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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家协会2018年23项大展征稿通知,3.13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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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届全国工艺美术大展征稿通知


为积极响应十九大号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国传统工艺在新时代的振兴发展,特举办“首届全国工艺美术大展”。本届展览的主题为“传统工艺的活力”,重点将高校手工艺创作群体作为作品征集的主要对象,旨在发挥高校手工艺在连接乡村手工艺、城市手工艺方面的传承与创新作用。征稿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工艺美术艺术委员会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上海美术学院

上海中华艺术宫

协办单位:

上海市创意设计工作者协会

上海工艺美术研究所

二、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冯  远

主  任:徐  里、施大畏、潘鲁生

副 主 任:汪大伟、陈  琪

秘 书 长:李  伟、冯小红、陈  青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孙  磊、金  晖、咸  懿、贺  绚、郭  新

展览办公室主任:咸  懿、孙  磊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贺  绚、郭  新、金  晖

展览编辑:杨  雷、王  佳、许嘉樱、刘向娟

三、展览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览时间:2018年8月

五、展览地点:上海中华艺术宫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组)。

七、作品征集要求:

1、与特定环境保持亲密的、永不止息的联系,能较好地体现栖居地环境、生境以及习俗等原型基质;

2、与引导民众可能尊重的精神或道德典范保持一致,能充分反映传承和改良在地手工艺的文化动力与精神;

3、与在地经济发展、生活品质转换以及生活美学提升等方面保持一定的契合度和改善的潜力;

4、反对机器和现代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流程的介入,作品能较好地体现手作的“匠心”与“匠魂”;

5、蕴含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工艺特质;

6、注重细节,追求完美与极致的工匠精神;

7、体现废弃的再造之美、重生之用;

8、鼓励传统手工资源的跨界整合与形态重塑。

八、作品待遇:

1、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入会条件。

2、展览将出版画册,每位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组委会向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九、参展要求:

1、参展作品类别:“玻璃工艺”、“金属工艺”、“纤维工艺”、“漆器工艺”、“首饰工艺”、“织绣工艺”、“雕刻工艺”、“编织工艺”八大类。凡在2016年1月以后创作的,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个人原创作品均可投稿。

2、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粘贴《首届全国工艺美术大展作品信息表》(含身份证复印件),并勾选作品所属类别板块。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初评不接受实物作品。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3、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将《首届全国工艺美术大展作品信息表》粘贴在作品上或放在包装箱内。有特殊展览要求的,需作特别说明,如现有展览条件无法满足作者要求的,经协商解决。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选择安全的物流公司通过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作品损坏,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本展览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6、照片和原作寄送所产生的邮资由作者自行承担,退件邮资由组委会承担。未入选作品在评选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8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作品照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12室,邮编100083,收件人:杨雷(工艺美术大展),电话:(010)59759687

十二、出版宣传:展览组委会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正式出版发行《2018首届全国工艺美术大展作品集》,收录全部入选作品。

十三、学术活动:展览开幕期间举办主题学术研讨会。

十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五、展览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2、2018“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工笔)作品展征稿通知


浦江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有“书画之乡”、“文化之邦”之美誉。“万年上山”是世界稻作农业的重要起源地和最早村落;“江南第一家”是儒家家族文化的典范;“月泉吟社”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文人结社。浦江已成功举办了四届全国中国画作品展,“万年浦江”、“书画之乡”已声名远播。

为提升“万年浦江”书画文化品牌,进一步推进浦江书画文化的交流和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化厅和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在浦江县举办2018“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工笔)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施振强

副主任:丁 杰、刁玉泉、马锋辉、丁 政

秘书长:梅启林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 杰、丁 政、刁玉泉、马锋辉、李 伟、张卫东、严龙顺、何东卿、 杜松儒、施振强、骆献跃、贾亦农、徐 里、梅启林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严龙顺

展览编辑:刘天宇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9月26日

五、展出地点:浦江县仙华文景园书画会展中心。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前40件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该展评选出的200件入选作品由浦江县收藏,入选作品收藏费18000元/件(税前)。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5.参展作品题材不限,可体现浦江当地历史文化、风土人情、自然山水、生态环境等。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超尺寸作品一律拒收。此次展览不接收一次性机器装裱及装框作品,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信封标注:展览名称)收件人:刘天宇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2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3、美丽中国·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广大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要求广大美术家要深入生活,以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察人民的生活、命运、情感,表达人民的心愿、心情、心声,记录中国故事,描绘中国风貌,抒写人民情怀,反映时代变化,用积极的文艺歌颂人民、服务人民。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的“美丽中国·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将于2018年10月在湖南省美术馆举办。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湖南省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广东佛山市水秀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欧阳斌 

