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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酒后爬阳台破窗侵入女子家 男子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
2020年12月3日,凌晨2、3点钟,被告人冯某喝了一斤多白酒后,给"自以为是他女友"的小丽打电话,想和她"说说心里话",但是"不认为他是男友"的小丽,拒接电话,也没回消息。
于是,一身酒气的冯某,在当日凌晨4时许,径直来到小丽的租住处。看到小丽住的二楼屋内有人影晃动,他脑洞大开,化身"蜘蛛侠",借助空调外机攀爬到二楼阳台,砸碎玻璃窗强行进入房间。
进入屋内后,冯某看到了小丽的男友陈某,就立马扑上去发生了肢体冲突。一番借酒撒疯后,地上一片狼藉。"我酒喝多了,他拦着我,互相推推搡搡。手一挥,台子上化妆品挥到地上,衣柜门、厕所门我都有踢过。"冯某事后说。
陈某一边躲避冯某的殴打,一边提醒小丽报警。听到小丽报警,冯某方才酒醒,意识到自己可能犯了法。
经鉴定,冯某殴打小丽及其男友,致两人轻微伤。近日,静安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冯某提起公诉。静安法院今天公开审理此案,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顾正仰介绍,无论被告人是否和被害人是男女朋友关系 在没有经得被害人允许的情况下,他也不应当从窗外爬入被害人的居所中。在进入房屋后,他也拒不离开,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一定威胁,对房内的财产也造成一定威胁,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小编丨郭南一
视频丨谭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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