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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写真案后续:服判息诉,司法建议助整改规范

曹艳梅 段宜辰 案件聚焦 2022-05-15


两名在校大学生冲着广告里19.9元“白菜价”套餐去拍写真,却在拍摄中被层层“加码”,消费一路升级至2.6万元。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上海虹口法院审理的一起“低价”写真变“天价”的消费纠纷案件被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并登上微博热搜榜,引发网友关注与讨论。


两个多月过去
该案后续如何?
法院做了哪些工作?
商家有没有改进措施?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



案情简要




(滑动查看)

2019年12月,上海两名在校大学生小敏和小萱在抖音上看到了艳域摄影公司(以下简称“影楼”)19.9元拍摄古装写真的广告,感觉非常划算,就报名参加了该活动。但是由于疫情原因,两人直到2020年底才到影楼进行拍摄。在拍摄过程中,影楼店员不断给二人进行推销,推荐他们升级服装、化妆品、相册等。在店员的持续推销之下,二人先后支付了共计20788元的拍摄、化妆和选片费用。


拍完照片回学校后,小敏和小萱感到非常后悔,故联系影楼工作人员,提出删减一些照片,以减少费用,但却遭到了影楼工作人员的拒绝。二人遂投诉至虹口区消保委维权,消保委协调未果后,启动了与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移送法院立案,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小敏和小萱起诉,虹口区司法局指派公益援助律师代理诉讼。审理中,小敏和小萱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影楼签订的摄影服务合同并判令影楼退还其已支付的合同价款20788元,合同余款5900元不再支付。但影楼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小敏和小萱承担高额违约金。


上海虹口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为承揽合同关系,小敏和小萱作为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应赔偿因其解除行为给影楼造成的损失。故判令双方摄影服务合同解除,影楼退还小敏和小萱合同款18600元。


(点击图片查看新闻)

两大学生为法官送锦旗商家息诉服判积极履行判决义务

3月份该案一审判决后,小敏和小萱感谢法院助力维权,法官精心审理,依法公正判决,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上海虹口法院诉调中心黄凯主任及案件承办法官曹艳梅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信中,小敏和小萱表示感谢,“法官秉公办案、一身正气,用行动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她们也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会谨遵法官的教诲,吸取本次案件的教训,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谨慎衡量自己的消费能力,避免冲动消费,引发纠纷。



而被告艳域摄影公司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后,一改庭审中强硬的态度,主动联系小敏和小萱,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积极履行了义务,一次性退还了小敏和小萱18600元。至此,该案案结事了,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院送达司法建议影楼积极回复整改

案件判决后,为促进艳域摄影公司规范经营,营造合法有序的消费环境,上海虹口法院诉调中心黄凯主任、案件主审法官曹艳梅与虹口区消保委联合上门向被告送达司法建议书与消保委劝谕书。



司法建议书从低价营销产生高额消费、合同磋商缺乏有效沟通、合同条款设置不尽合理等方面指出了艳域摄影公司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和不规范的问题,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以供影楼研究处理。

座谈中,艳域摄影公司负责人表示,将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全面整改,通过进一步建章立制,强化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回应消费诉求,依法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负责人承诺尽快向法院和消保委提交相关整改报告。



近日,上海虹口法院收到了艳域摄影公司的回函,艳域摄影公司表示将认真研究司法建议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以往的经营行为进行深刻反思,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几点整改措施:


01

加强员工培训力度,强化员工法律意识,真正把客户放在心里,诚信经营,坚决杜绝隐形消费、诱导消费;

02

规范公司经营活动,聘请专业法律人士重新梳理并更改消费合同,并增设24小时后合同生效条款,给予顾客适当的“拍照冷静期”,真正尊重顾客的意愿,让顾客满意;

03

强与客户沟通,积极处理客诉客怨,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保证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合理合规经营,打造良好信誉商家品牌。


来源:上海虹口法院
END


小编丨俞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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