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 | 车祸后,伤者因吃肥肉致气道堵塞身亡,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与肇事司机共赔偿30余万元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意外是我们不能控制的
但是我们能够掌握的
是在意外发生之后
我们的态度和处理方法
一场车祸,两家人
2017年7月,浙江省衢州市发生了一次普通的交通事故,一辆轿车追尾了一辆三轮车,导致三轮车司机—— 64岁的老官身受重伤。
车祸发生后,轿车司机小王立即拨打了120,也报了警,老官虽然伤势严重,万幸的是抢救及时,但保住了性命老官仍需要在医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面对瘫痪在床的老官,肇事司机小王对警方出具认定自己全责的责任认定书没有任何异议。所以,在老官被送到医院的当天,小王垫付了一万五千块钱的医疗费。
小王的车买过了保险,小王和老官的家人都认为,既然小王是全责,那么之后保险公司肯定会承担起这些费用的。所以,在垫付了那一万五千元钱之后,小王没再出钱。老官的家人也没再去找他要过。
窒息死亡的伤者
老官在医院里住了两个多月,包括开颅手术费、住院医药费、康复治疗费共花去了22万元。
22万元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老官家看见老官恢复了一些意识,就决定出院。
由于老官的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长期照顾。所以回到家之后,老官的儿子官强就住到了父亲家,跟母亲一起照顾不会说话,不能走路的父亲。
随后,小王夫妻俩去老官家里看望了他。本以为老人在家静养会慢慢恢复的,谁知道一周之后,老官的儿子打来电话说,老官去世了。
老官的突然去世,让案件变得复杂了起来,因为司机小王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人去世了要追究责任,就须要做尸检。而尸检报告显示,老官的死亡原因符合气道堵塞,导致脑功能衰竭而死。这就是说,老人不是因病情加重而死亡,是因是气道堵塞憋死的。
官强回忆说,那天他们吃过中午饭之后,母亲和他在院子里洗碗父亲自己坐在屋里,只听扑通的一声,他们跑到屋里,看到父亲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到医院一检查才发现,有一块肥肉卡在了气道里。
官强觉得难以置信,因为父亲颅脑损伤,咀嚼和吞咽功能都受到了严重损伤,只能吃流食,所以在出院以后他们一直给父亲吃的是流食。
那日中午,他先喂父亲喝了点鸡汤,就扶着父亲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再和母亲吃了午饭。午饭,官强和母亲吃的是炖肉,吃过饭他们俩,就到院子里去洗碗了。而父亲自己在屋里,他只能猜测就是在他和母亲洗碗不注意的时候,父亲自己悄悄地吃了块肉。
人道主义的赔偿
官强认为他和母亲没有责任,他觉得无论父亲在家经历了什么,如果不是车祸导致了颅脑损伤,使咀嚼功能下降,父亲不会被那么小一块肥肉噎死的。
于是,官强找到了小王,希望他赔偿85万元。
而小王认为既然鉴定书上写的是,气道堵塞致死的,说明是吃肥肉噎死的,不是他撞死的。所以除了前期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都应该与自己无关。
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官强就去法院提起了诉讼。被告有三个,一个是小王,另两个是小王投保的保险公司。
可当第一次开庭之后,正当法庭在研判案件的之时,又一个意外发生了。当地的村干部找到了法官,说两家人因为赔偿的事打了起来。
其实这两家人虽然不算太熟,但是也是同乡,如果他们之间的矛盾得不到妥善解决,那么打架的事件,肯定还会再度发生,甚至还会升级。
针对这样的情况,法官决定,还是多做一些调解的工作。法官摆事实讲道理,在法官的开解之下,小王和妻子先做出了让步。
法官又找到了保险公司进行了协商。考虑到官强家庭确实比较困难,保险公司也觉得从人道主义这方面来讲,应该认同法院的调解方案。
最终几方达成调解协议,太平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59325.5元。浙商财产保险公司,在商业保险范围内,赔偿190389.46元。小王则赔偿54970元。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今天我们节目请到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席志国老师。席老师,双方是在法院的主持之下调解然后结案了,您怎么看待最后的这个结果呢?
A1:从驾驶员一方来说,他本身也不是故意,也没有重大过错。那么因此呢,它就具有了调解结案的基础,使这个已经发生了的不幸事件,能够快速地得到解决,也使受害人得到了相应的救济,获得了相应的补偿。而加害人一方也不至于因此付出大量的,诉讼等其它的成本,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一个结果,既节约了司法成本,也节约了双方当事人的成本,对整个社会来说是有利的。而且调解以后,当事人双方一般都会自愿去履行,也不存在事后的强制执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也能够得到缓解,不至于成为仇人。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一块肥肉》
实习小编 | 罗健溢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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