主  任:徐  里、夏义生

副主任:丁  杰、刘  云、朱训德

秘书长:梅启林、旷小津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  杰、 马志军、王  翀、朱训德、刘  云、杜松儒、旷小津、欧阳斌、夏义生、徐  里、梅启林、谭长德、魏怀亮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马志军、谭长德

展览编辑:刘天宇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10月

五、展出地点:湖南省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4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4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60件将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  

收件人:刘天宇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2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4、2018“翰墨神木”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积极响应十九大号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从而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推进中国画的传承与当代发展,促进中国画的创作与研究,特举办2018“翰墨神木”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神木古称“麟州”,地处陕西北部秦晋蒙三角中心,是陕西历史文化名城,华夏史前最大城址石峁遗址被誉为“中国文明的前夜”,生长于此的杨家将英雄群体满门忠烈,王维、刘禹锡、范仲淹等在此留下千古名篇。神木是国家级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区域,数十种矿产资源富集。“塞上明珠”红碱淖烟波浩渺、遗鸥飞翔,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高家堡气势恢宏、古色古香。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神木将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宜居宜业城市、高端清洁能化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宏伟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不忘初心,奋勇前行,在追赶超越新征程中体现神木速度、展示神木形象、彰显神木品质,抒写蓬勃雄劲、恢弘大气的重彩华章。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神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

中共神木市委宣传部

神木市文体广电局

神木市文旅集团

神木市逸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雷晴初

副主任:丁  杰、 孙  彬

秘书长:梅启林、李建军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  杰、孙  彬、杜松儒、李建军、尚海军、徐  里、高和胜、徐海洋、梅启林、雷晴初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 

展览编辑:逄  羽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10月

五、展出地点:神木市神木大剧院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3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30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收件人:逄  羽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2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5、山水砚都 多彩肇庆——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肇庆古称端州,是岭南名郡、广府文化发源地。肇庆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涌现出汉古文经学家陈钦陈元父子、两广第一状元莫宣卿、中国物理学之父吴大猷、岭南画派名家黎雄才等名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重大部署、增强枢纽门户城市的文化自信,广泛提升肇庆文化软实力和知名度美誉度,营造宣传推动肇庆发展的良好氛围。肇庆市定于2018年10月与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举办“山水砚都多彩肇庆——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

肇庆学院

肇庆市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江启宁  

副主任:丁  杰、李劲堃、张华新、曾桓松

秘书长:梅启林、王  永、叶峥嵘、黄巧真、程彦春

委  员:丁  杰、王  永、叶峥嵘、刘艳霞、江启宁、杜松儒、李劲堃、张华新、张  彦、陈湘波、罗秋帆、徐  里、黄巧真、梅启林、程彦春、曾桓松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罗秋帆

办公室副主任:刘艳霞、金仁贵

展览编辑:安  明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10月

五、展出地点:肇庆市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4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该展评选出的前40件入选作品由组委会收藏(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其余160件入选作品将在展览后退还。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谢绝一次性机器装裱,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收件人:安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85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6、2018•首届中国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征稿章程

深圳这座改革开放的先锋之城创造了无数个中国第一,大芬油画村就是其中之一。目前大芬已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先示范区,广东省美术部落集群的代表性基地,深圳十大特色文化街区之一。在国家“一带一路”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目标下,大芬推出“中国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这一全新的文化品牌。

首届中国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简称大芬双年展)是一个注重学术性、艺术性的国际化高端展览,本展览将在征集作品的风格上推崇创意、彰显个性,期待更多观念更新、技艺精良的作品能够入选展览,加强双年展的学术性。希望通过两年一届的大芬双年展,能让大芬成为中国了解世界,世界了解中国的平台和窗口,增进世界各国艺术家的交流。


一、展览名称

2018•首届中国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

二、展览时间、展览地点、作品件数

展览时间:2018年10月

展览地点:深圳市大芬美术馆

作品件数:280件左右

三、展览主题

主题:开放与融合

主题释义: 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以来,为中西文化的交流搭建了更广阔的平台,与世界紧密相连。并以开放的姿态,融合全球各地区文化精华,加深了各个国家、民族对这个时代更多的思考和参与。实现了文化的多样性、多元性。

“中国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地处深圳特区大芬这个特殊的艺术胜地。这一全新的品牌展览将为各国带来文化意识的创新与发展,达到“和谐共处”、“多元融合”、“互助双赢”的目的。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龙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深圳市美术家协会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

协办单位:

深圳市大芬美术馆

组织委员会: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筹备组织工作的领导,成立首届中国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组织委员会:由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组成,协调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全面负责领导大芬双年展的筹备和展出的各项工作。

