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 | 校园内频发受伤事件,谁该为此负责任?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踩了你一脚
竟没能逃脱你殴打……
被多名同学拳打脚踢,
老师还说是小打小闹。
身心受伤的我,
又该如何维权?
1
今天,我在课间因为不小心踩到了一位同学,他就和其他几名与他要好的同学一起对我进行殴打,还用脚踢我私处,事后还对我进行语言侮辱,老师也把这当同学间的小打小闹。可我回家后,身体很多部位疼痛,请问这该怎么办?
A1: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可以向殴打你的同学和学校主张权利,要求相应的赔偿。
你由于不小心踩到一位同学而被几位同学殴打,身体很多部位疼痛,显然不是正常的小打小闹。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我们建议你,先去医院检查一下,看伤害的是否严重,医疗费有多少损失,从而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的法律,殴打你的同学需要向你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学校如果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而导致你受伤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
2016年秋季,孩子在沈阳民办的某高中读书。12月14日上午,教室前排一学生扔书导致我家孩子鼻骨骨折。学生保险报了一半医疗费,那家拿了一些医疗费,医疗费够了。现在鼻子外形变了,应该怎么办?
A2: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该扔书学生的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你的孩子是因该学生扔书的行为导致鼻骨骨折的,则该学生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乱丢杂物会导致自己和他人受伤,学校的管理者应当及时制止,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除非学校管理者可以证明其已经尽到管理义务,否则学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鼻子外形改变,如果明显影响外观,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整容费用。如果存在功能性障碍,可带小孩到司法鉴定机构,去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如若构成伤残等级,可向相关责任人请求赔偿相应损失。
3
Q3
急问!你好。一个研一同学甲在学校组织的篮球赛中,在与对方队友乙发生合理冲撞时受伤,后查出左脚韧带断裂,做手术花了47000元。甲同学本来膝盖就受过伤。现在甲找乙要求赔偿,请问乙要承担责任吗?甲可以找学校要求赔偿吗?学校说如果学生告知媒体,就让该同学休学,不然不用休学,有依据吗?
A3:
你好!比赛中造成的伤害,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受伤方(也就是甲)、行为人(也就是乙)、比赛组织者(学校)的相关赔偿责任。如各方均无过错,则根据《民法通则》第132条、《侵权责任法》第24条确定的公平责任原则,由各方分担损失。
学生是否应该休学,应由学生的健康状况能否完成学业决定。学生向媒体反映是正常行使权利,但不一定能解决问题,学校以休学威胁学生、以阻止学生向媒体反映是不适当的,只会将矛盾激化。建议受伤学生、行为人(相对方)、比赛组织者(学校)三方先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如最终无法协商、调解解决,可向学校所在地法院起诉。
4
Q4
儿子三岁,老师打来电话说他在学校把一个女孩的脸抓伤了。我询问了事情经过,可是老师自己都说没有看到,学校也没有监控,只因为那女孩说是我儿子抓的。我第一时间就带女孩去药房处理伤口并买了药,后来对方家长又找我两次,我也都带去看了医生买了药,只是脸上抓痕到现在还没有消。我想知道学校应该负责任吗?
A4:
首先,非常赞赏你积极处理的行为,即使在不知道责任分配的情况下,本着负责的心态处理生活的矛盾,是当今社会急需的模范做法。
关于学校是否有责任这一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该法条看似使教育单位具有了免责的途径,但是其实加强了教育机构的责任承担。如果教育机构不能提供有效的、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那么它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暂时还无法确认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建议你先和校方进一步沟通,看校方是否能提供有效、充足的证据。
5
Q5
你好,初二的男生在学校被同学弄伤左胳膊,造成左肱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错位,需手术。学校给送到了医院,我们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而对方父母未到只来了位婶婶。我们该怎么维护权益,另外可以向他们提出赔偿吗?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什么?还有可以走学校保险吗?
A5:
你好! 公民的健康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健康权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孩子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及《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你的描述。学校在孩子在校期间未尽到监护职责,因此,学校和涉事同学都应当对你孩子受到的伤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构成伤残的,对方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说你孩子在本案中存在一定过错,如:先动手打人或故意挑衅对方,那么你的孩子也会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对于学校买的保险一般会有意外伤害险、第三人伤害险等,但还要看你所购买保险的具体承保范围,若本案情况符合保险条文要求,则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 往期文章推荐↓↓↓ ————
向小额贷借了两千元,到手只有一千六。还没逾期,却群发我的合成裸照,我该如何维权?
今日说法 | 一群十岁到十三岁的孩子,连续作案两百多起,过早辍学,家庭教育的缺失,让他们走向了迷失的道路……
20个租客 | 遭遇奇葩房东、奇葩中介、奇葩室友、奇葩房子该如何维权?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