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们声称网红只要穿校服就不会被骚扰时,穿校服的初中生却遭遇了强奸
被咸猪手了的网红妹子就是最显著的例子,她敢露也敢反抗,她早就看清楚某些人的嘴脸了,无论我脱还是不脱,我一旦遭遇这种事我都是要被骂的,索性把自己修炼的刚强再刚强,无视你对我的满嘴喷粪,我只做我该做的事。
又有个姑娘被猥亵了,在北京飞往深圳的航班上,姑娘非常勇敢,决绝毅然的要维权,哪怕对方是星河创服的CEO,在互联网行业算有头有脸的人物。报警,抓人,取证……这本来应该是一件人人都该称道点赞的事,却被某种莫名的声音粘上了不可言说的色彩。
先是施暴者寄希望于刑侦手段破绽,接着施暴者开始建小号,用网络营销的方式洗白自己,倘若说这还只是施暴者为了脱罪与受害者的一场较量博弈,那么后面,当受害者穿着裸露的网路主播照片被扒出来之后,舆论的风向,几乎逆转!李元戎其人,利用自己的互联网资源,利用大众对荡妇羞辱幸灾乐祸的心理,完美的导演了一场令人作呕的丑剧。
那一瞬间,各路吃瓜群众再也不关心事件的真相到底如何了,再也没耐心等待刑侦最终给出的结果真相了。“网红不要脸的用性骚扰炒作;你网红不就是靠卖色的么,被摸一下又能怎样;谁让你穿那么露,穿那么露不就是让人摸的么,你穿校服出门我就不信有人摸你……”
各种污言秽语,从这些看客的嘴里喷出,如粪水一般浇到姑娘的身上。我难以想象姑娘当时是怎么撑过这个时期的。终于,守得云开见天日,刑侦手段还原了事情经过,猥亵一事坐实。
既然事实清楚,是非黑白本应当一目了然,然而针对受害姑娘本就是网红,网红等于色情服务,色情服务等于活该被猥亵的言论依旧不绝于耳,法律给了姑娘一个说法,但周遭环境里,咸猪手的罪犯居然成了无辜的小绵羊!
无独有偶,猥亵事件不久之前,另一起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件也浮出水面,它长达一年之久,这一次的受害者,还真的是个穿校服的孩子,13岁的豆蔻年华,而施暴者,能被刑法定罪的有两人,都是50岁左右年纪,堪称的上是爷爷了。
一起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一起心智更健全的人对心智不成熟者的犯罪,如果要说谁更应该明辨是非,那是一目了然的,如果是明辨是非,明知是错还要去做,这只能说一个人心术不正了。
然而,一件挺明白的事,到了路人口中,仅仅是因为这件事与性有关系,它又不明白了。孩子被反复强奸,被恐吓与施暴者发生关系,孩子求助无门,只能向日记诉说自己的无助和恐惧,恰好被身为孩子班主任的老师看到了,到这事情似乎应当有所转机,无论之前孩子遭遇了怎样的不幸,老师,理应是未成年人的守护者之一。
然而,诸君不要想的太美,你要知道,这可是强奸,跟性有关系,所以在我们这位老师的眼里,你没拼命反抗,那你肯定也有那么点意思,你相当的不自重啊。
嗯,这位老师严肃的教育了孩子要自重自爱 ,然后电话联系施暴者,打算跟对方谈谈,要求对方及早终止和孩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看,本来是个强奸犯罪行为,这位人民教师生生理解成了男女自由恋爱!
才13岁啊,刑法规定的年龄界限不重要了,强奸罪行的定义也不重要了,恐怕只有以命相搏捍卫贞操,这恐怕才是某些人心中定义的强奸——性行为是否出自能承担责任个体的自由决定这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没有守护你的贞操!
