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窗就是垃圾房 金山一业主忍无可忍起诉至法院 结局竟是......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上海金山法院 Author 亭林法庭
开窗就是垃圾房
垃圾转运便利了,业主却失眠了
自从垃圾分类开启定时定点的集中投放管理,卡点上班的小年轻们投放垃圾时间更紧张了,恨不得垃圾房就安排在下楼拐角处。当梦想照进现实,金山某小区的李女士却笑不出来——小区的垃圾房距离她家仅一墙之隔,投放垃圾的确便利了,“附送”的却是垃圾的异味和运送的噪音,即便周末也难享安眠假期。
垃圾房噪音异味扰民
面对业主的投诉,物业也很无奈
对于李女士的多次投诉,物业公司也并非无动于衷,但实属心有余而力不足。
垃圾房地理位置不合理,距我家仅二十多米,臭气熏天,家里窗户成了摆设,根本没法打开。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堆放、清运导致卫生环境条件下降。
对您的遭遇我们表示非常理解与同情,但垃圾房地理位置是在小区建造之始已经规划备案,大件垃圾及建筑垃圾堆放点变更需经全体业主表决同意,物业公司无权调整。
垃圾清运天不亮就叮叮当当,神经衰弱实在难以入睡,清运时间改到早上9:00,晚上8:00以后吧。
实在抱歉,垃圾清运时间由市容环卫所设置,小区需要配合进行垃圾集中清运,过了这个点垃圾就运送不出去了,我们也实属无奈。
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却始终不得解决之法,李女士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调整垃圾房、垃圾堆放点位置并延迟垃圾清运时间。
六方专家联合“会诊”
找出噪音垃圾房 “病因”
垃圾房虽小却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承办该案的亭林法庭干华丽法官对此案着实下了一番功夫。
诊病需先把脉,开具药方更是要先找出“病因”。干法官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去看看这“惹火”的垃圾房真面目。因垃圾房选址和运送时间并非物业一方即可决定,所以除了当事人之外,干法官还特别邀请了小区居委会、业委会、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垃圾清运队、物业公司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查看,参与垃圾房“专家会诊”行动。
经过实地考察,干法官发现涉案垃圾房与李女士家距离仅有几十余米,且楼层较低,炎炎夏日下,垃圾散发的异味对正常生活的确有一定影响,但经翻阅小区建造文件发现,垃圾房选址在小区建造之初既已确定,李女士购房时对此知情。
大件垃圾及建筑垃圾堆放点系由小区业委会决定,物业公司虽无权调整但已经在日常管理中采取了设置防护网、及时清洗场地等措施,尽量减少对业主生活影响。
现有政策规定并未对垃圾房距离居民楼距离作出硬性规定,考虑到小区的地理位置、客观情况和业主委员会的讨论意见,另行选址不具备可行性。
选址无法改变,如何解决异味、噪音问题呢?实地查看后,多方又坐下来就减少小小的垃圾房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进行了讨论。
让李女士困扰的噪音一方面是外来垃圾清运车装卸噪音,另一方面是小区内部垃圾运送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所致。垃圾清运公司负责人承诺会尽可能在规定范围内延后垃圾车进入小区时间。对于操作产生的额外噪音,物业公司表示会在今后对受其管理的工作人员加强文明作业的培训,减少不必要的噪音。
法院另行开具“诊断书”
弥补了判决无法解决的遗憾
综合全案情况,垃圾房选址及垃圾清运时间均非物业公司职责所致,故判决的结果未能支持李女士的诉请。但败诉并不意味着问题无法解决,六方联合“会诊”,每位“专家”都尽可能为解决民生问题做出了努力,干法官更是另行开具了一份特别的“诊断书”——判决无法解决的问题,让司法建议来帮忙:
“XX物业公司,虽然本院最终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为实现百姓生活方便、城市环境整洁的良好愿景,特向负有物业管理职责的你司发出司法建议如下:
一
优化垃圾收集堆放方式,对垃圾房改造升级,增加除臭、通风设置避免异味污染;二
科学调整垃圾清运时间及方式,提升作业人员素质,减少运输中额外噪音,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避免清运过早影响居民正常休憩;三
加强沟通增信,构建业主与物业公司友好关系,促进小区安定和谐,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
倡导文明新风,增强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美丽家园你我共建,优美环境人人共享。这份紧跟判决书之后的 “诊断书”以特别的形式为改善小区居住环境作出了殷殷敦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END
来源丨上海金山法院
小编丨俞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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