名誉主任:刘大为、李小甘

主  任:徐  里、张  勇

副主任:陶  勤、陈金海、李瑞琦

秘书长:戴 斌、梁  宇、董小明、董俊新

副秘书长:胡庚祥、尚博英

委  员:王国猛、张  奇、闵玉辉、李昆刚、陈湘波、杨晓洋、陈崎平、陈向兵、郝 强、梁 剑

办公室主任:刘 中、王国猛、闵玉辉、陈湘波

办公室副主任:吕岩峰、杨晓洋、陈崎平、刘亚菁

展览编辑:王 维

五、参展艺术家与作品要求

大芬双年展参展作品来自世界五大洲,遴选各参展国具有影响力的艺术家及其代表作品。

1、大芬双年展的国内外参展作者为自由投稿;在全世界范围内征集。

2、参展作品应为近3年来创作的油画作品,应注重美学品位和艺术质量。如入选作品已被代理或收藏,由作者负责与代理或收藏方进行具体沟通。如沟通未果,导致无法来深展览,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作者不得更换入选作品。

3、油画作品尺寸纵、宽各边不小于1m(不含外框),邮寄打包后木箱尺寸各边不大于2.5m。包装后重量不要超过100kg,内外框需坚固。

4、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如有外框须坚固牢靠,作品内外框上不应有钉子及锐物外露;如有镜框不应使用玻璃镜面,可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板。

5、组委会有权拒绝与作品信息表不符,超尺寸及重量,散发有害气体,无法运输,无法布展或被认为对观众有危险的作品原件入展。

6、已入选作品一旦被发现涉及有关历史遗留、国际政治等敏感问题,组委会任何时候都有权立即取消其在该展中的入选、展览及出版、参会等所有资格。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归组委会。

六、参展办法及有关日程安排

1、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

2、作品评选:大芬双年展采用网上报名,参展作者需登录大芬双年展官网根据报名要求提交资料完成报名程序(网址http://dfbiennale.artron.net/)。每位作者提交1幅作品的JPG格式电子版高清图片(不小于5MB,作者个人照片电子版不小于1MB)并须填写统一网址上的作品信息登记表。表格填写务必清楚,不漏项,报送材料逾期将不被接受。请不要邮寄照片或原作,由评审委员会对国内外图片作品进行评审,所有参选资料将会存档。

3、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依据作品照片对所有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2018年6月大芬双年展官网公布。同时,组委会将通知入选作者,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无须交纳报名及参展费。

5、组委会保留以下权利:自由展示参展作品,有权对参展作品进行自由拍照并公开免费使用该照片,使用作者在作品信息登记表上的个人信息,用于展览的国内外宣传、画册等公开出版及开发大芬双年展纪念品等影像复制权,并可以在相关媒体、网络长期刊载作品。

6、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七、参展作品包装、运输与保险

1、组委会负担境外参展作品(由作品所在国家至深圳)的往返运输费,国内参展作品组委会只负担退件费用。

2、国内外入选作品往返运输中的投保费由参展作者自行承担;未投保的作品,组委会拒绝承运;作品在展览期间的保险由组委会统一投保。

3、组委会以网站公告和邮件形式及时告知境外作者已确定承运的运输代理公司。运输代理公司安排其工作人员及时跟境外作者取得联系。2018年7月10日之前,境外作者须按要求将参展作品妥善包装好并置于熏蒸后的包装箱中交给组委会指定的运输代理,包装箱外需写清组委会告知的参展编号,为了作品入境能顺利清关,境外入选作品如使用原木作为包装材料(包括所有用于包装作品的材料,如包装箱,垫木,楔子等),需要对原木材料进行熏蒸处理,并至少在材料两面打上本国IPPC(国际保护植物公约组织)标识。包装费作者自理,运输代理负责上门取件

2018年8月25日之前,国内作者须将包装好的参展作品寄至组委会指定地点,包装箱外需写清组委会告知的参展编号,须是“门”到“门”的运输性质,作者自行承担作品来深圳运费,回程运费由组委会承担。

入选作者需按照入选通知将对应一致的作品按时起运或交给运输代理,不能擅自更换作品,否则组委会有权拒绝接收。如入选作品不能按时交给代理或运至组委会指定地点,组委会对在此情况下造成该作品无法展示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入选作品被作者自行运至组委会或展场的,组委会概不接收,且不承担该作品的代管、退件等任何义务。

4、所有参展作品如因自行包装不善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脱落、变形及其他变化,或在自行运输过程中使作品受损,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参展作品由组委会负责退件。国外入选作品未通过指定运输代理而送至组委会的,组委会不负责退件,确需组委会退件的,需在2018年8月25日前与组委会商议。

