的父亲和姑姑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虽然你的父亲已经不幸去世,但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你可以代位继承你的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具体你是否有权分割爷爷的遗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上就是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4

Q4

租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不到期租户就要退房,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不得退房,但是规定了租住期间一定要按时交房租,过年前房子不好租,势必会空上一个多月,租户交的保证金我可以不退还给他,并要求他承担我的损失吗?

A4:

你好,根据你描述,承租人是在合同未履行完提前退房的,现根据你说的问题做如下分析:

首先, 关于保证金是否应予以退还要看合同有无相关约定,比如提前退房符合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返还的相关情况。那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其次,合同不到期租户就要退房,而且对方已经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履行合同,这其实是一种违约行为,你可以依据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的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上并无相关约定,但实际上确实对你造成了损失,比如因为对方临时提出提前退房,导致房屋空置一段时间无人承租等,你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一百零八七条、一百零八条、一百零九条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你的相关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对方违约给你所造成的损失。

保证金是否应当予以返还应当根据你们的租赁合同,如果确实造成损失的,依据损失数额要求对方承担其违约责任。以上就是对问题的分析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5

Q5

街头采访算侵犯隐私吗?算侵犯肖像权吗?

A5:

你好,因为问题描述的不是十分清楚,不能确定是否构成侵权,现分情况为你分析:

首先,不太清楚你说的街头采访是以什么样的形式进行,无论是新闻采访还是街头直播等,如果对方已经告知你是街头采访,而且你并没有表示反对或者要求做特殊处理,比如不暴露身份、姓名或者头像等,那对方不属于侵权。因为在接受街头采访的时候你完全可以预知到采访内容会进入公众视野,而且有拒绝接受采访的权利和自由,此时,对方的正常采访行为并不是侵权。

其次,如果对方是采取偷拍偷录的方式进行的街头采访,一般新闻采访的记者如果是以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而采用“偷拍偷录”手段来获取新闻信息,内容不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报道真实可信,那他们的行为律师认为也是合法的,不存在侵权问题。如果是非新闻类而更多的是涉及娱乐性质的,在不表明身份、不告知是在进行街头采访的情况下获得他人采访内容并在公众平台播出的,律师认为对方侵犯了你的隐私,是一种违法行为。

最后,根据我国《民法总则》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隐私权,根据《民法通则》一百条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可见,如果对方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街头采访,且在你拒绝接受采访或者不知情的情况对你进行采访并将采访内容在公众平台播出的,或者不按照你的要求对画面、名字等做特殊处理的,那采访者就侵犯了你的肖像权。

如果采访者确实存在侵犯你隐私和肖像权的行为,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停止侵权,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以上内容协商不好,你可以向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感谢值班律师:


(曹绍鹏  河南郑州)


      

 (刘兆庆   河南郑州)





哲人无忧,智者常乐

不是因为爱的都已拥有

而是因为拥有的全都爱


实习小编 | 孟晨皓

实习法务 | 管雨阳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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