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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加班伙食还自费,不加班就罚款,我该如何维权?| 劳动节法律咨询特辑

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20-09-04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今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

祝大家劳动节快乐

小长假的第一天

说法君来给大家普法啦


我为公司创收益

公司却不能给相应的报酬

计时工资太少

加班都划不来



可是不加班就罚款

身为员工

我该怎么维权呢


1


Q1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吗?本来我们是计件工资,差不多30多元一小时,然后公司把我们调去包装部打包装,计时工资才15元一小时!加班还要自己管吃!我们觉得划不来都不想加班,然后就说不加班的员工全部罚款。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A1:

根据你的描述,公司对不加班的员工罚款没有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三条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公司不得违反该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可见,公司强制要求你们加班,且不加班就罚款的做法明显违法

其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等。

最后,罚款是一方对另一方经济资源的单方剥夺,需要有严格的法律依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你们公司对员工罚款没有法律依据。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建议你们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如果问题解决不了,你还可以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


Q2

暑假期间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去做暑假工,到开学离职后发现实发工资比应发工资少了1000块,派遣方推辞说他们把我们交给了另外一个劳务公司,他们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这种情况少发的工资应该找谁拿?


A2:

作为被派遣劳动者,你应当向劳务派遣单位索要工资报酬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该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你与该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该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向你支付劳动报酬。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月向你支付劳动报酬,另外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将劳动报酬支付给你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你的工资。你与该劳务派遣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所以该劳务派遣公司拒绝支付工资的理由不成立,其应全额向你支付劳动报酬。

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该公司与你订立的劳务派遣合同无效,但这并不影响你的劳动报酬请求权。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你所在劳务派遣公司将你们转包给另一个劳务派遣公司是违法行为。关于你的问题建议你先和该公司进行协商、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Q3

船主让员工在禁渔期出海捕鱼,船发生沉没事件,导致我父亲意外身亡,时隔三天后才通知我们家属,请问船主是不是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令禁止禁渔期捕鱼,对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会对其进行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等处罚。对于渔船发生意外导致员工身亡,船主应承担何种责任,需分情况讨论。

首先,若该船主经过工商登记,并且与你父亲签订过劳动合同,那么你父亲作为船员与船东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你父亲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意外,则可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你作为近亲属可以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船主没有为你父亲购买社保,则由船主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若该船东并未经过工商登记,也未曾签订劳动合同,你父亲为船东进行捕鱼,则由船东支付劳动报酬。你父亲与船东之间形成雇佣法律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船主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根据该司法解释第十七、十八条,船主作为赔偿义务人,其赔付范围包括:抢救治疗时所产生的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精神抚慰金等。


4



Q4


同村的人喊表哥过去免费帮忙,结果干活的时候从三楼坠落,导致尾椎骨受伤无法起床,现在已经花了十万手术费,对方却只愿意给两万之后就不管了,请问我们可以找他赔偿更多的金额吗?或者我们可以打官司吗?这种属于雇佣关系吗?


A4:

你的表哥免费给同村人帮忙干活,他们之间存在的并非雇佣关系,而是一种帮工关系。帮工关系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帮工人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从而与他人形成的法律关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你表哥是别人喊他过去免费帮忙,因帮工活动从高处坠落而受伤,被帮工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方却只愿意给两万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你们可以要求赔偿更多的金额。

如果对方态度坚决不愿赔偿,你们可以搜集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医药费、住院费票据等相关证据,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被帮工人承担上述各项费用。


5


Q5

综合工时制情况下,单位不按法定计算方式支付加班费,而是普通员工15元/时,干部21元/时,而且只是宣讲时在白板上写了几笔,公司文件查不到明文,想到县劳动行政部门告他,需要哪些证据呢?每月加班45小时以上,员工反映加班费低,工会只会组织春秋游、春节联欢会和各种比赛,已对其失去信任。我该找谁反映情况?


A5:

你所在公司每月延长工时45小时的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向工会投诉不能解决问题,建议你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如果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但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月也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你的公司每月要求员工加班45小时以上,是违法行为

其次,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安排你们加班应付的报酬一般不得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不低于200%,法定节假日则不能低于300%,因此你可比照你工资的标准,看公司给你的加班费是否符合法定标准,若不符合,则公司依然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由劳动者来提供证据。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建议你投诉时能写一个书面的反映材料,另外带上自己的劳动合同、签到记录、工资表等以便劳动行政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


感谢法律支持:


刘兆庆(河南郑州)


封面来源@视觉中国



生活就像雕塑艺术

需要用劳动雕刻

也需要用智慧着色


实习小编 | 张鑫

法务 | 郑俊宇 王莹莹(实习)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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