八、作者待遇

1、公开出版彩色精印《首届中国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作品集》,除所有参展作品外,还将收入作者简介、作品说明等文字内容。每位参展作者获赠一本 。

2、组委会邀请部分艺术家来深圳出席大芬双年展开幕式及相关会议,并承担在深圳的相关食宿费用。

3、由评选委员会确定拟收藏的作品,再由大芬美术馆和参展艺术家双方洽谈具体收藏意向。每件收藏作品的作者将获得一定的收藏费(含税10万元人民币)和颁发的收藏证书。

4、入选作品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大芬双年展入选证书。

5、入选双年展的国内作品(60件),其作者具备申请成为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九、捐赠作品:

组委会接受无偿自由捐赠,艺术家如自愿捐赠参展作品,请在作品登记表一栏标注,捐赠作品需为参展作品原件,组委会将向捐赠艺术家颁发捐赠证书,并在适当时候举办捐赠作品展。

十、座谈会及文献集

1、展览开幕后举办为期1天的同声传译(英文)国际座谈会。邀请策划委员和中外参展作者及海内外有影响的批评家、策展人及相关学者参加。

2、议题围绕展览主题,如“开放与融合”。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大芬美术馆

邮政编码:518112

电话:86-755-84667580、84732622

传真:86-755-84732622

大芬双年展官网:http://dfbiennale.artron.net/

电子信箱:china2df@163.com

注:凡申请参加本届大芬双年展的作者,均被视为已同意本章程及报名表上的内容。 2018首届中国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组委会对本章程内容有最终解释权。

 

7、南粤之光·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揭阳是粤东古邑,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广东省最古老的县份之一,其历史悠久,境内榕江流域地区曾是古粤东、闽南的区域中心和潮汕文化的发祥地。为进一步发扬中国画优秀传统,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南粤之光·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将于2019年1月在广东揭阳市举办。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揭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揭阳市岐山书画研究院

协办单位:

广东省揭阳岐山教育发展基金会

广东省揭阳岐山文化博览园

广东省揭阳岐山学校

广东省揭阳市岐山石油有限公司

广东省潮人海外联谊会画院

广东省揭阳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副主任:杜 军、李劲堃

秘书长:王 永、卢少通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纪元、孙同和、林潮光、黄士东、黄桐炎、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孙同和、黄桐炎

展览编辑:王晓丹、梁振法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9年1月

五、展出地点:广东省揭阳市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5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50件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收件人:王晓丹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8、升庵诗画——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成都是一座历史悠久的中国文化名城,也是明代状元、一代文豪、四川十大历史名人之一杨升庵的故里。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名人的核心精神内涵和当代价值,在杨升庵诞辰530周年之际,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升庵诗画——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将在杨升庵故里新都区举办。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宣传部

成都市丹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副主任:杜 军、阿 鸽、郑自强

秘书长:梁时民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孙同和、李 军、何 为、陈 焱、周 芸、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孙同和

展览编辑:胡 颖、樊俊萍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9月

五、展出地点:四川成都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200件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收件人:胡 颖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4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9、纪念何香凝先生诞辰140周年暨首届“香凝如故” ——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画、油画) 征稿通知

 

何香凝先生(1878-1972)是中国近代杰出的政治家、著名的书画家,曾任民革中央主席和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为新中国的建立和美术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文艺思想指引下,以纪念何香凝先生140周年为契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革中央、中国美术家协会拟于2018年6月共同主办“纪念何香凝先生诞辰140周年暨首届‘香凝如故’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画、油画)”。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民革中央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民革中央画院

民革中央企业家联谊会

中山博爱基金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李惠东、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副 主 任:丁  杰、边旭光、孔维克、张桂平

秘 书长:梅启林、张长宏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  杰、孔维克、边旭光、刘 佳、牟洪建、杜松儒、张桂平、张长宏、罗  翔、徐 里、徐庆康、梅启林、魏国良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牟洪建

展览编辑:逄 羽、杨  桦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6月

五、展出地点:中国美术馆(暂定)

六、入选数量:本次展览评选出入选作品15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4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并在中国美术馆展览。

2、入选作品前4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油画收藏费:18000元/件)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10件不进入中国美术馆展出,复评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投稿需提供送选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作品装裱:中国画作品提供画芯,统一由承办方装裱;油画作品提供内框,外框由承办方负责配备。

