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少数族裔、排斥移民、侮辱女性……这么政治不正确,特朗普为啥还能赢?
一个像川普这样口无遮拦、在“女性”“移民”“少数族裔”等言论上十分政治不正确的竞选者能最终胜出,原因何在?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文章或许能帮助大家对美国的政党、竞选人制度有更进一步的了解。文章节选自英国法学家、历史学家詹姆斯·布赖斯(James Bryce)的《美利坚合众国:民主不是什么》。读罢此文,你大概就会领悟,一个靠耍嘴皮的候选者为何能一路走到现在,并因此知晓美国民主的弊病所在。
中国读者皆知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确实,这是一部伟大的著作;然而,中国读者也许并不熟悉的是,作为外国人论述美国的最为经典的两部著作,除了托克维尔的这本,另一部就是詹姆斯·布赖斯的《美利坚共和国:民主不是什么》。更为确切的说法是,《美利坚共和国:民主不是什么》是理解“美国精神”的第一典籍,而且,不会在经典作品必须承受的自然筛选进程中沦落托克维尔那样的命运的。
詹姆斯·布赖斯拥有托克维尔无法比拟的历史经验积累,他天赋的经验眼光也是托克维尔难以比拟的;《美利坚共和国:民主不是什么》一书实际上是给托克维尔讲述的一段故事,旨在告诉托克维尔:倘若站在现代大众民主体制自身的立场上而非古典共和政治的立场上看待这种体制,就完全不必有那样的忧虑和担心。
或者说,如果托克维尔告诉了我们“民主是什么”,詹姆斯·布赖斯则告诉了我们“民主不是什么”。
《美利坚合众国:民主不是什么》原版封面
以下节选自詹姆斯・布赖斯《美利坚合众国:民主不是什么》第74章:美国政治家的类型
在诸如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这样的国家,有五类政治家是有空间和需求的。
一类兼具外交才能和广阔的世界视野,可用以管理外交和殖民政策。
历史失误的积重,导致社会和经济改革的需求,这就要求第二类的政治家,即拥有建构性的立法才能。
第三类是行政官员,能凭借勤奋、技巧和节约来掌管一个政府部门。
第四类是组阁的议会战术家,他理解人性,通晓如何用取悦或者刺激手段来操控代表大会。
最后一类是民众领袖,他必定是老练的资深议员,心念国家而非议会,知道如何观察并唤起大众的情感,知道如何将一个大党召至麾下。
第一类政治家不需辩才;第二和第三类可以没有;第四类,辩才是基本的,但并非绝对;第五类,辩才不可或缺。
我们再来看美国。
在美国,第一类政治家没什么机会;联邦政府在立法领域的受限也不利于第二类;频繁变换的内阁不利于第三类。因此,我们应该主要找第四和第五类政治家。当前的美国政治似乎倾向于产生两类政治家,一是所谓杰出的议员,一是提名大会和竞选巡回演说上的候选人,类同于欧洲的第四和第五类,不过也存在能给人教益的差异。
两种类型中的第一类通常是精明、冷静、务实的实干家。如果他选择法律或商业,同样会取得成功。他过去也多半是、现在依然是开业的法律顾问和律师。他可能缺乏想象力,视野也不开阔,但能紧抓事实,敏察人心,在待人接物方面有一套。
他能出人头地本身就表明他有坚定而顽强的意志,否则肯定已在政治职业的激烈竞争中被人踩在脚下。他的独立受限于同政党保持一致的必要性,因为在美国孤立的行动无足轻重,和政党一起前进的倾向是与生俱来,一个人在放弃自己的观点时不会像欧洲人那样感到羞辱。如此的顺从并不意味缺乏力量。
至于所谓的“教养”,他通常受过最起码的影响,而且也表现出获取教养的愿望,假如他出身卑微,这种愿望会同他表面的粗俗形成奇怪的对照。他是个机敏高效的演说家,而非优美文雅的演说家,一旦放弃自身法律或行政知识的坚实基础,试图飞向更高的雄辩,他的受欢迎程度也就降到了最低。
