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网约车,我开门下车时,一辆电动车撞上车门,电动车和网约车的损失,该由谁负责?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我打车是为了平安到达
不是来体验惊险刺激的
你让我下车
他撞上车门
我惊魂未定
你的损失,他的损失
谁来赔偿?
打某网约车快到目的地时,司机在接近目的地的红绿灯路口停车(红灯),对后座乘车人说这就是目的地,结果乘车人开车门没注意到后面车辆,一辆电动摩托车撞上车门,电动车车主腿部受伤。网约车停车位置半米处有另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请问1.电动车车主药费、车辆维修费,2.网约车车门维修费用应该谁来负责?
A1:
你好,交通事故中各方的损失由谁承担,一般是依据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由各方按比例承担。
你提问的两个问题中的相关费用由谁来承担,也主要取决于各方的事故责任。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司机应尽到安全驾驶义务。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第四项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该网约车辆在等待红绿灯时要求乘客下车,乘客在此时并未有太多的自主意识,且司机亦未提醒乘客注意后方来车,致使后方电动车撞上该网约车,对因此而产生的交通事故,律师认为,该网约车应该负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相应的,电动车车主药费、车辆维修费、网约车辆车门维修费用就应当由网约车驾驶人自己承担或由网约车驾驶人和电动车驾驶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再者,如果网约车平台,对于该网约车辆的车主审核存在过错的,也应当与该网约车主承担连带赔偿义务。
以上为本律师个人观点,具体如何承担可结合事故认定书中确定的事故责任进行,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你解决问题。
2
你好,我替别人打了一张欠条,上边是欠账人的名字和我的名字,有两个人在场可以为我作证,欠条是替别人打的。现在债主告我,说让我还钱。这个欠条已经过去六年了,债主找证人,证明去年找我要过两次,而无法证明前五年要过,我有两个问题,第一,这张欠条过了诉讼时效了吗?第二,我该替欠账人还这笔钱吗?
A2:
你好,由于不清楚你替别人打欠条时的心态和目的,但将此事放逐到法律的范围,我认为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言,自己应该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现我分开回答你问题。
第一,关于欠条诉讼时效的问题。这主要看你的欠条是否约定了还款日期。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依据《民法总则》);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目前根据你的描述,该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故该欠条没有过诉讼时效。
第二,是否替欠账人还这笔钱的问题。回到开头我的看法,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现你认为该欠条是你替别人所打。对于此问题,你应当举证,现你有两名证人,如果在法院诉讼过程当中,你应当申请其出庭为你作证。不然,即使你所描述的是事实,没有证据证明,则你应当承担该笔欠款的偿付。当然,这是无法绕开的问题,即使到法庭上,也会遇到“为何替别人打欠条”的问题,如果无证据支持,则你应当替别人偿还这笔欠款。
最后,行走在社会当中,除了亲情、友情,其实还有“法情”,即不能被亲情、友情“绑架”,而做出不当的法律行为,如:替别人签欠条、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别人办理信用卡等,最后需要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的事情。故律师认为,当今社会,我们应该多谈“法情”,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以尽到亲情、友情的责任。而让我们做出不当的法律行为,我们应当坚决反对。
3
A3:
你好,你可以依法起诉处理。
首先,二房东的行为是明显的违约行为,“不接电话短信不回”证明其不愿依照合同约定处理此事。依照我国《合同法》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你可以依法起诉索要你的押金和损失。
其次,现你有的证据:交房租时的转账记录与之前签订的租房合同。根据律师经验,已经能足够证明二房东违约欠你押金的事实。故你要留存好这些证据,依据事实,及时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也许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可能显得有些麻烦。但不能因为怕麻烦而使不诚信的人逃避法律责任,故及时起诉,是对该问题最好的解决途径。
4
Q4
A4:
你好,工厂宣布倒闭,也就是破产,虽然你的姐姐在哺乳期,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解除合同,但现在该工厂倒闭,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你的姐姐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应得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时间按半年支付;本人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按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故这需要根据你的姐姐在该工厂的工作年限依据上述条款计算。
5
Q5家人被车撞后死亡,肇事司机逃逸,司机是无证驾驶,现在肇事司机还没有抓到。肇事司机的父亲是车主。请问我现在能向法院对车主提民事诉讼吗?
A5:
你好,现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为你做出解答。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对车主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肇事司机的父亲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应当尽到对该车安全使用的义务,同时其作为肇事司机的父亲,对于自己的儿子是否取得驾照应当十分清楚,故其将车辆交给没有驾照的儿子使用,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如果其孩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父是法定监护人,则更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故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感谢值班律师:
(宋成帅 河南郑州)
生命不是玩笑
容不得半点草率
说法君提醒您
一定遵守交规
平平安安
扫描二维码
遇见属于你的古法字
实习小编 | 马嘉阳
实习法务 | 郭晓东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 往期文章推荐↓↓↓ ———
已有一万多名老人上当!能治69种病的“神药”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