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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网 2022-05-18
5月24日上午,萧山区2021年义务段招生工作部署会议召开。今年义务段招生工作,在招生政策、招生方式上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仍实施公民同招、民办“锁区”摇号、全市补招。


此外,萧山义务段招生工作也在“细节”上做了调整,如进一步明确学位“爆棚”学校户籍生分流调剂实施原则,采取家长自愿申请双(多)胞胎绑定摇号等方式,在进一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有序的同时,为更多家庭孩子上学提供方便。


一、招生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区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 本区户籍儿童少年;

2. 父母一方或本人在本区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儿童少年;

3. 持有本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 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包括: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或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人员的留萧子女;

(2)驻萧部队随军子女;

(3)在本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少年;

(4)服务地为本区各镇街(平台)的各类人才子女;

(5)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二、招生范围

(一)公办小学、初中按学区范围招生。

(二)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萧山区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本区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

(三)民办学校或其投资主体与萧山区人民政府(含平台)原订有书面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在协议有效期内,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萧山区人民政府委托、承担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此类招生须经杭州市教育局同意后,由区教育局组织,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小学、初中入学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网址:https://czbm.hzedu.gov.cn)进行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同步进行。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一所,选报公办学校者不用选择具体学校,按学区或统筹调剂确定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符合本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条件的儿童少年,均可选报本区民办学校,其中,选报本区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在本区范围内按招生规则安排学校依次录取。

(四)报名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就读条件由区教育局审核确定。


四、录取办法

(一)免试入学

公办学校录取

对符合条件且完成入学报名(以下简称报名)的儿童少年,根据其户籍、家庭住房、居住证积分等情况,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在区教育局统一要求下,在本区域(指各镇街范围内,下同)内,按照下列类别依次录取:第一类:本区域内有户籍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户籍生)。第二类:杭州市区(不含本区域)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本区域内,本人或父(母)在本区域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房产生)。第三类: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本区域内,本人持有居住地在本区域内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本人)拥有本区域内的独立产权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其中,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区、钱塘区、滨江区、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前。产权房要求:一是《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二是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下同)。

民办学校录取

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时由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派位结果公平公正。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

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均纳入补招。除已被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和民办学校等录取的学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可以在需补招的民办学校中选报一所。补招录取仍按上述方式进行。

每次录取结束后,区教育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区内各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和录取学生名单。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在民办学校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该校工作的在职教工,其子女选报该民办学校,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该民办学校可追加计划录取;选报同一民办学校的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如派位录取的,相应追加计划录取。上述追加计划录取,均须公示并经区教育局批准,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户籍生)录取同步实施。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时,应在符合条件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不包括直接选报民办学校或补报民办学校者,下同)中 ,根据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等因素,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录取学区内户籍生。当户籍生人数超过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和“相对就近”原则,在本区域内统筹安排。

在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学校录取和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居住证积分等情况,在本区域内按上述原则分类排序招收。其中,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三)一贯制学校小升初校内直升

已实施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办学(以下简称一贯制办学)的学校,其小学部六年级学生应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初中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学校,申请一贯制办学,应经区教育局批准后,从批准当年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并在小学招生入学时向家长公布。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现在读学生当年小学入学时,经区教育局同意,学校已向家长承诺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相应年级可按相应比例校内直升。校内直升应由学生(家长)自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初中部招生计划数大于校内直升录取人数的,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四)有序实施学位爆棚学校户籍生分流调剂

各镇街要基于学校办学规模控制、班额控制等有关规定,确定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对出现户籍生入学学位爆棚的公办学校,要基于公开公平、相对就近就便原则,统一操作规则、统筹安排,平稳有序实施户籍生入学的分流调剂。其他各类别新生要按照分类分批顺序,严格按录取规则操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

(五)实施均衡编班与加强学籍管理

学校应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同类型的班级,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和编班。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或空挂学籍,不得变相替换学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民办学校不得在起始年级之外,通过扩班或增加班额中途招生。


五、招生纪律

要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维护省市区招生政策执行的公信力。各镇街要坚持全区一盘棋,区域统一口径,坚守政策底线,不搞例外、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要强化属地责任,突出监管重点。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规范招生,绝不允许学校存在游离于“公民同招”等规则之外的提前预招、跨地预招、超核定计划招生、事后更改招生计划追加招生、招后调包、挂靠学籍、违规转学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利用民办学校托管公办学校之名搞变相“掐尖”、变通照顾、人籍分离、挂靠就读等违规行为;学校不得在招生宣传和报名条件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区教育局将对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将对有关人员严肃问责,对违规招录的学生予以全部清退,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将依规依纪处理,切实维护招生政策执行的公信力。


