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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间嬉闹意外骨折,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案例

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20-09-03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还记得你的课间十分钟吗?三五好友一起玩游戏教室走廊里你追我赶又或是闺蜜同桌一起去小卖部买包辣条馋到口水直流胆大的男生跑到隔壁班捣乱学霸们坐在教室里赶作业女生们聚在一起跳皮筋.........回忆的瞬间总是美好的

但是问题来了如果同学们在课间嬉闹摔倒学校应当负责吗?


案情介绍


小明与小南是某小学学生,2017年9月的一天下午,课间休息时,小明从教室外走进教室,被同学小南拉住手不让其进入。两人在拉扯过程中,小南突然将手松开,毫无防备的小明便摔倒在地。此时小明虽感疼痛,因无外伤故未放在心上。班主任虽也对此事进行了了解,但未考虑周到,未将小明送医检查。小明撑着疼痛的身体,继续完成了后面的课程。


当晚,小明放学回到家中,因疼痛加剧,父母将其送医诊治。不检查不发现,小明这一摔竟然摔成了腰椎压缩性骨折、左侧腕骨骨折。这下小明的父母着急了,先后将儿子送至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江苏省南京市儿童医院等多家医院治疗,共住院7天,花去医疗费用9580.84元。治疗终结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明的伤势构成10级伤残。小明养病期间,小南的妈妈带着200元现金及牛奶水果前去看望。小明父母内心一直无法平息怒火,越想越生气,孩子为何无故要遭受如此大的疼痛,这个责任谁来承担。愤怒之余,便将小南一家及学校告上法庭。


庭审中

  庭审当天,双方当事人就小明受伤的事实、承担赔偿的具体费用、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方主张,小明是被小南推到在地,且学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尽到管理和教育的职责,需承担责任。
  而被告小南方则辩称,根据事发后查看的监控视频可以证明,当时小明并非被小南直接推到在地,而是两人在拉扯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关于赔偿事宜,则根据各项损失依法核算,但不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学校则称,小明此次受伤是由小南造成,应由小南及其法定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此次事故发生在课间休息时,学校已尽到了管理责任,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判决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小南父母赔偿小明11万余元;被告某小学赔偿小明1.2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原告因本起事故受到伤害,造成其利益受损,被告应依法予以赔偿。


 1、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本案中,小南作为未成年人,因其过失致小明受伤,造成小明利益受损,其行为后果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而被告某小学作为教育机构,具有教育、管理职责。本案中,学校在下午课间休息时,对学生的危险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及时予以制止,且学校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尽到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义务。因此,学校需对此起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2、本起事故,三方应如何分摊责任? 

本案中,因未成年学生天性好动,发生本起事故,属意外,因此学校的过失并不大,以其承担10%的补充赔偿责任较为适宜。原告小明在本起事故中无过错,其不应承担责任。小南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90%的赔偿责任。

综上,小明各项损失确认为12万余元,被告小南父母应承担的数额为11万余元;被告某小学应承担的数额为1.2万余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学生因课间打闹摔伤引发纠纷诉至法院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保护孩子在校安全,学校、老师及家长需注意以下几点:


1.应加大对特殊时间段的安全管理,完善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强对特定地点的管理,注重视频监控的设置。

2.老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也要注重孩子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对待与同学间的矛盾,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帮助与辅导。


3.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引导孩子遵守校规校纪,在特殊时间段重点注意安全,同时应教导孩子对待纠纷应采取合理手段。



文章来源 | 公众号@溧水法院
图片来源 | @视觉中国



编辑 | 童泽同(实习)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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