4、入选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入选资格。

5、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入选资格(含合作)。

6、主题要求:表现何香凝先生伟大而光辉的一生以及她崇高的理想和精神。油画和中国画主题创作围绕何香凝先生各个时期的活动风貌和重要事迹取材;中国画人物画家可以描绘何香凝先生及相关人物的肖像和事迹,山水画家(包括油画风景)可以画何香凝先生足迹所至、奋斗过的地方的山山水水,花鸟画家可以画何香凝常画题材的“唱和”作品、亦可画其他象征性题材以赞扬何香凝先生的气节风骨(均在题款时表述)。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3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收件人:逄 羽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2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10、汉风唐韵•水墨长安——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广大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进一步推进美术事业发展,助力国家“一带一路”文化发展战略,打造丝路文化高地,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长安画派“一手伸向传统、一手伸向生活”的艺术精神,由中国美术家协会、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的“汉风唐韵·水墨长安”中国画作品展将于2018年12月在西安举办。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吴丰宽

副主任:杜 军、禹剑锋、王西京、吕峻涛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巨 石、刘良银、刘奇伟、孙同和、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孙同和

展览编辑:胡 颖、何虎林、李海勃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12月

五、展出地点:陕西省美术博物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5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50件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收件人:胡 颖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4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11、大潮起珠江——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隆重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反映我国改革开放40年以来勇于探索、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和取得的丰硕成果,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大潮起珠江——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用优秀的美术作品反映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广东美术馆

协办单位:

广州美术学院

广东画院

广州画院

深圳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慎海雄

主  任:郑雁雄、徐  里、吴为山、程 扬、许钦松

副主任:杜 军、李劲堃

秘书长:王 永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方 土、王绍强、许永波、孙同和、陈湘波、梁  宇、董小明、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孙同和

展览编辑:康 蕾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7月

五、展出地点:中国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共展出278件。

1.全国征稿作品100件(包括国画50件、油画50件);

2.特邀作品178件(作品由组委会邀请,其中78件作品为主题性新创作)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全国征稿100件作品的作者和78件主题性新创作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展览(巡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品。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收件人:康蕾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12、“逐梦•威海卫”2018全国风景、静物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山东省威海市地处山东半岛最东端,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民俗文化资源、自然景观资源十分丰富,是被誉为“蓝色休闲之都、世界宜居城市”的全国文明城市。2017年,环翠区委、区政府因势利导,立足建设文化产业品牌精准发力,提出建设中国油画小镇,促进区域文化的繁荣兴盛。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热情讴歌40年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发展,全面展示油画的艺术魅力,促进油画事业的发展和提高,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将再次共同主办“逐梦·威海卫”2018全国风景、静物油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部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威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街道办事处

威海市环翠区国资运营公司

威海佳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刘广华

副 主 任:丁 杰、许祖强

委   员:丁 杰、王京伟、刘广华、刘兆垒、许祖强、孙军、李晓宁、杜松儒、张建岭、林  森、姜圣阳、徐 里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孙军

办公室副主任:陈文献 

展览编辑:刘天宇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9月

五、展出地点:威海佳润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3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该展评选出的前60件入选作品由组委会收藏,(税前油画收藏费:18000元/件)。其余240件入选作品将在展览后退还。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复评送件要求:油画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2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收件人:刘天宇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2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13、“国风盛典”——首届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总书记关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给青少年提供更好艺术氛围,提高青少年艺术创作水平,特举办“国风盛典”首届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协办单位:

北京关心成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向云驹

副主任:丁  杰、郭希敏

秘书长:李 伟、牛 彤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  杰、牛  彤、牛利军、李  伟、咸 艺、贺绚绚、郭希敏    

办公室主任:咸 艺、牛利军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绚

展览编辑:孟左明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二、展出日期:2018年8月初

三、展出地点:中国国家画院美术中心

四、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五、作者待遇: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中国画:15000元/件)。作品由北京关心成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收藏。

1、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2、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六、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七、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八、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12号,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083. 收件人:孟左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7

九、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一、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14、生态龙岩•红色闽西——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龙岩市,又称闽西,是中国革命老区和中央苏区的组成部分,长征出发地之一,其文化底蕴丰厚,曾孕育了历史上的“岭南画派”、“扬州八怪”等一批名震海内外的闽西籍文化艺术的一代宗师。为进一步发扬中国画优秀传统,由中国美术家协会、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生态龙岩•红色闽西中国画作品展”将于2018年9月在龙岩市举办。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龙岩市文广新局

龙岩市文联

太极大业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龙岩美术馆

龙岩市博物馆

龙岩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张作兴、詹昌建

副主任:杜 军、王来文、郭丽珍

秘书长:赵胜利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永昌、王汝彬、孙同和、张永辉、陈 彬、林学进、翁振新、郭躬标、梁 明、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孙同和、梁 明、郭躬标

