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天台景和居民宿
天台景和居民宿位于浙江省休闲旅游示范村、“美丽宜居 浙江样板”双百村、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天台县塔后村。2016年5月份开业,民宿共有景和缘、水韵、观塔、景和、闻香、善居等6间客房各有特色,外观低调,没有花俏装饰,庭园幽美,给人宁静温馨的家一般的感觉。
天台景和居民宿“面对青山,清闲幽静”,使旅行的意义也在发生着改变,不再是为了风景而出发,更是为了寻找一种有别于眼前的生活方式,让心灵获得休憩,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院落,前院种花,露台品茶,后院种菜,晴耕雨读。
作为塔后村最早的民宿之一,景和居一直以让每一位客人“吃的放心、住的安心、玩的舒心”为经营目标,坚持证照统一上墙,统一公示,明码标价,切实履行旅客住宿登记制度,并在民宿内宣传放心消费知识,切实履行放心消费社会公开承诺。开业以来,民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消费纠纷的零投诉。
什么样的民宿能创成示范型放心民宿呢?来,看看这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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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为基本指向,遵循放心消费各项标准和要求,自觉接受消费体验和社会评价,在放心消费建设中能起积极示范引领作用。
2.公开放心消费承诺,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展示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3.符合治安、卫生、消防、环保、市场监管等设立民宿相关要求并得到批准,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亮证亮照经营。
4.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制度,不外传旅客个人信息。客房清洁安静、用品完好适用,寝具一客一换,不侵犯旅客个人隐私。
5.提供旅客餐饮服务的,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餐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6.经营场地、服务设施等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可能危及的场所设施设置警示标识并有防护措施,当旅客遇到危险或不法侵害时及时提供必要救助。
7.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公开商品和服务质量真实信息,明码标价,无虚假宣传、名实不符等欺诈行为,不纠缠或强行向旅客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8.自觉执行经营者首问责任、先行赔付、无理由退货等相关制度,专人负责处理旅客投诉,主动和解消费争议,普通有效消费投诉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
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浙江建设,深化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我们鼓励更多的民宿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建设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消费者如发现公布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与其承诺不相符问题,可拨打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