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萧·民声 | 阳台隔成厕所和厨房,萧山还有这样的群租房吗?

高艺炯 萧山网 2022-05-18


高层建筑内出租房大量涌现,尤其春节假期结束,复工潮的到来,给“沉睡”的房屋出租带来新的生机。随之而来的还有不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隐患和噪音扰民等问题。出租房管理工作,面临着一大考验。


日前,有网友反映北干街道沁茵园小区存在群租现象:


据网友描述,该室人员性质混乱,进出大声喧闹,卫生状况堪忧,且物业多次上门劝说无果,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不仅如此,网友表示小区内类似的群租现象还不少,希望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


是否存在群租现象?


3月9日下午,北干派出所民警在沁茵园小区物业经理陪同下对该小区9幢401室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时该室只有一号租房内有租客在


民警检查时未发现消防灭火器和消防四件套,房间及屋外过道上等公共区域未安装烟感装置,后民警已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室房东于三日内为每个房间配备一具三公斤或以上的灭火器以及一套消防四件套,每个房间及公共区域均要设置烟感装置。


反映人所说的楼层内外乱丢垃圾、烟头和外卖餐具,民警现场检查时,在401室门外角落发现烟头,在屋内过道上发现堆积的装修垃圾,已当场告诫该房东于三日内整改完毕,并让物业进行监督,加强巡查,注意消防隐患,同时民警让房东告知每户租客晚上下班回家时注意音量,不得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记者也联系了北干街道星都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接到居民反映后,已进一步了解了情况,“整套居室约185㎡,2月份装修完成后,原房屋被隔断成了7间目前只有一个房间被出租出去,余下几间仍在招租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原居室分隔7房,不符合“N+1”标准,隔断间超量,后续是要整改的。


能不能隔?

什么样的称为群租?


租房管理与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记者发现,关于租房管理问题,网络问政上反映的情况并不少。经过有关部门核实,部分确实被证实为群租,但也有一些符合消防规定,未定性为群租。


去年10月份,有网友反映:新街街道新丽名苑2幢1单元404室存在群租情况,“客厅隔了房间,南阳台隔成了厨房和厕所,北阳台变成厨房,白天晚上阳台都在烧饭。


从网友给出的图片来看,北面阳台变成厨房后还有使用明火的现象。“阳台做饭的油烟严重影响我们楼上的住户,物业也上门去说过,每次不开门,一直没有整改。”网友表示,群租房改变房屋结构,超人数居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新街派出所经过现场核实了解到:该租房阳台违规设置厨房和厕所,违规隔离7间(超2间),属群租。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派出所对房东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而就网友反映的另一处安置房出租:




经现场核实该房原为3室2厅1厨2卫,装修后为4室1厅,符合N+1消防规定,并且消防四件套齐全,目前还未出租,暂无发现群租情况。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不符合出租标准?租住多少人称为群租呢?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首次界定了居住出租房屋的“最小出租单位”和“人均最小使用面积、租住人数限制”,并规定3类房屋不能出租。

其中,派出所民警回复中的“N+1消防规定”是近年来在长租公寓合租房型中被广泛运用的模式,即将房屋中较大的起居室、客厅经过改造后作为一间卧室单独出租。


我区明确规定:

多高层建筑内出租的房屋属于已明确几厅几室的住宅,按照“N+1”的标准,只允许在不改变房屋功能的前提下,将客厅分隔出一间出租使用,多设置的房间将一律拆除


对于办公、商业、类住宅、小产权房等分隔出租的,参照住宅执行;对于开发商尚未明确厅室数量的,参照同等面积住宅进行分隔;改变原建筑布局,出租房屋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的,需要报消防部门审批。


隔断租房紧俏


萧山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多,其中回迁房也不少。


萧山一位房东表示,几年前因拆迁分到三套房,其中一套自己住,另两套出租。“两室一厅的房子如果整租,就无人问津,但隔开成为合租房,就会非常紧俏。现在房屋隔断出租是一个普遍现象。”房东告诉记者,以前整租一套租金每月3000元,还会被压价,现在花了约七八万隔断装修,隔成3间,房租1200元一个月,房子一挂出去很快就会有人来租。


一位网友告诉记者,他以前在滨江住过一段时间的隔断房。当时租住的房子总面积120平方米左右,被隔成了4间,其中一间面积20几平方米带厕所、厨房的小房间被他和朋友租下,价格1600元一月,平均每人只要付800元。


房间朝向为东,房门进去便是一个小巧的厨房,然后是卧室,连接着一个厕所,房间内当时没有放置消防四件套,“当时房间小的两张床得紧挨着放,晾个衣服的空间基本上也都是没有的。但主要便宜,离地铁站近,出门就是菜市场。”网友如是说。


存在火灾隐患的出租屋、群租房犹如一颗“定时炸弹”,时刻威胁着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无论是租房还是出租,都应当将安全放在首位。尤其房东作为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发现了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字 | 记者 高艺炯

常驻小编 | 萧网君


猜你喜欢

· 商场像迷宫?导示牌看不懂?停车找位难?我们逛了萧山多家商场,发现……

· 低价买车找它,4S店老板看了都直呼内行!

· 定了!这5条地铁线路将在年内建成

· 重要通知!事关今年清明节祭扫

· 相恋7年,萧山姑娘6次堕胎再怀孕…男友母亲却逼两人分手

长按识别二维码 关注我们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