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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约定将房子赠与女儿,父亲事后又反悔,房子到底该归谁?
把房屋赠与女儿
没想到女儿成年后
父亲迟迟不办理房屋变更
这是要反悔的节奏?
父亲不履行离婚协议,
拖延办理房屋变更登记
法院:陈某需将房屋过户给女儿
法官说法:无欺诈、胁迫情形,
财产分割协议不得撤销
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反悔,会给无过错一方或双方的子女造成物质和精神损害,也可能会助长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导致恶意一方利用赠与的任意撤销权达到既离婚又在离婚后主张重新分割财产、恶意占有财产的目的。
文章来源:公众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编辑 | 林雅萍(实习) 维护 | 张子亮 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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