这样一个人倒不一定非要在议会中崭露头角,也可以先从州长或者大城市的市长做起,如果能在这些职位上赢得声望,进入国会是十拿九稳,只要他有意愿。毕竟他是在行政和行政立法工作中获得他的名声。地方政府尤其适合发展此类才能,并赋予其我刚才描述过的那种特质。它造就出兼具主事的明智和合作能力的能事者。
可以更进一步说,此类才能也是过去半个世纪以来美国人民最显著的特征。他们最伟大的成就在于藉由行政管理的机巧明敏和团体原则的精熟应用给这个国家带来的内部发展。这些特征亦出现在联邦政治当中,不过总是缺乏远大的视野以及更广阔的领域所需要的政治和经济学知识的伴随。
我描述的这类人要逊色于现代欧洲所推崇的那些人,如俾斯麦或加富尔,或者还可以加上蒂萨 、明格蒂或者卡斯提勒 。不过在美国,既不存在产生卡斯提勒们的条件,也缺乏对他们的迫切需求。假如美国能多一些此类政治家,假如能统摄社会诸象,并为问题提供长远而完备的解决之道的哲学心灵,在杰出人士当中更为平常,美国也就什么都不缺了。
迄今为止这种人在参议院最为常见,他们通常是从众议院或者某个州议会起身。他们在参议员非常有用;确实,正是这些人赋予参议院长久享有但如今正在迅速失去的权威。
另一类政治家则是两项因素的产物,一是人数巨大的选民,一是出于竞逐公职而组建的不可思议的政党组织网络;它们赋予美国政治以独特性。为了鼓动大众,一个人必须擅口才;为了支配政党委员会,一个人必须通权谋。巡回演讲台和委员会会议室是他的领域。
在州、国会尤其是总统选举中,需要大量的竞选演说。这倒并没有像在英格兰那样形成常年不断的洪流——后者自1876年以来已成为世界上演说最泛滥的国家——不过要多于法国、意大利或德国。美国听众不像欧洲听众那样无知,但其批评水准也不会高到哪里去。在英格兰,是议会塑造了大多数演说家,并创造出一种政治演说的类型,美国的国会则没有发挥类似功能。
因此,欧洲人大概会认为一个靠演说取得进途的人,要么确实富于辩才,要么有着健全的思考能力,而美国人相对来说不会作此推定。然而,他肯定是有能力的。他的演讲肯定很流利,善于玩弄华而不实的修辞,能触动人的情感或想象。他可能还有幽默和迅速反击的能力。
事实上,他必须拥有取悦民众的手段,我们都知道这些手段是什么;它们本身并没有什么好指责的,不过有时也需要有判断力的听众予以纠正。
这些手段连同洪亮的声音和强有力的个性,能够让一个人走得很远。如果他再来一场准备充分的成功的演讲,加上和蔼的举止(即便不是发自内心),他将变得富有魅力(magnetism)。
如今,魅力已经置于一个美国民众领袖所具有的最高品质。拥有了魅力,他就有可能抵达权力的巅峰,反之则不然。它可以让他广交朋友,极大增强他在秘密政治领域中的势力。
除了巡回演讲中那些可见的活动,在委员会会议室或者说内部的秘密会议还有看不见的活动。秘密会议的决议随后会在委员会正式提出,之后再提交给代表大会。曾经在君主制或寡头制下由宫廷或者统治家族来搞的阴谋,在这里则交给了党魁、圈子和政治集团的领袖。
操控这些人和集团,了解他们的弱点、野心和嫉恨,利用他们的希望和恐惧,通过许诺、欺骗和恫吓来结盟,将每个党羽的利益系于肯定会忠实于党魁的、有抱负的政治家——这一切对政治家在政党体系下的晋升大有帮助。
在此类才能和演说技艺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一些阴谋家只是阴谋家,在巡回演说或者提名大会的舞台上没有用处;这样的人偶尔也会获得全国性的知名度。
首先,他可以通过保举来掌控自己所在的州;接着他可以用本州的选举人票换来在联邦政治中的影响力;最后他强行进入参议院,有时还会被自身的成就或者政客们的掌声迷惑——这些政客找到了他可以成功的充分证据——觊觎起总统宝座来。最近就不乏这方面的例子。
