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21年金穗·青梅奖评选活动开始啦!

新闻中心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22-12-11


为进一步激发校园新闻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选择并树立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校园新闻工作者典型,激励校园新闻工作者努力争先创优,多采新闻,采好新闻,树立强烈的采编“好新闻”的质量意识,使华珠新闻报道紧扣中心,新闻作品努力创新,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校办公室与学生处开展“2021年金穗·青梅奖宣传工作年度评选”活动。


 参评对象


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含所属学生组织)及全体师生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校办公室、学生处

承办单位:新闻中心、青年媒体运营中心



 评选项目及范围


(一)金穗奖


1.年度最佳组织若干名,评选范围为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含所属学生组织)。


2.年度最佳通讯员若干名,评选范围为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教职工通讯员。


(二)青梅奖



注:每个评选项目最终按照提交作品实际产生相对应的提名奖,最佳获奖者及作品将从提名奖中选出,最佳奖项与提名奖不重复奖励。


 评选条件






金穗奖


(一)年度最佳组织


1.重视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指导与监管,在新媒体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有一定数量的作品被校内媒体(官网、官微等)选登或报道,其中二级学院(部)不少于20篇,各单位不少于10篇。

3.有新闻稿件被校外媒体选登或转载,其中二级学院(部)不少于3篇,各单位不少于1篇。

4.主动策划新闻热点,积极打造院(部)、单位品牌活动。

5.自制或自创性微信作品影响广泛、收效良好。

6.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重大主题的宣传工作。

7.评选时间范围: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5日。


(二)年度最佳通讯员


从全校各单位通讯员队伍中评选,评选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担任通讯员岗位10个月以上。

2.遵循新闻宣传工作方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宣传。

3.责任心强,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

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新闻宣传工作职责,及时充分展示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5.投稿数量达标,质量较高。


青梅奖


(一)年度最佳微视频


1.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5日发表在校内媒体平台的微视频,必须主题表达明确,内容健康向上、贴近师生生活。

2.作品必须配有说明文档,用以阐述创作背景、创作思路、创作目的等(微电影必须配有剧本)。

3.作品时长在15分钟(含)以内。(注:时长是指包含片头、片尾的整体影片时间长度)。


(二)年度最佳推文


1.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5日发表在校内微信公众号的推文。参评推文不含通知类、投票类、评比类、广告集赞类推文,其他内容不限。

2.推文图片不多于30张,推文插图原创数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3.推文需文案原创,文体不限,字数多于500字。

4.推文阅读量不少于1000,在看数不作要求。


(三)年度最佳公众号


1.整体考核公众号各项基础数据,要求公众号更新率高、推送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健康,传播正能量。

2.公众号账号主体必须是登记备案的华珠新媒体组织,运营时间必须满6个月。

3.每个参与评选的公众号提交公众号后台相关数据,选取有代表性的5篇推送作品进行评选(提交推送作品不包括通知类、投票类、评比类推文、广告集赞推文)。

4.需要提交的公众号后台数据截图包括:首页选栏截图、用户分析选栏内最近30天用户新增人数截图、图文分析选栏内一年内图文页阅读量截图、菜单分析选栏内最近30天菜单点击次数截图。每份截图都需包含右上角公众号名称,否则无效。

5.提交的公众号相关数据与报名表一同压缩成文件包。


(四)年度最佳记者


1.参评者提交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5日发表于校内微信公众号的1篇新闻作品。新闻作品要求为作者独立原创,新闻内容真实有效,表达清晰准确,杜绝抄袭、模仿。

2.消息类作品要报道事实性新闻,每则字数限制在800字以内。

3.评论类作品着眼于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和现象等进行评论分析,每篇字数限制在1500字以内。

4.通讯类作品以深度报道、新闻特写、调查性报道、新闻综述等多种形式,报道新闻事件,新闻人物,每篇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五)年度最佳摄影师


1.参评者提交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5日发表在校内媒体平台的照片,单幅、组照均可。

2.可进行裁剪、调色等后期处理工序,但不得影响摄影作品的元素真实性。

3.单幅作品不得多于5张,组照作品不得多于10张。

4.作品必须配有说明文档,用以对照片进行解释说明。


(六)年度最佳编辑


1.参评者提交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5日间发布在微信公众号的1篇推送参评,需要个人排版。

2.作品排版新颖,设计元素使用得当,主体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七)年度最佳设计师


