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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对孩子的教育一定是生命教育孩子长大以后需要的坚韧、善良、真诚、豁达都需要家庭来给予
”小林(化名)是一名高二学生,就读于河南省焦作市温县的一所寄宿制中学。小林的成绩原本中等偏上,但因为感冒休息了一周后,小林感到自己的学业明显跟不上了,期中考试的成绩也严重下滑。根据期中考试的成绩,学校又重新调整了分班,更换了班主任老师,这些都让小林觉得无法适应。2021年9月中秋节,学校放假,小林回了家,因为学业压力大,深夜他无法入睡,所以喝了一点酒。酒后,小林想起白天听别人说的抢劫、吓唬人,对方却没有报警的事,一股冲动涌上心头。为了发泄压力、寻求刺激,小林就从家里拿了把美工刀,骑车出门了。
在县城兜了几圈后,小林看到了独自站在路边的阿红(化名),想都没想就上前,将刀架在阿红脖子上,让她把钱掏出来。阿红吓得大声呼救,喊得小林心慌,于是很快地放开阿红跑掉了。惊魂未定的阿红随即报警,经过追查,警方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小林。结合公共视频等证据和小林的自述,小林涉嫌抢劫的事实已经明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抢劫至少要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本案属于抢劫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在看守所里,小林多次表示很后悔,希望恳请法庭给予最轻的处罚,让自己能有机会继续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应当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庭审阶段,被害人阿红出具了谅解书,希望给小林一个机会;且根据评估,小林的再犯风险低,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综合以上原因,法院最终对小林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在和小林父母聊天的过程中,本案的承办法官赵娟娟了解到,小林的性格本来就比较内向,上高中后,父母因为不知道能和小林聊些什么,就只想着在生活上照顾好他,让他安心学习,而对他面临的压力一无所知。
事实上,小林的消极情绪至少持续了半个月左右,但因为缺乏沟通,父母对此毫无察觉,更想不到小林会因压力过大实施抢劫。小林的案子让赵娟娟法官回想起几年前处理过的一起案件,案件中,未成年人小强(化名)的误入歧途也与家庭教育的缺失有很大关系。
小强是一名先天性聋哑人,老家在重庆。小强出生后不久,父母离婚,他跟着父亲生活,对母亲则完全没有印象。后来,父亲再婚,又外出打工,父子俩之间的沟通变得很少。在学校里,小强也很难融入,小学毕业后就没有再继续上学。直到认识了几个聋哑人朋友,小强才第一次感受到温暖与被理解,因此和他们越走越近,并开始一起做一些偷盗的事情。父亲曾多次试图阻止小强和这些朋友交往,但没过多久,小强又会再次和他们一起外出流浪。
小强在温县参与了一起团伙盗窃案,和同伴一起砸车偷窃。此后,他又以同样的盗窃方式,在洛阳涉案被抓。洛阳警方曾多次通知小强的父母到场配合工作,但他的父母和其他亲人始终没有露面。法院判处小强拘役三个月,拘役期满后,温县警方将他带回温县,刑事拘留。最终,小强被温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因为没有小强父亲的电话号码,赵娟娟法官给小强的父亲一连写了三封信,最终联系上了他。小强的父亲答应以后多关心小强,等小强刑满释放后接他回家。之后,小强回重庆老家找到了工作,自食其力,和家人的关系也亲近了不少。
小林的抢劫行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与此同时,也要带给他新的人生希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小林走出看守所后,心理咨询师对他进行了心理疏导。经过赵娟娟法官的耐心释法和沟通,小林原来的高中同意他复学,回到校园。和小林差不多年纪的高中生普遍面临较大的学业压力,缺乏足够的课外活动,而家长和学校有时候过于重视成绩,忽视了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的培养。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还不成熟,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对事物的发展也缺乏明确的预判,其犯罪行为与家庭监护的缺失、学校和社会中不良因素的影响有很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要求,学校应当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等。家长、学校、社会应共同努力,培育未成年人克服逆境的能力,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记者 | 倪玮 李政林 郭震宇 孙元学 编辑 | 黄琬祺(实习) 维护 | 黎意 主编 | 王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