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个税改革的逻辑

导 读

8月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新个税法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另外,还有多项支出可抵税。

有观点认为,个税改革肯定是要在总体上实现增税的,也就是低收入者减税,高收入者增税。对此,资深媒体人马继鹏近日撰文指出,每次税改考虑的两个首要因素,一个是公平,即税收的调节作用,包括收入的调节,也包括对产业结构的调节;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扩大税源,即税收的征收范围。“所以,如果个税改革能让公众感觉到公平,也能增加国家收入,那就已经很成功了,个别人的呼吁可以忽略。”


8月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减除费用。

会议结束后后,全国人大机关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负责人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等有关问题举行发布会。会议要点如下:

► 要点一:个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基于三方面考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

一是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统筹考虑了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后综合确定的。

二是这次修法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还新增了多项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级距,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不同程度的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

三是在税法审议过程中,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又增加了两项扣除,一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二是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这样使得相当一部分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进一步提高。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

► 要点二:5000元个税“起征点”今后还将动态调整

关于个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强调,5000元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今后还将结合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的几次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就能充分地说明这一点。

► 要点三:个税法为鼓励创作 稿酬所得扣除20%后再“打七折”

关于在草案二审稿中新增了关于劳务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除20%费用的标准,程丽华表示,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委员、专家和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对纳税人取得的稿酬等收入允许扣除相关成本费用,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采纳了上述建议,平移了现行税法规定,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也就是说,按照原收入额打八折后计算纳税。同时为鼓励创作,稿酬所得在允许扣除20%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给予再减按70%计算的优惠,两项因素叠加,稿酬收入实际上相当于按5.6折计算纳税。也就是100元的稿酬收入,按照56元来计算纳税,大幅降低了税负。

► 要点四:四方面发力确保新个税法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司刘丽坚表示,从现在到10月1日,时间只差30天,确实时间很紧,税务机关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征管操作办法。二是抓紧做好信息系统升级准备工作。按照每月5000元费用扣除标准和新税率表同步调整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三是抓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辅导,尤其是重点培训我们办税服务厅和12366等一线窗口人员,及时准确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四是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服务到位,征管到位。

► 要点五:下一步将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规定

程丽华表示,修改后的税法设立了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根据税法授权,国务院下一步将对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是一次全新的尝试,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和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这一项政策平稳实施,有关部门将结合现有征管条件,对有关制度本着简化手续、便于操作的原则来设计。初步考虑对专项附加扣除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既要保障纳税人方便纳税,相关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又要体现政策公平,能够使广大纳税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减税的红利。

刘丽坚表示,在具体操作中,初步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申报就能扣除。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就能享受扣除。申报时尽量减少资料报送、简化办税流程,相关资料和凭证尽量不用报送到税务机关。

二是预缴就能享受。个人还可以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单位就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大家在每个月的预缴环节就可以享受到改革红利了。

三是未扣可以退税。如果大家没有将自己的相关信息告诉单位,预扣预缴环节没有享受到或者没有享受到位的,大家也不用着急,可以到第二年办理汇算清缴的时候申请退税。

四是多方信息共享。在这次个税改革中,税务部门将与多部门实现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对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让信息多跑网路,让纳税人少跑马路”。

► 要点六:个税收入贡献将来可能还有所上升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个税法确定了5000元的“起征点”,并增加附加扣除,5000再加扣除以后,和原来3500标准相比纳税人数将大幅下降。个税修改后,纳税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由44%降低至35%。我们国家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占的比重和发达国家相比占的比重还比较低。但跟以前相比有所提高。随着经济发展,大家收入在提高,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收入分配,以后将会有越来越多人进入个税缴纳行列,个税税收收入贡献可能还有所上升。


有观点认为,个税改革肯定是要在总体上实现增税的,也就是低收入者减税,高收入者增税。资深媒体人马继鹏近日就此问题发表文章《个税高速增长之谜》,全文如下。


个税高速增长之谜

by 马继鹏

最近,个税法正在进行第七次大修,不仅上调了起征点,还首次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概念,力度在历次修订中是最大的。

每一次修订,公众最关心的就是税负能不能降低,留到自己口袋中的钱能不能更多。官方媒体也都在极力科普,修订会减轻税收负担。

比如,在这次个税法修订过程中,新华社就说:“个税法第七次大修,带给亿万纳税人的远不止减税。”

《人民日报》也称:“根据目前方案测算,月收入万元纳税人税负将降低74%以上。”“教育、医疗及住房等专项扣除的增加,也将大大减轻老百姓税收负担。”

所以,一切都看上去那么美好。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方面公众没有感觉到税负减轻;另一方面,中国的个税收入还在大幅增长。

01

财政部7月份发布的数据显示,1-6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累计为91629亿元,同比增长14.4%,其中个税8127亿元,同比增长20.3%,在所有税项中增幅最大。

8月份,财政部发布了7月份的税收数据,1-7月,个人所得税累计9225亿元,同比增长20.6%,总额已经超过了2015年全年8618亿元的个税收入。

为了更全面的反映中国的个税收入增长情况,我查了国家统计局1999年至今的数据(无1999之前的数据),见下图。

自1980年我国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月后,我国先后3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个税起征点,分别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

从个税起征点上调对个税收入的影响来看,2006年那次调整并未让个税收入减少,2007年的个税收入增幅还加快了(曲线更陡),为3185.58亿,比2006年增加了731.8亿,而2006年和2005年相比,只增加了358.8亿。

再往前看,个税收入每年的增幅大概在200-400亿之间,增速一直比较缓慢。

和2006年那次相比,2008年和2011年那次起征点上调,对之后的个税收入影响较大。从图上可以看出,2009年个税收入为3949.35亿,只比2008年增长了227.04亿元。