六、其他要求

(一)父母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凭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证书,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申报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人才的子女由房产地(无房产按人才服务地)参照户籍生招收并统筹安排;F类人才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父母房产地参照房产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如无房产的由人才服务地在房产生招完后招收并统筹安排,其中,人才服务地非本区的,由实际租住地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招收。

(二)在萧工作的华侨归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台籍人员的随带子女,按照萧山籍学生对待。若父母一方在属地教育指导中心范围内无独立产权房的,由父母一方实际服务地参照房产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外国籍学生入学后,按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三)驻萧部队现役军人的随军子女入学,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跨镇街流动的萧山户籍儿童少年,不符合流入地一二类招生条件时,若回原籍就读确实困难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可根据本区域学额剩余情况,在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酌情按三类生统筹解决入学问题:(1)在本区域内连续居住满三年(截止2021年8月31日,下同);(2)在本区域内连续就读满三年;(3)父母双方在本区域内连续工作满三年。

(五)我区人才市场集体户,由户籍地或父母人才服务地在户籍生招完后统筹安排解决入学问题。

(六)不满足一、二、三类入学条件,但父母双方(一方)持有本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可在规定时间内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申请就读本区民办学校。

(七)各教育指导中心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参照本意见制定属地中小学招生方案。当年如涉及学区调整的,须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各教育指导中心要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学校的招生工作,妥善解决入学问题。具体招生方案经属地镇(街道、平台)人民政府(办事处)同意,于5月31日前报属地镇(街道、平台)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教育局高中和义务教育科207室备案。

(八)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下,规范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萧山区2021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本方案中所指的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区、钱塘区、滨江区、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城区专指萧山区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

第一类:萧山城区有户籍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及居住情况,分为四批:

A批:本人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房且房户一致的;

B批:户籍与(外)祖父母一致,(外)祖父母在户籍地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

C批:本人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房,实际居住但房户不一致的;

D批:本人和父母城区无独立产权房。

其中,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前。产权房要求:(1)《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2)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以下同)

第二类: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城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分为两批:

A批:萧山户籍;

B批:杭州其余九城区户籍;

第三类: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本人)拥有城区范围内的独立产权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根据随迁子女居住类型,分为三批:

A批:实际在城区居住,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且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

B批:实际在城区居住,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但父(母)尚未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

C批:实际在城区居住,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录取办法

(一)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二)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新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第一类:按照A、B、C、D批依次招收,其中A批、B批、D批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划入学区学校;C批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依次划入产权房学区学校。各批次如超过招收计划时,余下部分划入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第二类:在第一类招生计划数有余时,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按照A、B批依次招收。当本学区学额无法容纳时,统筹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第三类:第一、第二类招生后还有余额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A、B、C批依次招收第三类新生,统筹安排到公办或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其中A批根据实际居住地对应学区,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B批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C批根据居住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未被录取的新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三)二手房三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如2021学年入学,将查验其作为学区房在2021、2020及2019学年其他家庭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的情况)。(四)居住证对应的房产(含租房),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三年内最多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在对应学区入学。

三、报名程序与要求

城区初中小学(含民办)新生入学,均采用网上报名(含已申请积分入学新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

初中:

(1)信息确认:2021年5月25日~27日每日9:00~21:00期间,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https://czbm. hzedu.gov.cn),小学应届毕业生进行信息确认。其中,不在萧山区内就读小学,打算返回城区就读初中的萧山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也须在上述时段登录以上网址,进行“个别生”报名及信息确认。(2)网上报名:2021年6月4日~6日每日9:00~21:00期间,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https://czbm.hzedu.gov.cn),按要求进行第一、二、三类新生网上报名。

小学:

2021年6月15日~18日每日9:00~21:00期间,登录 “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https://xxbm.hzedu.gov.cn),按要求进行第一、二、三类新生网上报名。2021年杭州市继续实施义务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需要申请就读萧山区范围内各民办初中、民办小学的家长,须在上述时段登录相应学段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生办将根据家长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核对,对有必要现场核验的网报信息,指派到相应地点(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核验时,家长随带相关资料:(1)杭州市区户籍儿童少年: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②相关房产证原件、复印件;(2)随迁子女: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②随迁子女本人居住证原件、复印件;③相关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携带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四、学区划分原则

学区划分根据区域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街道、路段、村组等综合因素合理划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学区划分范围(详见附件)保持相对稳定,根据情况每年适当微调,部分社区(小区)实行双学区制。

五、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接通知后,应迅速通过各种方式,告知招生报名相关信息。

