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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发了一句话+一段小视频,女子被拘留9天!

烟台公安 2021-01-14

网络时代

微信、微博成为重要的社交工具

很多人喜欢每天发个朋友圈

分享自己的日常状态。

但凡事都有个规矩,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并不是你想发啥就发啥。


案情回顾:

烈日下他们是“焦警”,

暴雨中他们是“浇警”,

只为让大家更平安有序的出行。


9月15日本是休息日,但当日因莱阳市富水北路部分路段施工建设,几名交警同志为保障道路畅通放弃休息,在温馨佳苑路段进行交通疏导。

却没想执勤民警的这一行为

竟遭到了无端辱骂!


当日下午14时许,一女性司机驾车路过交警执勤路段,发现执勤民警后,竟然掏出手机拍摄交警执勤现场,并配以侮辱性的文字和语音,公开在朋友圈内发布。


随后,烟台莱阳市公安局网警发现并关注到了这一信息。立即着手对该情况进行查实。同时,莱阳不少网民也对该女子的不当言行表示愤慨,并积极向警方反映,表示谴责!

9月16日上午,警方准备依法传唤辱警网民李某时,李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对在微信朋友圈公开辱警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9日。

来源:莱阳公安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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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战!

对恶意辱警黑警、传播谣言者

烟台警方将绝不姑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一起创建文明大美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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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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