2011年的个税起征点现在来看是非常低的,但和2006年相比,增加了1500元。幅度其实还是不小的。因此,那次调整对2012年的个税收入影响也是最大的。

从图上可以看出,2012年中国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5820.24亿元,同比下降3.9%,比上年增速回落29.1个百分点。这是1999年至今唯一一次个税收入下降。

当年,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就指出,2012年个税收入下降主要受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以及调整工薪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税率结构等减税政策的影响。

据测算,从2011年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升至3500元,约有6000万人免于缴个税。

另外,当年的个税减少还和房价下跌有关,房价下跌会导致财产转让所得税相应减收。数据显示,2012年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二手住宅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达到49个。

不过,从上图可以看出,2012年以后,中国的个税收入就开始大幅增长(曲线明显陡峭了),2014年之后的几年,每年增速都在1000亿以上。

具体来看,2015年个人所得税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2016年个人所得税10089亿元,同比增长17.1%;2017年个人所得税11966亿元,同比增长18.6%;今年上半年增速直接飙到20%以上。

02

这几年(2014年以后),不管是经济增速还是财政收入的整体增速,和前几年相比都开始放缓,但个税收入增幅不仅没降下来,还加快了。

对此,比较权威的解释是,因为居民收入增加,以及财产转让所得税大幅增加导致的,因为个税是所得税,理论上挣的越多,缴纳的税也就越多。

比如,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就认为,在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和积极就业政策持续发力的支撑下,城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居民收入平稳增长,进而带动了个人所得税的增长。

2017年,个税收入已经占全国总税收收入比重的8.29%,首次突破8%,并在GDP中占比达1.45%。个税已成为中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

用收入增长快来解释个税收入增长快似乎也是合理的。

以2016年为例,个税收入首次突破万亿大关,达到10089亿元。分城市来看,上海以1482.7亿元的个税收入位居榜首,北京以1428.15亿元紧随其后。

京沪是我国目前仅有的两座个税收入超过千亿元的城市。很明显,这两个城市不仅人口数量多,主要是居民收入比较高,很多高收入行业都集中在北京和上海。比如金融、互联网等。

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收入越高,税率也就越高,被征收的个税绝对额就更高。所以,北上很多人每个月的个税纳税额都超过了三四线城市员工的工资了。

不过,也有人质疑,既然个税增速和收入增长有关,为什么个税每年能增长20%左右,为什么收入没有同步增长?

对此,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解释称,个税和工资增幅并不是成比例增长,个税大幅增长有很多原因,其中存在部分税制不合理的因素。

比如,2014年,个税增长12.9%;2015年,个税增长16.8%;2016年,个税增长17.1%;2017年,个税增长18.6%。

而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信息,北京市计算社保的工资基数2014年为69521元,2018年为101599元,工资年均增长10%左右。个税增幅和工资增长并不匹配。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有人举了个例子,假设纳税人收入10元,要纳税1元;在这10元的基础上,纳税人又收入10元,那对第二个10元就要征税2元。在这个规则下,纳税人的收入增长是100%,税收的增长是200%。

03

如果你还想不通,看看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的解释就明白了。

高培勇之前在接受采访时说,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肯定是要在总体上实现增税的,也就是低收入者减税,高收入者增税

所以,每次税改(不仅是个税)考虑的两个首要因素,一个是公平,即税收的调节作用,包括收入的调节,也包括对产业结构的调节;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扩大税源,即税收的征收范围。

以增值税为例,近年来税务局通过金三系统、电子底账系统、海关完税证唯一性标识、纳税人实名制认证等手段,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开,导致增值税高于整体税收增长。

再来看看消费税,按理说现在大家都在说消费降级,同时随着电动汽车的发展,成品油使用量增速也在下降,但今年前7月国内消费税7773亿元,同比增长16.2%。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税务机关破解了成品油贸易企业变名销售逃避消费税的逃税手法,对全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导致消费税收入大幅增长。

同样的道理,个税的征收范围也在加大。国家也在通过加强征管打击偷漏税增加税收收入。

所以,国家个税收入高速增长也就很好理解了:

第一、纳税的人多了,也就是税源会越来越广。

第二、居民收入普遍增加,个税起征点过低或高收入档次的税率过高,都会明显增加个税收入。

第三、国家税改的目的其实不是为了降税,减少一部分人税收的同时,也增加了另一部分人的税收。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说的很对,个税与社会保障制度搭配可以起到“抽肥补瘦”的作用

所以,如果个税改革能让公众感觉到公平,也能增加国家收入,那就已经很成功了,个别人的呼吁可以忽略。

上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真话财经”


近期文章精选:

货币和信用,如何真正理解这个困扰经济学家的世纪难题?

通往高收入经济体之路

换个角度看外贸依存度:  逆差国一定胜券在握吗?

金融委的风险化解思路

债券违约潮真相剖析:这些风险点一旦爆发,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成立于2008年4月12日,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非官方、非营利性金融专业智库平台,专注于经济金融领域的政策研究与交流。


CF40旗下有四十人和新金融两大实体型智库系列,分别包括四十人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四十人金融研究院和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北方新金融研究院、上海浦山新金融发展基金会、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此外,CF40与国家开发银行、清华大学、丝路基金、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共同发起成立了“丝路规划研究中心”。


CF40每年召开双周圆桌会议、金融四十人年会、国际学术交流研讨会等百余场闭门研讨会,开展课题研究近30项,出版周报、月报、要报、《新金融评论》以及经济、金融类专著共计100余册,受到决策层领导重视和经济金融界人士高度评价。


关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请长按下方二维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