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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明天起,萧山一律不得销售!
杭州市萧山区电动自行车
综合治理集成改革有关事项的通告
全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广大消费者: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31日前,全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含维修)必须通过“浙江e行在线”平台对所有库存车、电池完成“浙品码”赋码。自11月1日起,无码车辆一律不得销售。
二、从11月1日起,全区内各电动自行车登记站点及委托上牌点系统升级为码牌“合体登记”新系统,并使用码牌合一数字化车牌,已赋“浙品码”并完成标配出库的车辆可到区车管所及各网点上牌。无码车辆一律不得上牌。消费者已购无码车辆请联系商家补码后再上牌。
三、网购车辆及标配电池也需赋“浙品码”后才能上牌,请购买时与商家确认是否已赋码。
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萧山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具体如何操作?扫一扫二维码了解
浙江e行在线(商户端)
操作说明
电动自行车管理宣传手册
“浙品码”信息管理系统
企业端操作手册
也可直接查看视频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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