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 | 父亲出殡当天,儿子竟然更换家中门锁,把继母反锁门外!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表面上看
这是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纠纷
但是事实上
是双方各自打不开的心结
”突然倒下的父亲
2014年1月24日,82岁的老人吴善多突然中风,被送到瑞安人民医院抢救。老人的儿子阿福认为,父亲突然发病,是因为继母给父亲吃容易上火的黄酒打蛋,因此对继母产生了不满。
然而这个观点,继母潘凤珠和其女王美芬并不认同,她们认为吴善多老人发病是长期的慢性病积累的,而且之前就有过几次中风,跟吃食没有关系。
潘凤珠说,她与丈夫吴善多都是中年丧偶,她的前夫去世后,留下两儿两女。当时吴善多的妻子,也已去世多年,有一儿一女。因为双方儿女都相继成家,于是1988年底,潘凤珠与吴善多领了结婚证,生活在了一起,对于俩人的结合,双方的儿女当初都是支持的。
但是因为吴善多老人这次生病,潘凤珠就与继子阿福产生了矛盾。此后不久,84岁的吴善多老人去世了。
补偿费之争
吴善多老人过世后,一家人都在准备老人的后事,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按照当地习俗,其中一方老人去世,另外一方的子女应该向这方老人支付一定的补偿。
阿福说自己原本计划拿出五万元补偿给继母,但是继母潘凤珠的亲生儿子,在父亲葬礼期间,就来找自己要这笔补偿金,甚至提出三十万的要求,这远远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
对此,潘凤珠的女儿王美芬解释说,弟弟原本在国外务工,是专程请假回来为继父奔丧的,很快就要回去,因为时间紧,所以才在葬礼前就找了阿福。
而且有些话迟早都要商量,他们只是要阿福表个态,可是阿福却迟迟没有应有的态度。
因为补偿金的事情没有谈拢,两家人的心头都堵着一口气,矛盾也越来越深。
烧衣服、换锁芯
在这之后,阿福开始整理父亲的遗物,将父亲生前的床铺、衣物清理出来烧掉,连带把继母潘凤珠的衣物也烧掉了。在当地,烧掉已故老人的东西是习俗,但烧活人的衣物,还是很忌讳的。
不仅如此,继子阿福还把潘凤珠为自己准备的遗像扔到了地上,照片原本是用镜框裱好的,现在玻璃碎了一地。
继子的种种举动,在潘凤珠老人看来就是想赶她出门,果然葬礼还没结束,门锁也被更换了。
于是潘凤珠回到女儿家中,不过事情并没有就此打住。第二天,在吴善多老人的葬礼上,潘凤珠与继子阿福再次起了争执。
葬礼上的闹剧
阿福说,葬礼现场,继母潘凤珠当着众多亲朋好友、街坊邻居的面,在父亲吴善多的棺前又哭又闹,甚至用手去拍棺材。
阿福觉得继母这么做,不仅是对逝者的不敬,更是让自己在众人面前下不来台。据了解,根据当地的习俗,在逝者的葬礼上哭闹拍棺材,是非常忌讳的事情。
然而,就在葬礼的一年后,阿福才三十出头的儿子突然去世,阿福夫妇把这件事也归咎到了继母身上。
潘凤珠说,在葬礼上她确实哭得很伤心,拍棺材不过是情感的流露。一方面,自己跟老伴儿吴善多,共同生活了三十五年,是有感情的。另一方面,是想到了继子阿福对自己的态度。
遗产之争
潘凤珠因为门锁被换,只能在女儿家中静养,但没过几天,潘凤珠母女也请了锁匠,把刚换的锁芯又换了。
换锁风波后,潘凤珠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了浙江省瑞安市妇联,请求妇联帮她维权,从继子阿福那里要回属于她的遗产。
潘凤珠说,被继子换锁的房子面积九十多平米,市值在42万元左右,而且继子还取走了老伴儿名下的存款大约48万元。此外还有老伴儿单位11万元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因为家里有争议,这笔钱被单位扣下来没发。房产、存款和抚恤金加起来,总价值超过了一百万。
2016年8月,潘凤珠向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将她的继子女阿福和阿芳起诉到了法院,请求分割丈夫的各项遗产以及死亡抚恤金。
潘凤珠的代理律师在调查中发现,被换锁的房子至今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既然产权没有登记,那么房子当初是由谁出资购买的,就应该归谁。
潘凤珠说,这所房子是当年自己和老伴儿共同出资购买的,已经住了17年。但阿福却提出了异议,他说房子是由他出资购买的,跟继母没有关系。
阿福拿出一份用毛笔写成的“卖尽房屋契据”,上面清楚地载明,立卖尽房屋契人黄国法愿将自己有套房一间,卖尽给阿福为业。也就是说,当初这套房子,并不是卖给阿福的父亲吴善多,而是卖给阿福的。
卖尽房屋契据
按照阿福的说法,当初他出资买房时就商量好,父亲去世之后,房子归自己,而且父亲吴善多再婚的时候,也与继母潘凤珠有过约定。
然而, 潘凤珠老人并不承认自己跟老伴儿有过这样的约定,所以她认为阿福向法院提供的“卖尽房屋契据”是伪造的。
为了鉴定这份“卖尽房屋契据”的真伪,法官找到了当年房屋的出卖人黄国法。