1.参评者提交的作品类型和表现手法不限。

2.作品可以是电影、微视频、宣传栏海报等或是系列设计(其中海报2张或2张以上为一个系列,包装3件或3件以上为一个系列)。

3.作品必须配有说明文档,用以阐述设计概念和定位、创新点等。

4.设计作品必须提交源文件及相关借鉴素材(借鉴素材不得影响设计作品原创性必须在文档中标明出处)。







 评选办法


1.“金穗奖”:年度先进组织由学校办公室、学生处根据评比条件推荐,学校审定;年度最佳通讯员评选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门或主管部门推荐,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审定。


2.“青梅奖”中的所有奖项评选由本人及团队负责人自行申请。“青梅奖”定位为专业评审奖,将不设大众投票环节,各个奖项由专业评审团评出,本届大赛组委会将会组织专业评审包括校内专家20名,媒体校友20名,学生代表10名作为评委会,大赛采用作品初审、专家提名、评审投票的专家奖赛制,每个评选项目产生相对应的提名奖,最终获奖者将从提名奖中选出,最终获奖名单将保密至颁奖典礼公布。


3.评选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5日。


 报送要求


1.参赛人员及团队自行填写相对应的报名表(点击页面底部“阅读原文”链接下载报名表,提取码:2345)。或直接复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9Z-HiRuOmkVQ0ZoAIG9VA到百度网盘打开,提取码:2345。



2.参与“金穗奖”项目评选的组织及个人,将报名表与作品一同发至邮箱。邮箱地址:101448087@qq.com。


3.参与“青梅奖”项目评选的团队及个人,将报名表与作品一同发至邮箱。邮箱地址:zjxyqmj@163.com。


4.压缩包命名方式:评选类别+参赛人姓名(主要负责人)+作品名称。


 七、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24:00


2.评委初选

2021年11月26日一2021年12月1日


3.提名公布

2021年12月1日一2021年12月9日


4.专家评审

2021年12月10日一2021年12月15日


5.颁奖典礼

2021年12月16日

(具体时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将有所调整)


 八、表彰奖励


1.学校办公室印发评选结果通报,并为荣获奖项的个人和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


金穗奖

(1)年度先进组织

(2)年度最佳通讯员


青梅奖

(1)年度最佳微视频、年度最佳微视频提名奖

(2)年度最佳推文、年度最佳推文提名奖

(3)年度最佳公众号、年度最佳公众号提名奖

(4)年度最佳记者、年度最佳记者提名奖

(5)年度最佳摄影、年度最佳摄影提名奖

(6)年度最佳编辑、年度最佳编辑提名奖

(7)年度最佳设计、年度最佳设计提名奖


2.学生荣获个人奖和作品奖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可纳入综合素质测评量化。


3.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发现推荐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强化大宣传意识,推动构建学校大宣传格局,更好地履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九、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要严格遵循组委会公布的时间要求。

2.摄影类奖项与设计类奖项每人每类最多可投2份作品,不得多投;各类作品如以团体形式参赛,团队主要参与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

3.本次大赛原则要求作品内容健康、立意新颖、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观赏性和艺术感染力。

4.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原则上,作品主创人员姓名、学院等信息以报名表为准,不得进行二次更改;作品一旦提交不可进行二次修改。

6.除视频和动画开头、结尾的创作人员字幕之外,所有作品不得打logo水印或其它作者信息,否则无效。

7.组委会不向参赛者退还作品,请参赛者投稿前自行备份。

8.组委会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或评奖费用,但大赛组织机构有权对参赛作品以非盈利目的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

9.存在以下情况的参赛作品,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获奖项及奖励:(1)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2)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内容;(3)侵犯他人知识产权;(4)违反本届比赛其他相关规定的。

10.参赛者有责任与义务对涉嫌触犯上述规定的作品进行举报,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工作人员对违规作品进行复查与审核。

11.参赛者一经报名,视为接受本次大赛各相关条款。

12.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联系方式


学校办公室、学生处

联系电话:020-87983268;020-87979622






时光走远,影像长存 | “华珠杯”摄影与短视频大赛参赛作品展(二)

【华珠学术论坛第三场】——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基本要义

青春正当时 |《我和我的运动会》之羽毛球比赛开幕!





官方微博:@华农大珠江学院官方微信: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zjjizhetuan)官方抖音: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zjcscau) 关注你所关注,为你发声投稿邮箱:zjjzt2010@126.com(转载请注明来源)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新闻中心



版面 | 欧伊洵

审核 | 张赫扬

来源 | 学校办公室

运营 | 新闻中心



就知道你一定“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