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高速路交通事故,三人殒命与护栏有关,高速路管理部门被判赔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我的头发以前都是黑的
我儿子出车祸以后
真叫人一夕白透了头啊
”
2018年8月,湖北宜昌,一辆棕色汽车在高速路段撞上护栏发生事故。事故车辆从车头到车尾被护栏穿透,所幸并无人员伤亡。
事实上,有关护栏安全的交通事故并不是第一次被大众关注。一位花甲老人却9年如一日地关注着这个问题。这一切,都源于9年前他儿子的那一起离奇的车祸。
2009年6月10日中午12点多,在辽宁省大连市沈海高速的土羊高速路段,刚结婚3天的于潇正开车前往旅顺,准备在度蜜月前完成单位的收尾工作。这一天正好是他父亲于风轩的60岁生日,不出意外,他晚上会赶回来给父亲祝寿。
于风轩没等到儿子,却接到了儿子的死讯——于潇的车撞上护栏顶端,车身被护栏横穿,他在撞击中当场死亡。
死因蹊跷:是个人疏忽,还是护栏之过?
经核实,已有4年多驾龄的于潇之前的交通违法记录为零,事发时他体内不含酒精,车子的各项性能也都良好。
车祸发生一周后,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于潇未确保驾车安全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由其承担事故全责。
于风轩对儿子的意外死亡心存疑惑,对事故中护栏穿透车身的惨烈景象难以释怀。儿子去世后,他多次查看事故现场,发现事故路段缺失了一段护栏。
事故发生后,于风轩曾几次就护栏缺失的问题到辽宁省高速管理局讨要说法,但对方没有给出答复。辽宁省高速公司之后回应称,护栏的缺失和于潇之死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由于高速管理局坚持不承担于潇之死的责任,2010年6月,于风轩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其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1万余元。
2013年5月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事故主要责任还是在于潇自身,而被告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未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须赔偿原告于风轩15.9万余元。
对于一审的判决,原被告双方均提起了上诉。
“问题护栏”初现端倪
在案件二审的过程中,于风轩在搜集资料时还发现,事发路段除了护栏缺失,护栏顶端还没有安装任何防撞装置。
于风轩坚信,正是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护栏穿透了车身,才加剧了儿子死亡的风险。二审法官在审理此案时,也部分采纳了于风轩的意见。
但二审法官也表明,由于缺少司法证据,护栏的安全隐患和于潇的死到底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还难有结论。
2013年9月,该案二审判决认定辽宁省高速管理局承担30%事故责任是合理的,并将赔偿款提高至17.9万余元。
对于这个结果 ,于风轩仍然难以接受。他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案,但最终被驳回。
事故频发,“问题护栏”难以免责
2013年8月8日,30岁的刘万嵩与父母在同样的高速路段发生车祸,刘家父子两人当场身亡。经查证,此次车祸和于潇的事故从起因到判决都极为相似。
于风轩在为儿子打官司的4年间,偶然听闻刘家父子的情况,相似的经历让他决定免费做刘家人的法律代理人。
于风轩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发现,刘家父子出事的地方和于潇的车祸地点相隔不过5公里,当年护栏缺失、护栏顶端不做安全处理的情况在4年后并没有改变。同时,这里的护栏未按设计规范施工,护栏立柱的地基也没有灌注水泥做加固处理。
未用水泥浇筑的护栏
于风轩还打听到,事发的土羊高速在2008年通车后一直没有竣工验收。大连市交通局对此表示并不知情。
于风轩曾申请对事故发生地护栏的设计、施工质量进行司法鉴定,但最终未能如愿。2014年8月,于风轩代表刘家人将大连市交通局和辽宁省高速管理局都告上了法庭,索赔89万余元。
2016年3月,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护栏存在安全隐患。同时,该路段试运营已超过7年,既未申请竣工验收,也未停止运营,违反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法院判决事发路段的建设单位大连市交通局承担20%的赔偿责任,须赔付刘家人19.7万多元;管理单位辽宁省高速管理局承担10%的赔偿责任,须赔9.8万余元。
记者还了解到,辽宁省高速管理局和大连市交通局在节目播出前已支付9年前于潇事故的赔偿款。于风轩说,接下来他还将继续为儿子和刘家父子的案子进行申诉。
目前,事发的土羊高速公路已经在护栏顶端加装了防撞的圆形端头,并将端头向公路外侧偏移,以防止类似惨剧再度发生。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张教授,高速路上的护栏在设计、 安装上应该遵循什么样的一种标准和规定呢?
A:这个标准是1994年才出来的,叫《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它允许两侧的路侧护栏一部分地方设置,一部分地方不设置。如果路边是边坡或有塌陷区、深坑则需要设置。规范制定了两种端头的标准:一种叫地锚式,它把端头变成弯曲的,弯到地底下;另外一种就是做成圆头的,用这种方法可以避免车辆穿过的这种情况。还可以采取弧形往外展的做法,也可以避免一些事故的。
交警部门都认定这两起事故是驾驶者负全责,但后来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其实也让公路部门担负了一定的赔偿责任。交警的责任认定是一个技术鉴定,这个事故责任认定,是解决民事法律责任的其中证据之一。法院认为这个责任的比例不合理,它也可以用承担赔偿法律责任的角度去重新改变一下。按照道路瑕疵致害(的举证规则),举证责任是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来证明的,就是你来证明你的产品是不是符合国标、行标。
在追寻真相的道路上,
少一点浅尝辄止的满足,
多一点刨根问底的坚持。
实习小编 | 蒙婧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穿车而过的护栏》
记者 | 庞君 李绍鹏
看今日说法,用央视影音
欢迎扫码下载央视影音APP
———— 往期文章推荐↓↓↓ ————
今日说法 | 女大学生为借三千元,掉入校园套路贷陷阱,还款20万,还被骗入夜总会陪侍
今日说法 | 电动三轮车撞倒老人后逃逸,导致老人被大货车二次碾轧,逃逸司机被判刑!
今日说法|骗老年人两千多万!老人开始往家里拎免费礼品时,儿女就该警惕......
今日说法 | 因欠债男子跳轨欲轻生,致地铁30万乘客滞留,被判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