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做义工只为帮人“投资外汇”?女子诈骗300万元被判
谎称能以优惠汇率兑换外币、投资外汇及数字货币,并承诺高额返利等,得到多名被害人信任后,共骗取人民币300余万元。
近日,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某诈骗一案在闵行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宣判:被告人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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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吴阿姨在闵行某寺庙烧香时,偶然结识了卢某。卢某自称是在香港做金融方面的工作,已经在香港定居3年,还能够以比银行优惠的汇率对兑换外汇。
吴阿姨当时手上恰好需要兑换一批外币,便询问卢某是否可以帮自己进行兑换。一听到这些,卢某便忍不住对吴阿姨眉开眼笑起来,“没问题!我正好有朋友可以兑换外币,但是兑换的速度可能会有点慢。”
就这样,吴阿姨开始不断给卢某提供的账户转账。但这笔所谓的投资就好像一捧流沙,握到手心里空落无着。从2018年12月中旬开始,吴阿姨陆陆续续转账了6次给卢某,共计人民币145万余元。其间,吴阿姨唯一抓住的“流沙”是2019年7月卢某在车上给自己的投资回报——3000元的英镑,折合人民币仅为2.7万元。
2019年10月,吴阿姨开始正式向卢某催讨钱款。但吴阿姨微信上每天的讨债换来的只是卢某的“明日复明日”。这场“拉锯战”持续一年后,对卢某行为失望透顶的吴阿姨选择去派出所报案。
02
与卢某的诈骗行为构成强烈反差的是——她在众多被害人心中的“人设”。在她们口中,卢某是善良、活泼还热爱做志愿服务的。有些人即使在发现自己受骗后仍然都觉得,“到现在,我怀疑她在骗我,但在感情上不愿意相信她骗我。”
2017年,陆阿姨因做义工,在杨浦区某寺庙与卢某相熟,她说:“卢某和我一样信佛的,我觉得她很善良,她有困难需要钱,向我借钱,我就借给她了。”根据陆阿姨的银行卡流水显示她被卢某打着投资外汇及数字货币的幌子,骗取了近120万元。
即使是跟卢某认识多年的郭阿姨,也依旧没有看穿这个“球友”的真面目。2017年,郭阿姨将老朋友卢某拉入一个自己组建的打羽毛球的团体中,并与卢某的关系更加热络起来。
2018年,卢某主动告诉郭阿姨,她有渠道可以换到比银行利率更低的外汇。凭着对卢某的一腔信任,即便老公一直觉得没有工作的卢某是个骗子,强烈反对郭阿姨将钱交给卢某炒外汇,但郭阿姨依旧义无反顾地将近46万元交给卢某投资。
在卢某身边的受害人颇多先因做义工相熟。而在给受害人留下富有爱心的印象后,卢某会千方百计取得对方的信任,并邀请对方加入自己的投资项目。为了营造投资正常的假象,卢某偶尔也会给受害人一定的小额回报,但实际上卢某所谓的投资返利,只是拿从投资人那里骗到的钱拆东墙补西墙而已。
03
卢某到案后供述,自己仅仅在2019年7月,交给了吴阿姨3000元英镑,以此来证实她真的在投资外汇。在稳住吴阿姨后,卢某承认,“剩下的钱,我都瞒着投资人拿去投资数字货币以及消费掉了。没想到数字货币的平台跑路了,钱全部亏掉了。”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骗子们往往将自己包装为“投资专家”“理财高手”,并且打着赚“快钱”“热钱”的幌子,诱骗受害人投资。大家千万不要轻信所谓“投资专家”身上的光环,更不要被他们口中的诱人项目、高额收益冲昏头脑。同时,在聊天过程中,一定要保存好各种转账、聊天记录。一旦发现被骗,第一时间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
稿件来源:闵行检察
小编丨郭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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