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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出现新套路:专挑酒驾司机下手| 案例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站在被告席上的袁某不过20岁出头,可谁也不曾想到,就是这样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却有着两张截然不同的面孔:白天,他是房产公司的中介,来沪打拼自谋生计。夜幕降临后,他驾车尾随酒驾司机,伺机“碰瓷”。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最终认定袁某犯敲诈勒索罪,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现场
然而,公诉人的讯问一针见血,“既然你是事故的主要责任方,为什么被撞的一方反而要赔你钱?”“你居住在松江,又为什么三次在凌晨3至5点大老远开车来徐汇”,被告席上的袁某瞬间被问得哑口无言。
在此后的法庭举证阶段,公诉人将三起案件的路面监控一一展示,每段视频中都有着袁某故意撞向前车的清晰举动。
视频证据记录了案发经过
一帧帧视频摆在眼前,面对如山的铁证,袁某最终放弃了狡辩,承认了自己寻找特定目标、故意制造事故的行为。袁某的辩护律师辩称,袁某敲诈勒索数额仅为2000元,涉案金额较小,未造成重大损失;袁某的三次敲诈勒索中有2次未遂,比照既遂从轻处罚;袁某虽然对部分事实不予认可,但他当庭多次表明认罪并退赔,可以认为有当庭认罪悔罪的态度;袁某没有前科,人身危险性较小。综上,建议减轻处罚。
经过审理,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被法院采纳。袁某当庭自愿认罪,积极退赃,有一定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但袁某到案后未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构成坦白。袁某退赔2000元,可以酌情从轻,但袁某多次故意制造事故,且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酌情从重处罚,辩护人提议的6个月以下刑罚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 | 公众号@上海徐汇法院
编辑 | 童泽同(实习)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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