法官对卖房人黄国法进行笔迹鉴定,但鉴定机构难以根据现有样本给出鉴定意见。法官再次联系证人黄国法,打算进行指纹鉴定,但他说自己在外地,无法向法院提供指纹。
由于诉讼双方都缺乏有力的证据,瑞安市人民法院没有分割老房子。而那些已经被取出的存款,阿福说全用在了父亲生前的医疗、护理费以及死后的丧葬费上,且取款时间在吴善多老人去世前,不属于遗产继承案件的审理范围。
吴善多老人去世时银行卡中的一万两千多元的存款为遗产,死亡抚恤金虽然不是遗产但可以参照遗产进行处理。
2017年9月11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潘凤珠分得遗产和抚恤金共计6万多元,潘凤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家事法庭
2018年2月7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开庭时法院选用家事审判方式,法官希望这种式能缓解潘凤珠与继子阿福的矛盾。
庭审现场,双方的矛盾仍集中在“卖尽房屋契据”的真伪,房子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继子阿福的个人财产。
于是,法官再次找到证人黄国法,采集本人指纹,送往鉴定机构进行比对鉴定。
鉴定结果说明,这份“卖尽房屋契据”在形式上,是真实的。依照这份证据,可以推定这个房屋真正买受人就是阿福。
2018年3月,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对双方进行劝导,给潘凤珠老人做工作时,分析利弊让她降低了财产请求额度,给阿福夫妇做心理疏导,让他们从儿子去世的痛苦中走出来。经过了多次的劝说和开导后,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吴善多老人的死亡抚恤金以及丧葬费共计11万多元均由潘凤珠享有,继子阿福再支付补偿金102800元,合计21万多元,潘凤珠放弃对老房子和存款主张权利。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嘉宾是中国人民大学的龙翼飞教授,欢迎龙老师。龙老师,一审法院判决仅仅处理了,存款中仅剩的一万两千多元,还有抚恤金、丧葬费。但是对潘老太太所说的存款当中已经被阿福取出来消费掉的部分,还有房子都没有处理,这个结果您怎么评价?
A1:一审法院尽到了证据调查的责任,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潘凤珠老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涉案的房产,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她要求作为产权人分割一半出来,再继承老人家的另外一部分的遗产份额,这个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没法支持的。
另外涉及吴善多老人生前存款,按照生活经验可以判断,取出的老人生前存款的款项,用于家庭开支已被法庭认定。剩余在卡里的这部分钱由老人继承,法院的处理,我个人认为比较慎重。
Q2: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抚恤金、丧葬费这两种费用,可以被认定为遗产吗?
A2:这两部分的费用是不能被列为遗产处理,因为它要满足死者生前,要供养的人的生活需要和为死者进行丧葬的需要。如果这两部分的费用有剩余,根据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参照遗产的处理方法来加以分割。
Q3:一审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时,对于房产和已经被取出的存款没有进行处理,但是在二审调解时,潘老太是主动放弃了对这部分权利的主张,这么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3:这个案件调解的结果应该说是四个符合:符合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符合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符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所进行的家事审判改革基本要求的规定。这个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让当事人平息了彼此矛盾它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之间长达两年的纠纷。
门锁打不开可以换锁芯
但心结打不开却会永远在心里
案件来源 | 《今日说法》节目《换锁的门(上、下)》
编辑 | 郑博元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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