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网贷,几个月还款十几万,家人遭曝光威胁,这“债”该如何被面对?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没有收入怎么办?有网贷!
生活费不够怎么办?有网贷!
贷完了怎么还?没想过!
孩子的“债”
家人如何“还”?
1
你好,刚收到不明人电话和信息,说侄子在学校有贷款,电话打过来直接骂人和发些很难让人接受的威胁信息,并说要把所有亲人电话编成黄色信息发到网上,我刚问了家人,小孩确实有网贷,已经没有能力再还了,还了这笔下笔又来了,还不到头,短短几个月一个学生还了十几万,家人都把亲人借遍了,请问怎么处理好?
A1:
你好,由于你对于借贷情形的描述不够具体,现分三种情况解答:
行为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你侄子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该借贷关系成立,应当还本付息。如果你的侄子未满八周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借贷行为无效;如果你的侄子是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的大额借贷行为效力待定,必须经父母同意、追认才有效。你们可以向法院诉请确认合同无效,向当地银监会举报和报警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无效后,你侄子所借的款项没有合法依据,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利息是否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果利息过高,建议你保留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监管时代已经来临,暴力催收、电话骚扰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相关情形有治安拘留等处罚规定。你可以保存电话、短信等信息,向当地银监会举报并报警。
网贷的威胁方式五花八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应选择不同合理的方式对待。同时为了避免威胁,网贷后还是要尽快还钱,将一切不良后果扼杀在摇篮。
2
我是学医的实习生,在实习医院进行医疗操作时,被针刺伤,而针已被乙肝患者血液污染,符合医疗行业的职业暴露,必须要注射乙肝球蛋白。事后,我拿着当时在场人员的证明签字以及科主任的证明签字去找医院相关部门,却说我和医院没有合同,不能报销治疗费用。我想请问这合理吗?
A2:
你好。实习期间学生处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之下,又由于法律没有明确此种实习关系的法律性质,因此,发生争议之后的权利义务关系难以界定,实务界中也颇有争议。
建议你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王俊诉江苏强维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向医院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主张,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以医院为被告提起诉讼,理由如下:
因你是实习生,所以,医院作为实习单位,理应对你培训,就实习期的安全注意事项等,作出提醒。如果医院没有对你培训以及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尽到提醒和注意义务,那么,医院对你所受伤害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不能因为双方没有劳动合同就可以免除实习医院应尽到培训提醒和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报案例,也是以此认定实习单位的过错的。
3
Q3
湖南某开发商宣传,买2房送3房,买房零公摊。现在已经过了房产证办理期,可是全体业主都未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不承认赠送面积一事。现在开发商一纸律师函要求所有业主补齐赠送面积房款。
A3:
你好,你所述情况比较笼统,建议:1、先与开发商积极协商友好解决;2、向工商行政部门、物价行政部门和房屋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3、若仍无法解决,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开发商“赠送面积”系虚假宣传(商品房广告、宣传册、音频资料等),你可以拒绝缴纳“赠送面积”房款,并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判令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协助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你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开发商承诺“赠送面积”,那么便有可能要补缴该部分房款。小区业主人数众多,你可以联合其他业主提起共同诉讼,即自荐或推选代表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则减少个人举证压力,提高证据的证明力;二则分担诉讼成本。
建议购房者应理性的看待广告内容,重要条款需在购房合同中列明,避免将来存在维权障碍。
4
Q4
我爱人在某借贷平台贷了一笔贷款,用保单贷的,还了四期,家里出事还不上了,和他们协商展期(延长原借款期限)还款不同意,然后他们就曝光通信录,还在我们家大街小巷张贴画报,还把我女儿相片也加上了,我该怎么办?
A4:
你好。这种以曝光通讯录、贴照片的方式讨债,显然是违法的。对方侵犯了你女儿的肖像权、泄露了你们的个人信息,你可以先和对方就还款事宜积极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先固定证据(如对以上侵权内容拍照或录像)然后报警,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警方也会根据查明的情况,依法处理。
“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等。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刑法修正案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入刑制裁。所以,曝光你的通讯录,属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在其他画报中加上你女儿的照片,因为律师无从得知画报的内容,假如有公然贬损人格,破坏名誉或者其他严重有损人格尊严的内容的话,不仅侵犯肖像权,而且还可能涉嫌侮辱罪。
综上,建议你们及时报警,以解决因债务纠纷衍生的困扰。提醒有关债权人,维权要理性、要合法,不能采取违法手段维护合法权利,否则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5
公司拖欠2017年一年的工资,未支付给我,该怎么解决?
A5:
你好,建议:1、积极与公司协商,也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委员会举报,协商解决;2、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3、如果你持有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产生的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即你要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即你如果有欠条,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此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你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更要注意时效问题。建议你结合自身情况,妥善衡量。
感谢值班律师:
刘泳岑(江苏南京)
吴世柱(江苏南京)
任何形式的透支
总有代价相随
使你安身立命的
绝非那皮囊之外的装饰
实习小编 | 陈楠
法务 | 郑俊宇、汪瑶(实习)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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