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开两年,法院传票却寄到我家!没有结婚证,孩儿他爸的经济纠纷与我有关吗?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带着孩子与你分开,
没有结婚证的我们,
一别两宽,
各生欢喜。
两年后,
又传来你的消息,
信箱里,
寄来的不是抚养费,
却是张张法院传票…
男友开厂负债累累,
法院传票寄到我家,
没有结婚证,
孩子父亲的经济纠纷
与我有关吗?
不要方,
说法君给您答案!
我以前交了一个男朋友,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孩子。孩子他爸开一个小工厂,现在外面欠很多钱,好多人都已经起诉了。我跟他也已经分开两年了,现在法院把传票都寄到我家了,而且孩子他爸已经好久都没有和我联系了,还把我拉黑了,我也找不到他人,他也没有给过抚养费。请问,工厂的经济纠纷跟我有没有关系?
A1: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分两种情况为您解答:
第一种情况,如果您与男友属于事实婚姻。这种情况的前提是您和您男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的规定,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已经在一起并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双方自愿、一夫一妻、达到法定婚龄——男不早于22岁,女不早于20岁。
这种情况下,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3款规定,有两种可能:
其一,您男友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您需要共同承担债务;
其二,您男友未经您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您男友以个人财产清偿,您无需担责。
第二种情况,如果你们只是同居关系。这种情况的前提是您们属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才在一起。同居关系就不存在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您对这些债务无需担责。
2
发现丈夫出轨,已经很多年了,为了孩子没有离婚。现在孩子大了,我不想再和他生活,提出了离婚,但是他不同意,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才能离婚?
A2:
您好!对您遭遇的婚姻不幸十分同情。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婚姻法》第2条、第3条、第31条,婚姻的基本权利就是婚姻自由,其中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离婚是您的自由和权利,您丈夫不能强迫您不离婚,您也无需因为孩子的“捆绑”而放弃自己的离婚权利和自由。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双方自愿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婚,即双方就离婚未达成一致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应当会先进行调解。但如果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判决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您的离婚是因为您丈夫与他人同居对您造成伤害所导致,您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您丈夫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只要您能提供您丈夫已经出轨的确凿证据,您在起诉离婚时可一并请求经济赔偿。您可以向公司主张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
我的本科毕业证原件在某快递公司寄出,没有保价,然后他们寄丢了,没找回来,要他们赔偿,他们说赔200元,本人接受不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A3:
您好!您可以先与快递公司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针对您要求快递公司赔偿的范围,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毕业证补办成功;根据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的金额,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交易习惯、市场价格等确定。因此,您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包括您补办证件过程中支出的费用。
第二种情况,无法补办毕业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物品所有人可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因为毕业证是持有人就学经历最重要的记载和证明,对人生有重大象征、纪念意义,对就业也具有重要作用,可以认定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此,您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您相应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最后,祝您成功并顺利补办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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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您好!您可以在广州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唐山人民法院起诉。
首先,本案属于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只要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认定合同成立。普通欠条一般都包括这几方面内容,因此欠条也可以视为合同。所以,您可以凭欠条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
第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很明确是唐山,而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1款第3项可以确定本案的合同履行地是您(接受货币方)所在的广州。所以,两地皆可。
最后,祝您的欠款顺利追回。
5
Q5
你好,我想求助一下,我今年被忽悠给孩子办了早教班,发现不是很专业。我现在想让他们给我退还学费,可以吗?我刚上了4,5节课,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们退还学费呢?
A5:
您好!您可以就退费问题与早教机构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等组织调解、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解决。退费或者部分退费能否得到支持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材料而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而“早教机构不专业”、不能保证孩子的教学质量属于不合格的服务,消费者针对不合格的服务要求退费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公平交易权,依法应该得到支持。退费的范围应当是剩余课时的学费、和已上课时不公平部分的学费。
当然,您对“早教机构不专业”不能仅仅凭自己的个人喜好进行单方判断,而应当提供充分证据,比如早教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资质不具备等。
最后,祝您的孩子得到良好教育并健康成长。
感谢值班律师:
周旭亮(北京)
若无闲事挂心头,
便是人间好时节。
生活中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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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君帮您认真解答。
实习小编 | 苏若荃
实习法务 | 孙鸿亮 管雨阳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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