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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为什么要让未成年人“无痕回归”?

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22-08-18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一处处长 刘斌: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个复杂重要的社会问题。我国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主要考虑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生理、心理特点。未成年人的生理发育不成熟,不能够正确控制情绪,认识能力较低、控制能力较差,但同时犯罪的未成年人很少存在预谋,犯罪动机往往也幼稚。只要认真地教育,是可以转变犯罪未成年人的错误想法的。


同时,案例表明,很多未成年人出现违法犯罪行为,跟前期他的种种合法权益没有得到足够的保障有关。所以我们在修订法律的工作中,处处体现了对于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一方面我们关注保护的力度不够,制度措施还不够健全,另外一个方面我们关注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它是不是立足于中国实际,是不是真正地有利于未成年人的长远发展。在整个过程中,我们非常谨慎求真务实。我们去尽可能听取更多的建议,把研究工作做扎实,让我们的制度设计更具合理性,符合中国实际,真正发挥作用。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何挺:


首先,未成年人是不同于成年人的,发育尚未成熟的发展性的个体。如果能够认识到这一点,对我们现在的一些法律规定、制度设计,可能就能更好理解了。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很复杂,除了个人原因外,更多的可能是环境原因。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环境原因很多,比如家庭监护不力、不良朋辈影响、网络影响等等。在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育矫正的过程中,我们要特别关注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犯罪,发现原因后要帮助他去改变,特别强调要精准。我们说,“一把钥匙开一个门”。不是所有人都用相同的方法,一定要通过社会调查,先了解他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犯罪,他的个性特征是怎么样的,什么样的措施是对他有用的,所以这是一个精细活。


在《一时糊涂》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未成年人小林在被判处缓刑之后,原来的学校已经不欢迎他了。其实,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除非学校的校纪校规明确规定什么样的情况是要处分,否则你不能随意地去开除学生,当然前提是校纪校规也得合法。有的学校因为未成年人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影响学校声誉,甚至是影响学校升学率,就去劝退一个学生,这是很不适当、甚至违法的。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犯罪记录封存”这一制度,对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要封存他的犯罪记录。现在两高两部也都出了细则,要给符合规定的未成年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是为了让未成年人以后找工作自食其力,更好地回归社会,还能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建设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邓丽:


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危险的时刻,有的危险针对他的人身,有的针对他的精神。有一些年轻人站在危险的十字路口,可能就因为一念之差走上歧途。我们现在的司法制度其实是考虑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对他进行帮扶、教育,使他能够扭转偏航的方向,回到正轨。


如果是成年人违法犯罪,那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会对未来生活方方面面产生影响。那么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采取另一种路径呢?是因为现在我们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认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开始认识到,未成年人因为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形成,控制自己的能力还有欠缺,而且很多时候是因为种种原因,才导致做出错误选择。所以,我们要去判明,到底怎么样做能够从内在去触动他、让他改变,并且保障他未来能够有一个相对宽松的背景,能够继续去发展。


这是很现实的一个发展和进步,以前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没有这么细致。




 记者 | 倪玮  李政林  郭震宇  孙元学 编辑 | 林雅萍(实习) 维护 | 黎意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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