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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多名干部被通报,均和工程建设有关


上月6日,广西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 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通告》,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当前,自治区、市、县三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正同步开展该项工作。通告发出一个月内,已有多名干部被通报。



来宾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谭振领接受审查调查


6月26日,来宾市纪委监委通报,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谭振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来宾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简历显示,谭振领,男,瑶族,1976年9月出生,广西来宾人,大学文化,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此前长期在国土资源系统工作,曾任来宾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来宾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2021年5月进入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任职,6月任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上任不久后就被查。


玉林市1人被查2人被双开


6月23日,玉林市纪委监委通报两名干部腐败问题。包括: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陆川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赵志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陆川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博白县博白镇原党委书记(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委原副主任)李宏海被双开。通报显示,经查,李宏海大搞权钱交易,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稍早前,玉林市纪委监委于6月9日通报:博白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欧世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欧世东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数额巨大的好处费。


百色市4人被通报,来自国企、国土资源、水利和工信系统


6月23日,百色市纪委通报了4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被通报的4人分别来自国企、国土资源系统、水利系统和工信系统。具体如下:


1.百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俊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收受贿赂问题。刘俊在担任百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向广西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投资人汪某(另案处理)索取巨额贿赂共计210万元。刘俊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刘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右江区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骆伟麟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收受贿赂问题。2011年至2014年间,骆伟麟利用担任右江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蒋某、刘某、李某等8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8万元。2021年5月,骆伟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乐业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文勇违规收受工程老板好处费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李文勇在任乐业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水利工程老板谋取利益,收受多名水利工程老板好处费共计19万元。2020年10月,李文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德保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张剑波在脱贫攻坚通屯水泥路项目验收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问题。2018年6月,德保县交通局作为脱贫攻坚通屯水泥路项目主管单位,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要求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实地验收工作,而是通过组织编制虚假材料的方式进行虚假验收。张剑波作为时任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验收工作,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9月,张剑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宁市2人被通报


6月16日,南宁通报2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一人非法收受工程老板或下属给予的财物共计108.5万元;另一人,为他人在承揽相关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并收受相关人员给予好处费25万元。


1. 横县农业农村局原二级主任科员黄志毅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滥用职权问题。2001年至2020年,黄志毅在担任横县建设局、横县规划建设局、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横县水利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工程老板或下属给予的财物共计108.5万元;2014年至2017年,黄志毅在分管2个水利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规定履行监管核查、验收职责,致使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量未达到设计要求,国家资金被施工方骗取1616.64万元,造成党和国家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此外,黄志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黄志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违法款项予以追缴。


2. 宾阳县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原副主任、宾阳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原主任彭韶峰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时任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的彭韶峰,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打招呼的方式,为他人在承揽相关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并收受相关人员给予好处费25万元。此外,彭韶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彭韶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违法款项予以追缴。


北海市原副市长陈勋被双开,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6月15日,北海市纪委监委通报,北海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陈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显示,经查,陈勋大搞权钱交易,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征地拆迁、园区企业购地建厂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自治区纪委通报4起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6月18日,自治区纪委通报4起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包含查处的两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两起企业负责人涉嫌向领导干部行贿问题。


具体包括:梧州市政协原主席张学军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廖汝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广西祥宁水电建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劳佳达涉嫌行贿问题;广西南宁市私营企业主刘克章涉嫌行贿问题。


全面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


根据广西住建厅此前印发的方案,2021年5月至12月,广西全区深入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倒查自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分析原因,深挖根源,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措施,推动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自治区、市、县三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推进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步开展、同步实施。



鼓励主动交代问题


方案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协同机制,保持横向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鼓励和引导涉嫌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同时,坚持查建并举,督促有关单位特别是发生过腐败问题的单位,梳理工作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在此基础上重建工作规范和流程。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 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通告

一、整治重点


重点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在党的十八大以前建设,但至今仍未竣工验收、未结算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整治履行工程建设中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不力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等,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及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违规违法承揽工程项目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等突出问题。


二、举报信箱及电话


举报信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监督举报信箱(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一楼楼梯口)。


举报电话:0771-2260126;电子邮箱:js1915@163.com。


主要受理反映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有关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来信来电。对其他与专项治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相关情况和问题,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6日


来源:广西住建厅、各地纪委监委 、广西头条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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