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査道炯:中国在国际谈判中应有具体主张,而不是一味提“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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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贸易国,中国经济的一举一动备受瞩目。展望2017年,世界经济仍处于重要的转型期,中国能否加快新旧动能“交棒”、继续成为世界经济的“压舱石”,是国际社会密切关注的问题,更是此次达沃斯论坛的焦点论题之一。
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当下,身为主要参与者和贡献者的中国要如何进行战略布局,真正成为世界舞台上“不可替代”的角色?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查道炯从三个方面撰文阐述了他的见解。
以下为正文:
中国如何变得“不可替代”?
从总体上看,中国是否在全球化进程里发挥领导作用是一个抽象成分更高一些的话题。一个国家、一个经济体,如何在全球贸易、投资、产业链条中具有某种程度的不可替代性,才是更可触摸的问题。我想分享对三个话题的观察。
第一,在处理中外经济关系的时候,我们绕不开的一个问题是“投资对等”。这是我自己的翻译,英文表述是Investment Reciprocity。更多的时候,这个概念的中文表述是“投资互惠”。但是,英文所要表述的意思是互为前提,“你给我,我才给你”。换而言之,“你没有满足我的要求,我也就不会满足你的要求”。
中美之间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如果追溯历史,从1982年就开始谈了。过去八年,双方政府的谈判部门都很努力。它们间的距离,从本质上说,还是这个“对等”怎么定义。
对于国企(state-owned enterprise, SOE),中外之间对什么叫“国企”都有很不同的看法。英文里出现了“state-related enterprise” (和国家有关的企业)的表述,后者所指范围更广。而在中文里,通常意义上我们讲的国企是各级国资委纳入其管理体系的企业。不少外国谈判方对中国的国企改革有它们的要求。 这样,中外之间的对话、谈判,就有我们有时候没看到的距离。
那么,任何一个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里都涉及“边境前、边境上和边境后”三个环节,中方下一步应该怎样行动。中方在历史上对诸多的“边境后”的要求有所保留。我们未来要研究的问题,绕不开回答中方“投资的准入条件到底有哪些”,中方如何定义“投资对等”一类的问题。
第二,无论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还是TPP,、中日韩自贸协定,除了刚才讲的“投资对等”外,还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从国际产业链的扩大的角度去分析哪些国家应该纳入谈判。我个人认为,仅仅是从外交战略层面来看问题,就太简单化了。 TPP谈判策略的一大不足甚至错误就是它着眼于参与成员间的“贸易转移”而不是“贸易创造”。 其结果是,多数成员都发现,即便实施,也对自己的贸易增长贡献不大。
其次就是谈及TPP中也涉及到的“如何组成投资人和国家、政府之间的争端解决机制”问题。TPP在美国之所以被否决,核心问题在于一部分美国人认为它的投资纠纷解决安排侵犯了美国的司法主权。另外,TPP在美国未能获得成功不应归咎于特朗普,美国国内反对TPP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倘若TPP真的对美国有利,为何要高度保密到谈判完后民众才能知道它的内容?
那么,中方参与或是主导一个区域贸易协定的谈判,其它国家也会期望中方在类似的实质内容和谈判过程设计等问题上拿出具体的应对方案。 我们自己要有主张,不能简单地用包容”一类的表述去表态。
第三,特别是在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希望更快治理好雾霾这个挑战越来越突出的背景下,气侯变化对中国而言是一个尤其重要的话题。我个人的看法是, 调整中国的能源结构,推动能源清洁消费应该是纲。 执行《巴黎气候变化协议》应该是目。其实,巴黎协议的基础是国家自主贡献(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INDC)。实际上,该协议并没有一个共通性的要求。
这个话题相当复杂。从处理中外关系的角度看,除了实施提交给《巴黎协议》INDC这个方案外,还有没有别的办法能促成国内能源结构改善?例如, 加快达成中国和海湾合作组织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应该有助于挤出我们国内化工项目的重复建设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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