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哲学家说,人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这句话很有文学味,当诗歌读就好了,没什么实质含义。有经济学家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观念很糟糕,是对人的贬低。人沦为了一道数学题,好像可以计算出来。说这话的人透着一种理性的自负。还有名言说,屁股决定脑袋,人是由他所在的阶层决定的。这是对人的侮辱。屁股决定脑袋,那还要脑袋干什么?奥派强调说,人是观念的动物。人性趋利避害,但利益是由观念定义的。传教士追求的利益和黑社会追求的利益,就截然不同。奥派并不主张人们舍生取义,去扛住黑暗的阀门。米塞斯是一位功利主义者,他强调的是每个公民要积极承担责任,否则文明可能会万劫不复,大家一起坠入深渊。罗斯巴德则强调权利主义的经济学,写下了《自由的伦理》,一反米塞斯的科学中立观(即不做道德判断),认为人际互动中率先使用暴力侵犯就是不道德和邪恶。
人之初并不性本善,也并不皆有恻隐之心,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就是支持抢劫,其中还不乏学习了经济学的人。几年前的一个晚上,和某君聊天,他说,抢劫有什么不对呢?强盗把脑袋别在裤腰上,也是像企业家一样承担风险赚取利润。可以称之为暴力企业家。我提了一个问题:你的小孩上幼儿园,他只有十个玩具,另一个小朋友有一百个。他告诉你他觉得不公平,准备实施抢劫,你会怎么回答他?某君说,我会告诉他,如果需要使用暴力,一定要先判断一下能不能打得过对方。类似的对话也在其他场合也发生过。有人说,如果天灾人祸没有饭吃了,为什么不能去地主家抢劫?有什么不正义的吗?我这时有点理解基督教的伟大了。因为十诫中有三条都是关于产权保护的: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恋他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他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一切他所有的。面对一个认同抢劫的人,说理是困难的事。宗教诉诸于神的权威,是一种有效的约束方式。如果天灾人祸,即将饿死。除了抢劫别无选择,我会怎么做?我其实也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其实,没有什么“别无选择”,替代的选项永远存在。别无选择往往只是要作恶的借口罢了。如果真的置身于假设中的绝境呢?我想:至少还可以选择有尊严的死,而不是沦为禽兽。我也不喜欢“把脑袋别在裤腰上”这种话。脑袋别在裤腰上,那脖子上顶的是什么呢?也有名言说,人的全部尊严在于思想。我不太认同这句话,但同意其中对思想的强调。就像一位朋友的文章标题我和我的思想,一刻也不能分割。人是观念的动物,我们总是在观念的指挥下选择有目的的行动。观念不仅定义利益,还定义道德。如果“人”这个词不仅是表达一种属性,还意味着某种有尊严的存在。那么,甚至可以说,是观念决定着我们是不是一个人,是不是配称之为人。我提出的幼儿园小朋友的问题来自《反常识经济学》这本书。原文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女儿,我常常带我的女儿去游乐场,在那里,我听到了别的父母告诉他们孩子的东西。在我无数的经历中,我就从来没有听说哪个父母会对他们的孩子说,别的孩子的玩具比你多,你可以去抢过来玩。我也从来没有听说哪个父母会告诉孩子,如果一个小孩的玩具比别人的都多,那么其他孩子就可以成立一个“政府”,通过投票,把那个孩子的玩具抢走。我们教孩子的东西展示了一些存在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真理。”
我现在想也许以前对人性还是乐观了一些,也许有些人就是会用暴力的逻辑教育自己的小孩。他们可以这样理直气壮的跟读者说:
——南洋富商《Yan论zi由的笑话》
司马迁用奋其私智不师古来批评一些历史上的精英,这句话令我警醒。因为人常常抛弃道德还自以为聪明。一些我曾经喜欢的奥派作者后来变成吹鼓手大抵就是这样的原因。我们常常突破底线还自以为荣,就像猴子露出屁股当作孔雀开屏来炫耀一样。我曾经写过一句文艺的话:愿我们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永不孤单。后来想这句话其实有问题,因为孤单是必然的。追求真理不是打王者荣耀,可以快乐而热闹。我把它修改为:愿我们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永不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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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来自:《浴血黑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