展览编辑:康 蕾、张锦华、刘 阳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9月

五、展出地点:福建省龙岩市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3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240件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收件人:康  蕾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15、神圣长白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长白山作为吉林省旅游产业龙头、生态文明建设典范,是吉林省的“第一名片”,作为“长白山画派”的发源地,长白山地区已逐渐培养和孕育出一批稳健、学术、集中形态和极具艺术实践的书画家,将长白山地域艺术作为独特的视觉符号,不断地向外界传递着“专业性、学术性、国际性”的理念。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在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时代主旋律,不断创作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的艺术精品,进一步推动长白山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增进全国各地美术爱好者交流互动。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现新人新作,推动美术工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拟于2018年8月在长白山举办第一届“神圣长白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吉林省美术家协会

长白山管委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协办单位:

《文化吉林》

《长白山周刊》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王  库、董维仁

副主任:丁  杰、晓明、李一扬

秘书长:梅启林、孙维国、张在茂 

副秘书长:沈 婷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  杰、王  库、王晓明、孙维国、李一扬、杜松儒、张在茂、沈  婷、徐  里、梅启林、董维仁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刘高烽、田超刚

展览编辑:逄 羽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8月

五、展出地点:长白山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4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10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00件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6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收件人:逄  羽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2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16、入蜀方知画意浓——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画)征稿通知


四川美术长期以来便具有浓厚的现实主义特征和乡土艺术情怀,同时,四川又以包容开放的气质、钟灵毓秀的山水,吸引了全国众多艺术名家来到这里创作生息,他们有的还在这里寻到了变法的契机。展览题目取自黄宾虹诗句“入蜀方知画意浓”,邀请全国艺术家来诠释四川的人文和地理风情。展览将以“弘扬现实主义,把握时代脉搏,创新艺术风格,彰显中国气派”为主题,以“推出优秀美术创作人才,打造全国知名展览品牌,高扬现实主义艺术精神,鼓励艺术创造创新”为目的公开向全国艺术家征稿。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四川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平志英

副主任:杜  军、李  兵、阿  鸽

秘书长:梁时民、吴  彬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邝明惠、闫小明、刘克萍、孙同和、杨梁相、罗雪村、秦宇中、唐开奇、龚仁军、彭俊蓉、董竟成、蔡文君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孙同和、龚仁军、彭俊蓉

办公室副主任:王 聪、叶 莹

展览编辑:张馨月、冯  石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6月

五、展出地点:四川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4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80件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收件人:张馨月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17、“海丝情•中国梦”——中国福州“海上丝绸之路”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2015年3月,国家正式确立福建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其中赋予了福建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福州作为核心区的省会城市,有着2200多年的建城历史,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著名侨乡,正着力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积极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海丝”人文交流,展示美丽福州,定于2018年7月至8月在福州市举办“海丝情•中国梦”——中国福州“海上丝绸之路”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福州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张作兴、蔡战胜

副主任:丁  杰、王来文、鄢  萍、李  春

秘书长:梅启林、赵胜利、杜  微、鲍  闽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  杰、王来文、王  震、田  磊、刘用全、李  春、杜松儒、杜  微、张作兴、赵胜利、徐  里、郭  辉、唐国新、鄢  萍、鲍  闽、蔡战胜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王毅霖、田  磊、王  震

展览编辑:逄 羽、林黎雄、刘孙枝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7月

五、展出地点:福州市海峡文化艺术中心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5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50件将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  

收件人:逄  羽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2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18、“金城流韵——21世纪新丝绸之路”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兰州,取“金城汤池”之意而称金城。兰州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作为我国东西合作交流和通往中亚、西亚、中东、欧洲的重要通道,在“新丝绸之路”建设中正发挥着承东启西、联南济北的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在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时代主旋律,不断创作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的艺术精品,进一步推动兰州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增进全国各地美术爱好者交流互动。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和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主办,于2018年10月在兰州市举办“金城流韵——21世纪新丝绸之路”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

甘肃金城画院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李燕青

副主任:丁  杰、潘义奎、李宝堂、刘立山

秘书长:梅启林、王万成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  杰、于建础、王万成、文  化、刘立山、杜松儒、李燕青、李  伟、李宝堂、张  仁、巫卫东、徐  里、梅启林、潘义奎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于建础

展览编辑:逄 羽、张  仁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10月

五、展出地点:甘肃金城画院(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259号)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4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4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60件将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收件人:逄 羽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2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19、第四届“八荒通神——哈尔滨美术双年展(中国画)征稿通知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现新人新作,推动美术工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拟于2018年6月在哈尔滨举办第四届“八荒通神——哈尔滨美术双年展(中国画)”。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黑龙江禹舜文化艺术研究院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禹舜美术馆(呼兰区美术馆)           

