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患残疾,现被强行拉到养老院,丈夫女儿不来探望不给就医,我想离婚,怎么办?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迟到总比缺席好
残疾长达17年之久
不曾给过陪伴与照顾
这样的丈夫
不离婚留着过年吗?
1
Q1
17年前因术后二级肢体残疾在家休养,和公婆同住在家,现被丈夫公婆强行拉到二百公里外的养老院,已经住了一年半,丈夫女儿不探望,不给日用杂费,不给就医,由娘家姐照顾。三年前丈夫闹离婚我从高处脑坠伤,治疗没及时康复,现大小便失禁,头部时而清楚,时而不清楚,评一级残疾,我想离婚。
A1:
你好,是否离婚请您认真考虑,可以结合我的下述分析再做判断。
首先,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结婚离婚自由的权利,你想离婚的话,可以选择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的规定,如你们双方可以达成一致自愿离婚,可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无法达成一致,你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离婚时,如你们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进行分割,并且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你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即对你方进行适当照顾,多分财产。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对你不管不问,违背了该义务,并不符合婚姻关系的基本精神,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付相应扶养费用。
再次,关于你女儿是否有赡养义务,需要看她是否已经成年,成年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义务,如她已成年有正常经济来源,无论你和你丈夫是否离婚,都可以要求你女儿对你进行赡养,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要求她对你的生活进行照顾或支付赡养费。
2
Q2
我们离婚近一年多,前妻总来骚扰我,干扰了我的正常工作和学习,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我要求单独居住,她非要和我离婚,不离开住,我要单独出去租房住,她强行不让我离开。弄的我现在精力憔悴,请问我要怎么办?
A2: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在你与前妻已经离婚的情况下,她的上述行为实际已经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办理完离婚登记后双方夫妻关系解除,除离婚协议上规定的内容,你和你前妻没有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你有自由选择居住地方的权利,且任何人不得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你前妻的行为实际上已经侵害了你的人身权利。
另外,因为你没有提及所住房屋在离婚时的归属约定,所以是否侵犯你的财产权利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离婚过程中明确房屋为你所有,那么你前妻入住的行为同样侵犯了你的财产权利;如果房屋离婚中确定共同共有,那么你前妻入住并不侵犯财产权利。
结合以上分析,从法律上看你前妻的行为不仅仅是无理取闹,可能已经上升到违法的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你与她不能妥善沟通解决,那么你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的介入。
3
Q3
妻子2015年离家出走,2019年她和我离婚,能追要2015年至2019年的养儿费吗?
A3:
你好,按照你描述的情况,需要根据你孩子的年龄来判断是否能追要抚养费。
第一种情况,如果2019年你们离婚时孩子仍未成年,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第三条的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请求支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你妻子离家期间如果未尽抚养义务,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你妻子要求支付其离家出走期间的子女的抚养费。此外,即便你们已经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因此,如果是你方继续抚养未成年子女,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第二种情况,如果在你妻子离家到你们离婚这段时间里,你孩子已经成年,则根据第一种情况中引用的法条,你妻子仍应当支付抚养费,只是抚养费应计算至孩子成年时为止。
第三种情况,如果在你妻子离家时孩子已满18岁,属于成年子女,则夫妻双方都不再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你的妻子无需支付抚养费。
4
Q4
你好,请问我侄女满了十八岁后户口迁不回去,想把户口挂靠在我老婆名下,那我侄女以后对我们家庭的利益没有影响吧?再就是我侄女不管什么事情与我们有关吗?(比如她的征信问题)或者违法违纪了会牵连到我们吗?谢谢。
A4:
您侄女个人行为是否对你们家族造成影响需详细讨论。
首先,关于家庭利益的问题,取决于你侄女户口挂靠在你老婆名下是否属于因收养关系入户,即你们双方是否存在收养关系。如果没有,而仅仅是挂靠户口,则不存在相应法律风险;如果你们之间存在收养关系,并办理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那么依据《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和亲生子女与父母间的权利义务相同,你的侄女需要承担对你们的赡养义务,同时她也享有遗产继承的权利。
其次,现在你侄女已经满了十八岁,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她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完全的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你作为户主是无需对她的个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
通过您的问题描述,可以发现您主要是担心因户口挂靠带来的法律风险,为了避免后续的问题,建议你们最好写个协议。协议里可以注明如果你们家要处置房产,对方有义务做好配合,把户口迁走;如果你们家房子发生拆迁等,对方无权享受,她的户口只是亲属投靠的关系而不是继承(收养等)的关系;对方的挂靠只是短期的行为,达到约定条件即将户口迁出等内容。
5
Q5
我在一公司上九年班了,签的是劳务派遣的合同,合同都在公司手里,我们手里也没有合同,一直没上保险,现在公司要求强制性签另一处的劳务派遣合同,给上另一处的保险,但以前九年的保险就没有了,也不给补缴,我们现在该怎么维权啊?谢谢大家。
A5:
你好,用人单位前九年未给你购买社保以及单方强制要求变更合同的行为都已经违法,你们可以协商或仲裁维权。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将你派到其他单位上班的一种劳动形式,此种劳动形式中劳动者的权利受到同等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以及《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派遣协议约定,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再结合你的叙述,过去九年都没有购买社保显然违法,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该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为前提,你单位强制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对于九年欠缴社保的问题,你可以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补缴社保或者支付社保补贴。如果你不同意去另一处地方即不同意单位的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社保未缴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进行主张。
感谢值班律师:
宋飞帅(湖北 武汉)
不是每一个蚌
都可以将伤害结成珍珠
编辑 | 吴小英(实习)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 往期文章推荐↓↓↓ ————
17年前患残疾,现被强行拉到养老院,丈夫女儿不来探望不给就医,该怎么办?|法律咨询预告
今日说法|上百名未成年人街头斗殴,竟是为了“网红”和“社会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