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7日,上午6点左右,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一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白色箱式货车在撞上隧道口的防撞桶后,连续撞击隧道,拖行200多米后横在隧道中间,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事故现场。据了解,该车是从河南省前往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送生猪肉的,司机称其只是迷糊了一下,便听到一声巨响,紧接着又撞了一下,他自己也懵了!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19年8月16日,凌晨五点半左右,在山西省阳泉西环高速旧街互通石家庄方向匝道,一辆重型半挂货车侧翻占据了整条车道,车辆损毁十分严重,不具备行驶能力,运载的大量货物散落在路面。万幸的是车内两名人员无生命危险,驾驶员腰部与脚部受轻伤,随车副驾驶轻微擦伤。当民警询问事故原因时,驾驶人后悔地说自己为了赶路,凌晨强打精神开车,到了事故地点时,犯起了迷糊,方向不自觉的开始偏移,自己也没有发现,最终车辆直接撞在了高速公路路边护栏上。
2019年7月25日,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三大队值班室,接到山西省天黎高速路政部门报警称,在山西省阳泉东收费站南向北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但是现场并无肇事车辆,右侧近88米的防护栏被撞毁严重,有路产损失。经初步勘查现场,民警判断该起事故为单方事故。路政部门勘查现场后估算损毁护栏损失约在5万元左右。经民警认真分析比对,终将肇事者李某查获。当民警询问李某撞车原因时,李某交代当时有点困,一不留神就撞了护栏。李某声称自己在服务区也休息了一会儿,可民警通过调取定位记录发现,李某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而且在服务区休息时间不足20分钟。据此,民警认定李某存在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导致该起事故发生。驾驶疲劳
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驾驶人睡眠不足或睡眠质量差,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很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疲劳驾驶的危害
疲劳会导致驾驶员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当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如果疲劳时仍勉强驾驶车辆,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无法快速到达目的地,还有可能有生命危险。
高速公路路面宽阔、固定参照物少、车流速度快;既无交通信号灯控制和道路平面交叉,又无行人、非机动车和其他低速机动车干扰,所有车辆都保持较高的速度各行其道,有序的行进。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道路环境单一,交通干扰少,速度稳定,行车中的噪声和振动频率小,易使驾驶人产生单调感而困倦瞌睡,出现“高速公路催眠现象”。
高速公路行车过程中,驾驶人的注意力十分集中,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体力消耗增大,而且会不知不觉地提高车速,甚至丧失制动减速意识。而随着速度的不断提高和驾驶时间的延长,驾驶人会逐渐出现疲劳感觉。
长时间驾车产生疲劳是人体的正常生理反应,因此在我国的法律中规定连续驾车的时间不能够超过4小时,达到4小时的,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小于20分钟。
驾驶人没有休息好或感到有点疲劳时,不要驾车进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最好在1个半小时到2小时,到就近的服务区休息一下;若感觉有点疲倦或有睡意时不要再继续驾驶,最好立即休息。秋季酷暑未消,阳光强烈,单一的景色、封闭的空间、不变的姿势,容易出现“秋乏”现象,作为驾驶人员应该提高警惕,防范“疲劳驾驶”导致的悲剧。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
编辑 | 廖晓梅(实习)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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