协办单位:

中央数字书画频道

黑龙江省中华文化发展基金会

哈尔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焦远超、卢禹舜

副主任:杜  军、赵云龙

秘书长:王 项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于 丽、王立群、王 丽、王 飚、亓 兵、毛猛平、卢 虓、齐德芬、孙同和、纪连彬、李 岗、李振宇、吴团良、孟宪德、高卉民、高 弟、董竟成、廖 勤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孙同和、刘  峰

展览编辑:孙  宁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6月

五、展出地点:禹舜美术馆(呼兰区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 200 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200件,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严禁装框。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收件人:孙宁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20、千年景德·瓷上中国——首届中国(景德镇)当代陶瓷绘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19大报告讲话精神,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弘扬景德镇千年陶瓷文化,中国美术家协会特举办“千年景德·瓷上中国—首届中国(景德镇)当代陶瓷绘画作品展”。面向全国征集作品,参评的陶瓷绘画应立足当代语境,以当代艺术探索为主体,体现出陶瓷艺术多元融合的趋势。现征稿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中国美术家协会陶瓷艺术委员会

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景德镇绿地昌南里文化艺术中心

协办单位:

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

景德镇市澄品堂陶瓷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里、韩美林、梅亦

副主任:丁杰、熊皓  

秘书长:李伟、白明

委员:李伟、白明、咸艺、贺绚绚、艾春龙、赵纲、孙彦彬、章安群  

办公室主任:咸艺、赵纲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绚、李刚、章安群 

展览编辑: 孟佐民、熊喆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 9月 3 日至9月30 日

五、展出地点:景德镇绿地昌南里文化艺术中心(首展),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40件作品的作者均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展览将出版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4、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30天内退件,承办方将作品寄回至作者指定地址,寄送运费及保险费由承办方承担。

八、展览分类:A类:釉下彩绘画;B类:釉上彩绘画;C类:颜色釉绘画;D类;综合装饰绘画。

九、参展要求及评审:

1、初评:参展作者提供作品图片1张,多维形态作品需提供三个不同角度图片(每张不小于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标题、作品尺寸(高×宽厘米)、参展类别、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作品及作者信息须按要求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并在粘贴在每张照片背后,以快递方式寄到展览组委会。初评入选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件。初评未入选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如作者使用高仿模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十、送件要求:

作品原作的最大边尺寸不得超过120厘米(组合及成套作品按总长度计),由展览初评委员会对作品的照片初评后,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通知作者寄送作品原作参加复评,为防止邮寄作品的过程中造成作品破损和遗失,组委会要求作者寄送作品原件时须妥善包装(做好牢固包装盒)并上保险,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作者承担,运输过程中作品的破损及遗失等损失均由作者承担。承办方仅对验收后的作品在复评和展览过程中造成的作品破损及遗失负责,由承办方赔偿每件(组合及成套作品按1件作品计算)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复评落选的作品,在复评结果公示后30天内退件。作者收到退件作品发现破损,应及时拍照当天通知运输方受理,运送作品的途中造成的作品破损及遗失等损失承办方不再承担,全部由运输方负责。

十一、征集作品相关事宜:

1、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 年6月8日止;收作品原件时间为2018年7月2日止。

2、收作品照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12室,邮编:100083,收件人:孟佐民(景德镇陶瓷绘画展) 电话:(010)59759687

3、收原件地址: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邮编:333000。收件人:章安群 电话:17379876892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 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官网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十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五、画展信息可登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数字展览APP平台,或关注中国美术家协会艺委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


21、品真格物——全国青年工笔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中国工笔绘画在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孕育下,历经数千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独特绘画风格,展现出中国工笔绘画艺术强大的生命力,承载着当代文化特质和文化功能的一种艺术形式。品真格物——全国青年工笔画作品展旨在积极吸收丰富的艺术营养,在传统中探寻精神的渊源,探索多样化的形式和个性化的语言。注重在创作中体现传统的韵味与格调,在社会变迁中获得持续的创作动力和源泉,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展示中国当代工笔绘画艺术的发展现状。推动中国工笔画创作与延展,推出新人新作,把全国青年工笔画人才推向更高的学术平台,促进中国工笔画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展览相关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天津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天津画院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陈浙闽 

主 任:徐 里  

副主任:杜 军、刘春雷

秘书长:贾广健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书平、卢禹舜、冯大中、刘泉义、孙同和、杨君毅、何家英、张桂元、范 扬、赵国经、唐勇力、萧玉田、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王卫平、孙同和、张春燕