(二)各学校通过在校门口张贴、公众号发布等方式公示新生录取名单。6月21日上午,各初中公示第一批(户籍生)新生录取名单;7月22日,各小学公示第一批(户籍生)新生录取名单;7月6日上午,各初中公示第二批新生录取名单;7月29日,各小学公示第二批新生录取名单。7月10日,各初中安排各类新生报到;7月31日上午,各小学安排各类新生报到。

(三)父母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凭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证书,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申报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人才的子女由房产地(无房产按人才服务地)参照户籍生招收并统筹安排;F类人才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父母房产地参照房产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如无房产的由人才服务地在房产生招完后招收并统筹安排,其中,人才服务地非城区的,由实际租住地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招收。

(四)在萧工作华侨归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台籍人员的随带子女,按照萧山籍学生对待。若父母一方在城区无独立产权房的,由父母一方实际服务地参照第二类A批新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外国籍学生入学后,按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五)驻萧部队现役军人的随军子女入学,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六)不符合城区一二类招生条件的萧山户籍儿童少年,若回原籍就读确实困难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根据城区学额剩余情况,在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酌情按三类生统筹解决入学问题:(1)在本区域内连续居住满三年(截止2021年8月31日,下同);(2)在本区域内连续就读满三年;(3)父母双方在本区域内连续工作满三年。

(七)不满足一、二、三类入学条件,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并实际居住在城区,同时父母双方(一方)持有城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可在规定时间内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https://czbm.hzedu.gov.cn),申请就读城区民办学校。

(八)城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城区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做好招生工作,并在招生条件、招生行为、招生范围等方面加强监管。各民办学校督学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对擅自突破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的,要同时追究督学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83580565、83580573、82710308

【初中】83580566、83580573、82710308

招生投诉电话:

82371835、82962128

萧山区2021年义务段招生日程安排表

△萧山区2021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学区划分方案

△萧山区2021年义务段民办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萧山区2021年义务段招生工作问答

问1.2021年萧山区初中小学招生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与2020年相比基本一致,实施“公民同招”“锁区摇号”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审批地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经区教育局同意,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

二是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户籍生)录取同步开展。

三是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报名学生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报名学生一次性全部录取。选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同类情况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学生之后录取(如同属户籍生,就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户籍生之后)。

以上与2020年招生政策基本一致。今年招生政策有变化的是:为解决双(多)胞胎家庭实际困难,选报同一民办学校的双(多)胞胎子女,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


问2.2021年萧山区初中小学招生如何报名?

答:2021年萧山区初中小学招生统一纳入杭州市教育局招生平台,采用网上报名、大数据审核、现场核对的方式进行,公办、民办学校同一网站,同时网报。初中与小学网上报名时间、方式略有不同。

初中新生:网报分两步进行。(1)信息确认或登记。凡选择在萧山区升学(含公办或民办)的新生,家长务必于5月25日~27日每日9:00至21:00期间,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 (唯一报名网站:https://czbm.hzedu.gov.cn)进行信息确认或登记。其中,在萧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小学提醒通知;具有萧山户籍,但目前不在萧山就读小学,要求回萧山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以下简称“个别生”),也须在上述时段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按“个别生”报名通道,进行相关信息登记。(2)正式网上报名。凡信息确认或登记审核通过的新生(家长),务必于2021年6月4日~6日每日9:00至21:00期间,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唯一报名网站:https://czbm.hzedu.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进行更改操作。

小学新生:2021年6月15日10:00~6月18日每日9:00至21:00期间,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https://xxbm.hzedu.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问3.2021年城区(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公办初中小学有哪些录取批次?

答:根据新生户籍、家庭住房、居住证积分等情况,分成三大类九个批次,根据类别按照批次依次招收:

第一类,城区户籍的前提下(简称“户籍生”),A批:城区户籍,与父母房户一致;B批:城区户籍,与(外)祖父母房户一致;C批:城区户籍,与父母房户不一致;D批:城区户籍,城区无房;

第二类,城区有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的前提下(简称“房产生”),A批:萧山户籍;B批:杭州市区(九城区)户籍,城区有房;

第三类,在城区居住的其他情况,A批:非杭州市区户籍,本人有居住证且父母一方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B批:非杭州市区户籍,城区有房但尚未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C批:非杭州市区户籍,城区无房但本人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萧山区内其他镇街,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在区教育局统一要求下,根据《萧山区2021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参照2021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所辖镇街招生工作方案。具体见各教育指导中心公告。


问4.如果公办学区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新生是否会被调剂?

答:会的。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按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招收,在同一类新生中,按批次依次招收。当本学区学额无法容纳时,按照相应批次录取办法,在本区域可招收的学额范围内统筹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问5.选报萧山区内民办学校有何条件?

