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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买入学区房却没学可上,女子将原房主告上法庭

SMG案件聚焦 案件聚焦 2022-05-15


       价格不菲的学区房,贵就贵在房屋附带的入学名额,但是买了学区房也不代表名额能稳稳地落袋。唐女士此前看中了一套对口浦东新区某名校的二手学区房
      然而支付定金后不久,就发现该房的"入学名额"已被卖家的孙子占用,多番协商无果后,唐女士将卖家起诉至法院。浦东法院经审理后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近年来,上海不少区域都实施"五年一户"政策,即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为了让孩子能入读名校,唐女士和很多家长一样,提早开始物色学区房。去年5月,她相中了对口浦东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二手房。
       房主章阿姨说,房子里面只有自己和老板两人的户口,也就是说,该房的入学名额尚未使用。唐女士很满意,当天就交了5万定金,并和章阿姨签订了《售房定金协议书》,双方还特别约定"所售房屋不占用所对口学区名额"。
       然而,唐女士不久后得知,挂在该房的户口其实不止老两口,还有他们的儿子和孙子。前不久该房的学区名额已被章阿姨的孙子在网上报名时占用了。 


      唐女士随即提出和章阿姨再签订一份违约协议,要求对方承诺该房近5年内未占用、也未报名验证所对口小学,但章阿姨不肯。之后,双方又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唐女士向浦东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原先签订的协议书,并要求章阿姨返还自己双倍定金。          
       庭审中,章阿姨表示,自己当时只是给孙子报了名,并没有去学校验证,孙子最后读的是其他学校,房屋的入学名额实际上未被占用。        浦东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售房定金协议书》特别约定了不占用学区名额事宜,但签约时章阿姨隐瞒了户籍真实情况,以及孙子已报名该小学的事实。



之后,双方再次就违约后果协商,章阿姨拒绝接受唐女士要求,并将系争房屋出售给其他人,导致双方的协议无法实际履行,因此未签订主合同的责任在章阿姨。

 


  法院判决章阿姨返还唐女士双倍定金10万元。法官建议,购买学区房前,除了主动查询学区房户口情况、学区名额是否被占用以外,还可将相关的学区名额事项约定在合同条款内。此外,在法定范围内,适当提高定金数额,也能增加卖家违约成本。

        

END

记者丨张帼霞

小编丨董冰茜

视频丨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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