不过在那些士气非常低落的州,由于其特殊情况,这种阴谋家是例外。
一般来说,演说对于声名来说是基本的。然而有别于雄辩术,流利的演说术是大多数有能力的人都能习得的,在民治国家普通得如同毫无价值。演讲台和会议室之间的连接基于魅力这一品质。
有魅力的人既可以吸引个人,也能俘获群众。一旦演说不需要知识或反思——因为人民无意于重大问题,或者政党也有意回避——一旦声音的力量、遣词造句的技巧和对群众情感和偏见的附和,足以掌控怪物会议的耳朵,一个成功的演说家就可以蒙混过关,演变为政治家。
他将被推举为高级公职的恰当人选,如果他能说服经领导人提名他;因此,他的另一半活动就花在领导人身上。
有时候,一个人在拥有这些才能的同时,也会是一个精明、敏锐和务实之人,因此,两种类型就在这个人身上取得了融合。
在美国和法国的这一代政治家中都能见到这种融合,不过非常少;不仅因为最后提及的这些品质本身就罕见,也因为政党的阴谋活动不利于这种融合的发展。它使一个人的心智变得狭促,视野受到扭曲。由于习惯了会议室的晦暗,他的眼睛再也无法纵览全国性问题的广阔风景。而在竞选巡回演说当中形成的论辩习惯也极少能使一个人适合于引导议会。
在为美国增色的最伟大的公共人物身上,我们都找不到刚才所描述的特征。汉密尔顿不是阴谋家,尽管他一度实施过非凡的谋略。克莱或者韦伯斯特也不是。
除了作为思想家和作家的影响力之外,杰斐逊还拥有政党组织和管理的杰出才能,但他并非演说家;即便我们找遍整个名单,也不会发现哪个第一流的历史人物能够将操纵委员会和提名大会的才能发展到末流人物所达到的完美程度。
全国代表大会为此类政治家的特殊才能提供了最好的用武之地。要带动代表以及成千的观众,需要强有力的肺、惹人注目的姿态、演说和勇气。一个人在国会可从容自若,却可能胜任不了这个舞台。
不过,代表大会的工作,明面上的不到一半,还需私下接见代表,安排联盟,布置地雷,侦查对手,将计就计,以分肥的方式与那些贪婪的竞争者达成交易。平易的举止、机智、圆柔、在人情酬答上的名声——事实上,这些品质足以造就一个朝臣——正是提名大会的阴谋所要求、发展和完善的品质。
除了这些内在在于当前政党系统中的原因,使得第一流政治家的数量根本无法跟这个国家的辽阔幅员和无限的活力相匹配,还有两项原因来自于这个国家的宪法安排。一是国会同行政的分离,妨碍了真正的领导才能,前面已经解释过。一是各州的存在,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政治生活和政党组织。
那些在州内上升到显赫地位的人通常不会涉足全国政治。他们可以通过尽职尽责的正当方式或者成为党魁的不正当方式成为一个州的实际控制者。无论哪种方式,一旦大选临近,这些人都必须得到重视,而且,如果这个州是个摇摆州,他们还可以手握筹码,由此推进自己的仕途,而无需表现出领导国家所需的品质。
他们将更优秀的人排挤出去,使得政党的领导和管理成为儿戏,甚至超过了分肥体制和提名会议系统所欲求的。州的选票在国家政治中的作用,恰如基层选区选票在城市政治中的作用,实际上是一件可由党魁或者圈子任意支配的商品;一个人若能影响到,那么他的权力就会超出他的个人优点所赋予他的权力;同州的党魁交上朋友,并且一起“合伙”或者合作的技巧对于一个全国性政党的领导人来说,非常有价值,即便不是至关重要的。(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新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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