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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协助行使代位权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协助行使代位权的义务
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实用解读
本条是有关被保险人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具体规定,协助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项,一是说明情况;二是提供证据,使保险人知晓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第三者的基本信息以及第三者的过错。
被保险人未善尽协助义务的,按照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保险人相应免除保险金赔偿责任,已经赔偿的可以请求被保险人返还。
【解读】《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被保险人放弃赔偿请求权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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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参考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用解读版》,在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