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AH发病后超早期干预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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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Linzey JR, et al. J Neurosurg. 2017 Jul 21:1-7. doi: 10.3171/2017.2.JNS163017. [Epub ahead of print]】
目前,对于颅内破裂动脉瘤的开颅夹闭术或介入栓塞治疗的时机,已达成共识的是72小时以内进行干预。最近一项研究认为,发病后24小时以内的超早期治疗可以降低再出血的发生率,改善临床愈后。美国密歇根大学医学院的Joseph R. Linzey等对破裂颅内动脉瘤超早期干预降低再出血率的问题进行相关研究,结果发表在2017年7月《J Neurosurg》在线上。
该研究对317例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aSAH)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CT扫描出现新出血灶或原出血灶扩大诊断为再出血,由多位医生独立审阅CT片确定。超早期干预动脉瘤后的再出血,同样由多位医生独立审阅确定。研究把患者分为两组,数据经统计学分析发现,在两组患者的临床特征方面,再出血组患者合并冠心病(p=0.003)、吸烟(p=0.01)的比率高于未再出血组;两组患者的Hunt-Hess评分、WFNS分级和合并颅内血肿比率也存在差异;其余变量无显著性统计学差异(表1)。
表1. aSAH患者临床综合因素分析。
317例aSAH患者中,24例(7.6%,95% CI 4.7–10.5)在初次出血后的任何时间点发生再出血。1例(4.2%,95% CI 3.8-12.2)经超早期干预未再发生出血。其余23例发生再出血的情况有,14例(60.9%)再出血发生于入院之前,4例(17.4%)初始血管造影诊断动脉瘤为阴性者,2例(8.7%)术后再出血,2例(8.7%)不能耐受手术而再出血,1例(4.3%)术中出血。
综上所述,该单中心回顾性研究表明,在脑动脉瘤破裂后再出血的总体发生率7.6%(95% CI 4.7–10.5)。对aSAH患者进行超早期干预,再出血的发生率最多下降0.3%。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李文超编译,江苏省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刘创宏审校,《神外资讯》主编、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陈衔城教授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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