展览编辑:李 芳、樊杰颖、尹燕杰、杨海涛、田晓菲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8月

五、展出地点:天津画院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210件作品。1.全国征稿作品150件;2.特邀30位近现代中国工笔名家作品及30位新人新作(由组委会邀请)。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全国征稿部分入选前4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全国征稿入选作品前40件(税前中国工笔画收藏费:18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10件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 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5、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注:1973年1月1日(含)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收件人:李芳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22、中国梦•燕赵雄风全国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雄安新区成立一周年,为进一步光大燕赵文化,全面展示河北生态、人文、发展之风貌,此次展览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出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审美追求、讲品位、讲格调,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同时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一体化建设和国家设立“雄安新区”战略,展示河北壮美的大好河山,届时将组织全国美术家、艺术家在河北省部分地市采风写生,以此创作出既有生活底蕴,又有艺术高度的精品力作。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河北省文化厅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河北省美术家协会

时代书画报

河北名家书画院

二、展览组委会:

主  任:徐  里、向云驹、王离湘、解晓勇

副主任:杜  军、郭希敏、祁海峰

秘书长:李东辉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为超、祁向阳、孙同和、孙志钧、李小军、吴广雨、陈亦工、袁  辉、唐鹤鸣、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孙同和、吴广雨

展览编辑:王晓丹、王吕慧莹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7月-8月

五、展出地点:石家庄及河北省部分地市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油画收藏费:18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200件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收件人:王晓丹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23、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全国青年美展是国家级综合性大展,不仅为青年美术家搭建了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更通过青年美术家的优秀作品表现了他们的创新精神、创作热情和对社会的人文关怀,反映当代中国美术的新发展、新特点。展览旨在反映青年美术特性,倡导艺术创新的多样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养和扶持青年美术家,鼓励青年美术家多出精品力作。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简称“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现将此次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左中一、刘大为

主任: 徐 里、刘尚军

秘书长:杜军、朱松华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龙  瑞、苏新平、杨飞云、沈尧伊、陈金华、胡  伟、高荣生、黎  明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孙同和

展览编辑:李 芳

三、评审委员会

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方式和规模

1、展出时间、地点:2018年6—7月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届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并在全国进行巡展。

2、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400件。

其中:中国画85件、油画85件、综合画种230件(包括:版画40件、雕塑40件、水彩、粉画40件、漆画40件、插图、连环画40件、综合材料绘画30件)。

3.参展作品展览及巡展全部结束后退还作者。

五、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参展要求:

1、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综合画种(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插图、连环画、综合材料绘画),参展者务必注明画种。

2、凡自2015年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3、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4、参加复评的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清单表格,应逐项填写清楚。表格从中国美协官方网站刊登的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及相关规定处下载。

5、对各画种送展作品的时间、规格要求请严格执行(见附件)。

6、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注:1973年1月1日(含)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六、作品评选

1、面向全国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2、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设立评选监审委员会,监督评选全过程。

七、宣传出版

1、宣传: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发出后,通过各省美协对全国青年美展创作进行发动。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出版:出版《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八、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3、由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4、入选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九、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己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4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信封标注:展览名称)收件人:李芳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画展信息可登陆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有关规定

收件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

初评截稿日期

备注  

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3.单片作品尽可能每幅作品装一个塑料筒或纸盒,塑料筒或纸盒上应粘贴作品标签。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硬板背面粘贴标签。

4.组委会将统一为作品配框,不收装轴作品。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室,中国美协展览部李芳收。(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邮编:100083,

电话:010-59759379

 

2018年

4月10日

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画种、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联系电话、详细地址、邮编、附身份证复印件。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注:初评不收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参展及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1.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

2.不展出版画原版。

3.作品邮寄可用五合板相夹或画筒、塑料筒。每幅作品应粘贴作品标签。

1.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2.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  

3.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

4.全部展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贴统一标签。  

5.不宜采用声、光、电等条件。

1.水彩、粉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2.水彩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尽可能装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

3.粉画作品须装镜框,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镜面,镜上须粘贴纸胶带,并装入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

1.漆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

2.漆画一般须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装外框的作品须有专用包装,外包装上粘贴作品标签。

1.连环画作品要有内容提要,每件作品不少于10幅,插图不超过5幅。

2.每幅作品尺寸不得超过50厘米×40厘米。 

3.每幅作品要附文字说明,文字须编排处理并粘贴在作品上。

4.每件作品装入一个纸袋,纸袋上粘贴作品标签。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10(厚)。

2.作品须自行装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标签。

4.参加终评的作品需具备最终展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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