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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上海市闵行区一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蒋某闯入其父母家中,打砸物品,并将屋内刀具、平板电脑等杂物从十四楼扔下,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案发后,蒋某被批捕,并于近日被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蒋某供述,其父母私自收走外婆出租房子的租金,而自己又与外公外婆关系较好,一直想帮老人家把钱要回来。2019年8月1日,蒋某带着新买的棒球棍来到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某小区的父母家,开门时发现门锁被换掉,他就找了锁匠来开门。门一打开,蒋某就冲进了卧室。看到父母都在后,他觉得非常生气,就用棒球棍砸了电视机。接着,他因换锁的事情和父母吵了起来。争吵后,蒋某继续砸东西,电视、微波炉、冰箱等家电一个不落。
一转身,蒋某又把房内窗户打破,并把随手拿到的手机、平板电脑等物,以及三个盖着衣物的箱子朝窗外丢。见此情景,蒋某父亲报警,由此案发。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楼下人行道和草坪附近散落了大量蒋某从14楼丢下的杂物,包括水果刀、玻璃碎片、螺丝刀、水壶、木质抽屉等物。
同时,停在附近的三辆轿车也因此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物损达人民币4000余元。
检察机关介绍,蒋某平日以打游戏为生,每月收入可观。据蒋某供述,案发前几日,他刚好收入不佳,心情不好,所以才到父母家去。到了之后才发现门锁换掉了,他想到父母这样防着自己,十分生气。于是,一进家门他就开始打砸。蒋某还称,虽然知道窗户下面是一片大概一米宽的草坪,旁边是小区的道路和停车位,若丢东西下去,有可能会砸到行人和车辆。但是,当时在气头上,他就没想那么多,箱子里有什么东西也不知道,一股脑全丢了下去。
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经审查发现,蒋某从14层楼的高度抛掷木质抽屉柜、手机、平板电脑、水果刀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落地范围为小区公共人行道以及路边的停车区域,人流量较大。同时,抛掷时间为下午5时许,正值小区人流量较高时段,发生严重人身伤亡后果的可能性极大。蒋某的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另外,承办检察官还发现,该小区内曾出现过几次高空抛物。虽均未造成人员受伤,但为了更好防范同类事件再次发生,检察官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蒋某提起公诉。同时,也将针对该小区的综合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文章来源:公众号@闵行检察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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