答:根据《萧山区2021年义务段民办学校招生实施细则》,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选报萧山区内相应学段民办学校。

民办小学: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儿童,可以选报萧山区内民办小学(含民办随迁子女学校):(1)萧山区户籍儿童;(2)父母一方或本人在萧山区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在萧山区的儿童;(3)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居住地为萧山区的《浙江省居住证》的儿童;(4)具有2021年萧山区幼儿注册学籍的儿童;(5)服务地为萧山区各镇街(平台)的各类人才子女;(6)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儿童。

民办初中:2021年小学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少年,可以选报萧山区内民办初中(含民办随迁子女学校):(1)萧山区户籍少年;(2)萧山区就读小学有学籍的少年;(3)父母一方或本人在萧山区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在萧山区的少年;(4)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居住地为萧山区的《浙江省居住证》的少年;(5)服务地为萧山区各镇街(平台)的各类人才子女;(6)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少年。


问6. 网上报名或审批地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报名成功后,是否可以更改?更改次数有限制吗?

答:在网上报名或审批地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报名两个阶段对应的系统开放时间内,学生(监护人)可多次进行报名信息修改,修改次数没有限制。相应时间截止后,不能进行报名更改操作。

在相应的系统开放时间内,凭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和登录密码进入系统,在报名记录界面,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学生(监护人)进行“撤销报名”操作之后,如在网上报名或审批地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重新报名”的操作,系统将只记录最后一次的“撤销报名”结果,即按撤销民办学校报名处理。请家长务必仔细确认,慎重操作。


问7.什么情况下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如何查询民办报名结果和录取结果?

答: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时由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

6月6日前完成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的少年家长,可关注区教育局6月8日公布的民办初中报名名单(网址:http://www.xiaoshan.gov.cn/jyj/);6月18日前完成民办小学网上报名的儿童家长,可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具体公布时间请关注“萧山教育发布”)。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后,区教育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区内各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和录取学生名单。其中,民办初中第一次电脑派位时间为6月11日,补录电脑派位时间为6月17日;民办小学第一次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4日,补录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22日。


问8.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能否放弃就读民办学校,参加公办学校分配?

答:不能。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完全由学生家庭自主决定,监护人在给学生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家庭自身情况和学校办学情况等各种因素,慎重决定是否报读民办学校,一旦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不能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问9.已经在萧山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如何报名?

答:按照全市统一的招生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已在4月10日前到居住地受理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登录相应学段报名系统时,请登记积分入学申请的相关信息;未在4月10日前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不适用积分入学。


问10.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如果进不了公办学校读书,可以到哪里就读?

答:随迁子女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居住地在萧山区范围内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且符合有关招生条件,可以在网上报名时,直接申请就读相应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


问11.新生本人的《浙江省居住证》如何办理?

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办理条件的新生,可以由新生父母到实际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


问12.其他情况

(1)非杭州市区户籍学生是指哪些户籍的学生?

答: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区、钱塘区、滨江区、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萧山城区专指萧山区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非杭州市区户籍学生是指杭州市区户籍之外的学生。

(2)孩子不是萧山户籍,但家长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浙江省引进人才且实际工作、居住地在萧山,孩子可以在萧山读书吗?

答:可以。父母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凭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证书,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申报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人才的子女由房产地(无房产按人才服务地)参照户籍生招收并统筹安排;F类人才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父母房产地参照房产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如无房产的由人才服务地在房产生招完后招收并统筹安排,其中,人才服务地非本区的,由实际租住地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招收。

(3)咨询方式与联系电话是多少?

答: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热线:82629207,5月25日至7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高中和义务教育科咨询电话:83698076、82491672;招生投诉电话:82962128;

城区招生咨询电话:小学:83580565、 83580573、82710308;初中:83580566、83580573、82710308。

其他各镇街招生咨询电话:

南片教育指导中心:82755152(楼塔)、82655067(河上)、82208923(戴村)

浦阳教育指导中心(含浦阳、进化):82136089、82453090、82287310

临浦教育指导中心:82479081(临浦)、82732962  82910536(所前)、82419715(义桥)

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82239826(闻堰)、83816803(开发区)、82839660(宁围、盈丰)

城东教育指导中心(含新街、衙前):83872587(初中)、83872573(小学)

瓜沥教育指导中心:82564672(初中)、83581566(小学)

空港教育指导中心:82190633(靖江)、82913706(南阳)、82523351(红山农场)

东片教育指导中心(含益农、党湾):83528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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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萧山教育发布

常驻小编 | 萧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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