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靓妈”薛甄珠遇到爱情后...... | 重阳节特辑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如果说苏大强(倪大红 饰)是“作精父母”界的顶流,那么薛甄珠(许娣 饰)则是“靓妈”界当之无愧的C位了!对薛女士而言,退休后跳跳舞是常事,脚踩高跟鞋只是正常操作,化妆不过是锦上添花,可谓是上海第一美妆时尚博主无误了!
但在他人眼里伶牙俐齿、无所不能的薛女士,面对迟来的爱情,也遇到了难题。热衷跳舞的薛甄珠认识了兴趣相投的崔宝剑(徐才根 饰)。两人一曲接一曲地跳得停不下来,被爱情击中大概就是这种眩晕的感觉吧!可这老崔在黄昏恋的市场中也是万众瞩目的香饽饽,有人看不过两人亲密,便从背后捣乱,弄得薛女士受伤不说,还得叫大女儿罗子君(马伊琍 饰)来照顾。
争风吃醋都直接上手了可还行!但就这点伎俩,在见过大风大浪的薛女士面前,简直不值一提!罗子君一眼就看出了薛甄珠假装摔倒、博取同情的把戏。正如薛女士所料,这一推不但没把老崔推到别人怀里,反而让两人更加亲密。
为了抓住这来之不易的感情,薛女士甚至做起了自己最讨厌的事,又是做饭又是洗碗,让老崔更是倾心。没过多久,老崔便请了薛甄珠的两个女儿一起吃饭,想让她搬过来跟自己一起住。为了让女儿们放心,老崔还向她们保证,等自己儿子回国,就商量和薛甄珠的婚事。
在薛甄珠一再保证不索取财物的情况下,这场黄昏恋还是被老崔的儿子怀疑为骗婚。这一怀疑,反而把老崔气进了医院。面对小崔的无理阻挠,薛甄珠彰显出了伶牙俐齿的本色,一番话将他堵得哑口无言。
赡养父母是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别看薛甄珠说得吓人,原来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可儿子长年在国外工作,谁来赡养在国内独自生活的父亲?老崔的经历并不罕见,许多投稿法律咨询的读者们也遇到过各种各样的赡养问题。从往期法律咨询中精选的问答已经就绪,爱学习的各位准备好享用第一份“知识大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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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的养母在我18岁,我弟13岁时改嫁了,现在她改嫁的老公又去世了,想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来我家生活了一个月,又去弟弟打工的地方住了一个月,我弟还没有结婚,我现在还是租房子住,空间有限,而且又要了老二,想让她在老家生活,她又不去,现住在她娘家,我想请问我该怎么安排她?谢谢!
你好!如果确实与养母一起生活有困难,建议了解老人自己的意愿,你和弟弟再协商养母的赡养事宜。
如果你和你养母之间存在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形成的收养关系,那么根据《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虽然是养母,你们也应当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老年人养老应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你和弟弟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即使是与养母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也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养母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因此,如果你们确实与养母一起生活有困难,建议你和弟弟先了解养母的意愿,是否愿意回老家或者去敬老院生活,由你们支付赡养费,你和弟弟再行商议养母的赡养问题。另外,由于《婚姻法》不仅规定了婚生子女的赡养义务,还规定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有赡养义务。如果你的养母再婚后生育子女,或者与其他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则她的子女或其他继子女也是赡养义务人,你们可以一起协商赡养方式。
(感谢法律支持:李琳律师)2
Q2
A2:
你好!根据你的案情介绍,你奶奶属于没有劳动能力的情形,你奶奶的大儿子即你的大伯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对你奶奶履行赡养义务。
首先,你大伯不能因为你爷爷没有把房子给他就拒绝赡养你奶奶,因为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在本案中,显然你伯父是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赡养你奶奶的义务,不仅违反公共道德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其次,如果你大伯拒不赡养你奶奶,你奶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伯父履行赡养义务。若奶奶无法出庭或无法正确表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在取得胜诉判决后,如果你大伯父还不履行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得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你奶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一是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责任充分告知你大伯,让他知道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二是可以向民政部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等部门反应相关情况,由相关部门来进行调解;三是如果你大伯还是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再走诉讼这条路。
(感谢法律支持:李小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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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律支持:周旭亮律师)
薛女士妙语连珠,让小崔直接哑火。而在老崔住院期间,薛甄珠无微不至的照顾,也让小崔逐渐接受了这场黄昏恋,不再排斥。但他仍然要求薛甄珠签署一份保证书,保证不和老崔结婚、不要财产,还要声称是自愿照顾老崔。
在薛甄珠的女儿们眼里,母亲和老崔的自由恋爱,还轮不到小崔来逼母亲签不平等协议。但这些担心,精明的薛女士早就考虑到了,甚至还去找了律师解答,分析得头头是道。
虽说薛女士的理解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她学法普法的精神,谁看了不说一句牛?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老人为了财产伤透了脑筋。面对此类问题,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老人们的权益?第二份“知识大餐”准备就绪,快拿出薛女士的学法精神,品读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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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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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A5:
你好!如果爷爷去世后没有立遗嘱,这个房子没有老奶奶的份额,如果爷爷立遗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处理,但是爷爷可以支配的房屋也仅是一半的房屋和在奶奶去世后爷爷应该继承到你奶奶遗产的一部分。虽然爸爸已经和爷爷奶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购房款,但是由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就法律而言,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爷爷和奶奶,3万元钱是爸爸对于爷爷和奶奶的一笔债权。首先,房屋是爷爷和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爷爷拥有一半房屋的所有权。奶奶去世以后,奶奶所拥有的一半房屋所有权转化成了奶奶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爷爷、爸爸、爸爸的兄弟姐妹(如有)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爷爷在奶奶的一半房屋遗产中也占有一部分份额(因为爸爸是否有兄弟姐妹尚不清楚,所以这里并不明确份额的大小)。爷爷和一个老奶奶同居,如果爷爷去世后没有立遗嘱,由于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这个老奶奶如果以配偶的身份要求遗产继承权,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但是,由于《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所以,如果老奶奶符合这条规定的扶养义务的,可以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适当处理。如果爷爷立了遗嘱,则按照爷爷的遗嘱内容进行分配处理,但是爷爷可以支配的房屋也仅是一半的共有房屋和在你奶奶去世后爷爷应该继承到你奶奶遗产的一部分。对于爸爸或者爸爸兄弟姐妹分得奶奶遗产的部分,爷爷没有权利进行分配。(感谢法律支持:吴世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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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A6:
你好!对于她的儿媳妇接班的事,已经是既成事实,无法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0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他们还存在夫妻关系,你后姥姥对你姥爷有扶养的义务,你姥爷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继子女和继父母一起生活,且有生活,教育方面费用的支出可认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一定的抚养关系,则继子女就应对继父母的财产有一定的继承权。你母亲一方的兄弟姐妹作为你后姥姥的继子女,若其之间没有抚养关系存在,是不能继承你后姥姥的财产。若有抚养关系,且老人没有遗嘱,可按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感谢法律支持:刘兆庆律师)
一个机关算尽,一个伶牙俐齿,苏大强和薛甄珠可谓是老年人群体中最不走寻常路的了!但即便如此,面对诈骗、纠纷、赡养、财产等问题,差点被绕了进去不说,劳财伤神才是真损失。好在两人都是以真心待人,才能在关键时刻悬崖勒马,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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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当载酒来
共醉重阳节
—— (唐)孟浩然
编辑 | 李科慧(实习)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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