最终,恶性事件的暴露机会就这样被错过了,施暴者以工作太忙为由拒绝前往学校解决问题,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老师压根一丢丢都没想到过去报警,谈恋爱么,你情我愿的,报什么警。于是这13岁和50岁之间的“爷孙畸恋”继续进行。
终于,又一个50岁的爷爷加入此行列之中,他当着女孩又聋又哑且有点不灵光的母亲的面强奸了女孩,很难说这次强奸行为是不是仅仅出于性欲的发泄,亦或者更多的是对一个弱势家庭的耀武扬威的宣誓权力——我能轻易的把你这样,而你对我无可奈何。
事实也是如此,母亲讲不清事情经过,父亲老实巴交,家庭异常贫困,最后父母含着泪接受了一万块的私了费用。于是乎,第二个犯人也成了常客。也许对于他来说,这个行为相当于嫖娼而已。
13岁的年纪,懵懂无知的少女,却被迫站在了性的交易平台上被损害和出卖着,然后还要有人说她是自愿,说她不自重,把与她年纪不相符的责任,把她不能承受之重,强压在她稚嫩的身躯上。
终于,孩子顶不住了,买了两瓶农药决计结束自己悲惨的一生。这一次,孩子的以命相搏引起了校方注意,你以为事件因此就会开始往良性方向发展了?然而你永远无法预测现实的黑洞有多大,校方维持了与之前班主任处置的一致态度,继续教育女孩要自重自爱,报警?卖淫这种事报警也不利于她的名声,还是算了吧。
如果不是有人终于坐不住在网上发文,给当地政府写匿名写信,事件还不知道要发酵到何种地步。两个罪犯终于被逮捕,而据女孩自诉,在她满14周岁当天,下乡扶贫帮助家里安装电视天线的安装员,也通过恐吓等手段迫使自己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的女性自愿与男性发生性关系,不属于强奸,而女孩因为有之前的遭遇,遇到被恐吓要挟要求性关系时,根本不知道如何应对,仅仅因此,她主观的拒绝对方,她的经历等等一切都不能被采纳为佐证对方要求性关系违背了她的个人意愿的证据,这个扶贫安装员,就这样潇洒地躲过了刑法。
聊以慰藉的是,毕竟还有两个更重要的犯人落网了,多少也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了。似乎事情终于迎来了光明,然而我只能说,我们还是太幼稚,对黑洞的认知永远缺乏足够的水平。
女孩作为受害者,没人同情,先是退学,接着如猴戏一般的被村子里的各路人等参观,指指点点,闲言碎语,无非她如何不检点,如何勾引人,把两个正派人送进了监狱!
遭遇了咸猪手的网红妹子,在网络发声,勇敢对抗侵犯,被人以穿着暴露辱骂,说她穿着校服又怎么会被猥亵。然而紧接着,一个13岁的穿校服的小女孩,却被成年人反复强奸了一年,这算不算甩给某些红口白舌的人一记响亮无比的耳光呢?
性感的遭遇了性暴力,发育不全的一样遭遇了性暴力,其实性暴力什么时候又跟女人的外观有关系过?几年前不还有更丧心病狂的新闻,六个月婴儿遭遇咸猪手,某些看客是不是要怪婴儿尿不湿没包好太裸露太性感呢?
强奸发案率高的地区,比如伊斯兰地区,女性出门甚至包裹的只露眼睛,难道这也是一种性感么?而根据某些潜伏进公共交通工具咸猪手爱好者聚集地的朋友实际考察结果来看,性暴力犯罪者在选择犯罪对象时,反而喜欢选择穿着保守的,因为这类人一般会顾忌传统性道德评价,遭遇性暴力后担心自己名誉,不敢声张,从而帮助犯罪者逃脱处罚。
被咸猪手了的网红妹子就是最显著的例子,她敢露也敢反抗,她早就看清楚某些人的嘴脸了,无论我脱还是不脱,我一旦遭遇这种事我都是要被骂的,索性把自己修炼的刚强再刚强,无视你对我的满嘴喷粪,我只做我该做的事。
所以她敢作网红,敢秀身材,遇到侵犯也敢于抗争到底,无惧无畏,一往无前,最后终于让罪犯无所遁形,丢了工作又进了看守所,不仅最大限度的挽回了自己的损失,让正义得以声张,也给很多其他潜在受害者上了生动的一课,更威慑了诸多潜在罪犯,伸手前要付出的代价,总是要估量一下的。
而我们13岁的小姑娘,她因为观念影响,因为缺少相关知识,或者更干脆点的说,她就是弱小,以至于损害一再扩大,差点失去生命。
网红妹子确实比13岁小姑娘更有反抗的资本,但归根究底,她们都被各路吃瓜群众辱骂了,在社会偏见的习俗里,她们成了妖魔,已经被损害,还要被侮辱,面对这样强势的邪恶力量,她们依旧是弱者。
恐惧时,社会道德的批判没有站在弱者身边支持她们反抗,给予她们力量;柔弱时,社会道义没有扶起她们的脊梁,成为锄强扶弱的侠客。道若不侠,何为道?在性暴力犯罪事件中说女性不自重不检点,这根本就不是性道德审判,而是最没有道德和良知的邪恶!
是的,受害者侮辱,它不仅是把继续割着受害者磷峋骨肉的利刃,更是握在施暴者手里的自卫工具!因为你对受害者的批判,直接导致了越来越少的人有勇气站出来反击暴力,罪犯将潜行藏匿,伺机出动,寻找下一个受害者!
所以不要觉得你是吃瓜群众路人甲,你就能用你阴测测的肮脏心理去给这些受害姑娘泼脏水,你一时间嘴巴快活了,却成了施暴者的帮凶。你帮助罪犯藏匿,帮助他下定决心执行犯罪行为!
而如果没有人觉得这种声音大错特错,所有人都习以为常,那我只想说,你们每个人都是罪犯的帮凶,都等同于罪犯!无人能免于指责!
我始终相信一点,当越来越多的人听到女性的声音时,会开始正视受害者谴责的畸形文化氛围,总有一天,当你站出来时,会有更多的人站在你身后,支持你,守护你!
(本文系作者惠寄本号,作者猫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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