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企业,又有一笔补贴可以申领啦!今日开始申报~
近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94号),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
我区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工作申请时间从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考虑到系统稳定性、审核、公示及财政年度结算周期等原因,为避免企业错过最后申报日,建议企业在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系统申报。
#补贴对象
1.新吸纳劳动者的中小微企业(简称第一类补贴对象)
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就业部门登记为准),由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2.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简称第二类补贴对象)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我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原则上全部纳入生产经营困难企业。
注意: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
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
#补贴标准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
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按2020年1月23日至补贴申报日实际吸纳人数计(以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为准)。
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按申报日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的23%计(实际补贴人数四舍五入)。
注意:
同一企业享受上述两类补贴的总人数不得超过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将以工代训补贴享受情况书面告知实际用工单位。
要怎么申请呢?
#申报材料
1.加盖公章的《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网上操作下载并打印盖章);
2.对照已确认的个人信息上传上月工资银行发放凭证个人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上月工资发放财务(人事)凭证个人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新吸纳劳动者为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还需上传高校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证明;
4.其他材料。其他文件中所提及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可获取的,企业可不再提供。
#申报流程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全部通过网上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杭州市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系统(http://hztr.zjhz.hrss.gov.cn/)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1.企业通过网上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勾选“补贴人员”,上传“所需材料”,完成申请,并打印《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网上操作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2.将《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网上操作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按注册地送至各乡镇(街道)(具体接收地址附后)或邮寄至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5室(金城路1558号,联系方式:82823376),人社部门收到纸质申请与系统核对后,定期召开部门联审工作;
3.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发放补贴。
注意:
企业未在2020年12月31日内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提示:本操作指南与实际申报页面可能存有差异,以实际申报页面为准。
01
首页及登录
1、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hztr.zjhz.hrss.gov.cn/),进入杭州市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系统首页,右侧是咨询方式、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可自行下载。点击“我要申报”即可申报补贴。
2、点击“我要申报”进入登录页面,需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法人账号进行登录。
02
申报
1、填写基本信息:进入到申报页面之后,企业的基本信息显示在页面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可编辑,所属区县与社保缴纳地相匹配。
2、填写银行信息:银行名称需用户自行勾选,若所属银行不在备选框中,请选其他然后填写正确的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必填,开户名默认企业名称,可编辑。
3、补贴名单选择:系统自动显示出白名单人员。
注意:
新吸纳劳动者(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需上传高校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证明,未上传的均默认为非新吸纳劳动者。其中高校毕业生为毕业2年以内在杭高校或杭州市生源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杭州市生源为杭州市户籍大学生在外地高校毕业)。
勾选人数超过非新吸纳比例,系统会提示最多允许勾选非新吸纳人数:
选择好人员之后请点击“暂存”,上述信息将保存,再点击“打印确认单”后,请尽快将加盖公章的《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拍照上传,并按注册地送至所在乡镇(街道)或直接邮寄至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5室(金城路1558号,联系方式:82823376)。
4、上传附件(3M以下)和确认单(必传):点击“上传”按钮。
03
查询结果
企业可以到“我的申报”查询申报状态等信息。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
#政策问答
问
申请以工代训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报企业提供上月工资银行发放凭证个人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上月工资发放财务(人事)凭证个人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为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的,还需上传高校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证明。
问
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
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按2020年1月23日至补贴申报日实际吸纳人数(以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为准)计;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按申报日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的一定比例计(实际补贴人数四舍五入)。
萧山区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的人数,按申报日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的23%计。
同一企业享受上述两类补贴的总人数不得超过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
举 例
举例1:
某企业为我区中小微企业,申报日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为10人,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吸纳劳动者为3人,则享受以工代训补贴金额为:
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为3人,享受金额为3人×500元/人=1500元;
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为10人×23%=2.3人,四舍五入为2人,享受金额为2人×500元/人=1000元;
企业可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为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金额加上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金额,即1500元+1000元=2500元。其中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加上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小于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即3人+2人=5人小于10人,符合要求。
举例2:
某企业为我区中小微企业,申报日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为11人,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吸纳劳动者为9人,则享受以工代训补贴金额为:
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为9人,享受金额为9人×500元/人=4500元;
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为11人×23%=2.53人,四舍五入为3人,享受金额为3人×500元/人=1500元;
其中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加上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大于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即9人+3人=12人大于10人,不符合要求。按文件规定,该企业可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的人数最高不超过11人,即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金额加上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金额最高为11人×500元/人=5500元。
问
本企业未享受到以工代训补贴政策,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1.企业不属于补贴对象;
2.下列情形不享受补贴政策: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属于已吊销、注销营业证照的;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的;企业参保人数为0的;企业账户已注销的等其他情形。
问
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人数如何计算?
答:1.2020年1月23日起至补贴申报日在申报企业新缴纳失业保险;
2.补贴申报日上个月在申报企业缴纳失业保险。
问
个体工商户没有浙江政务服务网登陆账号,如何处理?
答:个体工商户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账号注册后进行线上申报。
镇街受理点
乡镇 (街道) | 受理科室 | 受理地址 | 联系电话 |
北干 街道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北干街道 公共服务 中心 | 83733956 |
宁围 街道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宁围街道振宁路 32号303室 | 83782300 |
新街 街道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新街办事服务中心一楼112室 | 82614790 |
闻堰 街道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闻堰街道办事处212办公室 | 82300086 |
靖江 街道 | 区域 发展办 | 靖江街道办事服务中心 | 82912792 |
南阳 街道 | 区域 发展办 | 向阳路762号南阳街道办事服务中心106办公室 | 82188647 |
城厢 街道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城厢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文化路181号 | 82766859 |
新塘 街道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新塘街道党群服务中心118办公室 (文杰路) | 82790715 |
蜀山 街道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蜀山街道办事服务中心三楼区域发展办公室(五) | 82687238 |
盈丰 街道 | 党群 服务中心 | 萧山区平澜路浙江商会大厦一楼 | 82812096 |
义桥镇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东方路138号义桥镇人民政府117办公室 | 82419585 |
瓜沥镇 | 劳动保障窗口 | 瓜沥镇办事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 | 57152696 |
益农镇 | 就业社保窗口 | 益农镇办事服务中心 | 83529991 |
所前镇 | 就业综合窗口 | 所前镇党群服务中心 | 82770269 |
戴村镇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戴村镇新甸路办事服务中心 | 82238085 |
党湾镇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党湾镇办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 82119107 |
楼塔镇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楼塔镇公共服务中心(老医院大门口) | 82202141 |
河上镇 | 经发办 | 河上镇人民政府经发办办公室 | 82206007 |
进化镇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进化镇党群 服务中心三楼 | 82280063 |
浦阳镇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浦阳镇 办事服务中心 | 82279077 82410367 |
衙前镇 | 人力社保管理站 | 衙前镇党群服务中心103室 | 83785362 |
临浦镇 | 区域 发展办 | 临浦镇人民政府819办公室 | 82471300 82472037 |
空港 管委会 | 经发科 | 保税大道保税大厦607办公室 | 82889091 |
湘湖 管委会 | 经发局 劳动安监 中队 | 眉山路589号金融小镇服务中心 | 83828856 |
萧山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 就业 培训科 |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5办公室 (金城路1558号) | 82823376 |
区人力社保局政策咨询电话:82823376、82634935
来源|萧山人社
常驻小编 | 萧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