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十万个为什么”被盗用?
“十万个为什么”是陪伴了一代人成长的著名儿童科普类图书,普陀法院今天开庭审理了一起与”十万个为什么”商标权相关的案件。
原告少年儿童出版社公司诉称:其成立于1952年12月,是新中国第一家专业少儿出版社。《十万个为什么》是原告1961年首次出版并延续至今的系列儿童科普图书,具有很高知名度。同时,原告系第17085619号图文商标的专用权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6类:书籍;印刷出版物等,注册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在商标获准注册之前,“十万个为什么”还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
原告发现被告新华书店江桥店销售被告天地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十万个为什么》,此外被告天地出版社还出版了多款《十万个为什么》图书,并在网络渠道公开销售。被告天地出版社不仅在图书封面等位突出使用“十万个为什么”字样,而且在前言中声称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升级版,主观恶意明显。且上述多款图书质量较差,内容错误较多。
原告认为被告天地出版社侵害了其商标专用权及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关于“十万个为什么的升级版”亦构成虚假宣传,故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天地出版社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及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人民币10.7万元。
被告天地出版社抗辩称:“十万个为什么”为科普类图书的通用名称,不具有显著性,涉案图书的使用方式非商标性使用,系描述性使用。此外,“十万个为什么”多家出版社都出版过类似名称的图书,而且最先使用人也非原告,并不能和原告建立起唯一联系。同时,原告虽称其系改制而来,但相关工商登记信息指向原告于2017年才设立,不能认定由少年儿童出版社更名而来,相关图书声誉不能由原告承继。
普陀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将择期宣判。
作者丨张帼霞
小编丨赵沁蓝
视频丨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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