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 广期所总经理朱丽红:关于碳市场和碳排放权期货的思考
全国碳市场正式上线交易,碳排放权期货还有多远?
7月16日上午9点30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市。综合媒体报道,首日碳配额开盘价为48元/吨,首笔交易成功的全国碳交易价格为每吨52.78元。
碳排放权期货是碳交易产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此前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品种”。
那么,碳排放权期货对于完善碳市场体系,助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究竟可以发挥哪些作用?上市碳排放权期货具体还需具备哪些条件?做好哪些准备?
在全国碳市场上线前夕,应CF40研究部邀请,广州期货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朱丽红分享了她的思考。
以下是全文内容,原文成稿于6月25日,今日发布,以飨读者。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
建设一个价格有效、稳健运行、期现联动的全国碳市场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至关重要。广州期货交易所作为全国性期货交易平台,将积极探索碳排放权期货市场建设,发挥好期货市场定价、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功能,引导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一、碳排放权期货可从发现价格、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市场边界和容量等方面促进减排
碳排放权期货市场是对碳市场体系的丰富和完善,对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能发挥独特作用。
一是提供有效定价。碳排放权期货市场作为现货市场的有益补充,通过市场各类交易者的撮合交易、中央对手方清算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碳市场体系的市场化程度,可提供连续、公开、透明、高效、权威的远期价格,缓解各方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的认可接受度。
二是提供风险管理工具。碳排放权期货市场为控排企业提供碳价波动风险管理工具,降低因碳价变化带来的经营压力,调动控排企业压减落后产能、实现绿色转型的积极性。同时,碳价与能源、气候、经济结构转型等紧密关联,其他领域的企业也存在碳风险敞口,同样可以利用碳排放权期货管理风险,提前锁定碳成本,安排节能技改或市场交易。
三是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入碳排放权期货市场,一方面能够通过交易为运用节能减排技术、开发自愿减排项目的企业带来收益,替代部分国家财政补贴,形成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引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对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业等低碳产业的投资,促进碳减排和经济清洁低碳转型。另一方面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利用期货市场的远期价格信号提前优化调整绿色低碳政策,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
四是扩大碳市场的边界和容量。碳排放权期货将碳排放权从实物形态转化为合约形态,使投资主体可以不直接持有现货,而是通过持有期货合约并不断向远月移仓的方式长期投资于碳市场,既满足了社会资本对碳资产的配置和交易需求,也不干扰控排企业正常使用碳排放权,还为碳证券、碳基金、碳期权等其他金融产品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完善的法规制度、良好的市场参与度和严格的监管机制是上市碳排放权期货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是完善包括配额总量控制、配额分配、碳排放监测及核查、履约、信息披露等机制在内的完整的碳市场交易制度,为期货交易奠定良好的现货基础。如配额总量及年度变化率影响企业的套期保值计划,控排企业持有的配额与实际排放量的差额影响期货的可供交割量,配额注册登记和履约清缴方式影响期货的交割方式,履约时间则会影响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设置。
二是扩大碳市场需求,拓宽市场参与主体范围,更好发挥期货市场功能。围绕碳减排目标的实现路径,将其他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更多负有减排义务的企业纳入碳交易体系,提高市场流动性,使市场信息交换更充分、定价更有效。同时,丰富碳市场期现货交易品种,提供满足控排企业实际需要的碳金融产品,助力企业实现低成本减排或获取收益。
三是建立健全规范碳交易的监管制度体系,保障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作为期货交易监管部门,已有较为成熟的期货市场建设经验,为碳排放权期货市场提供安全发展的基础。由证监会、地方证监局、期货交易所、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业协会构成的“五位一体”监管机制,通过强化期货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多方联动,对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全面监管。除了国际市场通用的保证金、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大户持仓报告等风险管理制度之外,我国特有的账户穿透式监管、“一户一码”制度、强行减仓、强行平仓等制度也能有力保障碳排放权期货的稳健运行。
全国碳市场即将开始运行,还需进一步观察上述条件是否具备。目前,广期所正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积极稳妥推进碳排放权期货研发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关注碳现货市场运行及制度建设情况,密切联系行业企业,紧贴现货市场实际需求,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完善合约规则设计,在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品种。
三、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提升碳市场参与者对金融工具的认知、理解与运用
市场的核心价值在于市场参与主体进行“交易”,因此要实现碳市场对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促进作用,除做好市场建设外,还需加强市场主体建设,夯实市场发展基础。
一是优化控排企业参与碳排放权期货市场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控排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目前发电行业可以参与市场,虽然行业配额已经达到了一定规模,但发电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足,导致市场活跃性不够、定价效率不高。各主管部门要凝聚共识,发挥合力,充分认识碳排放权期货在定价、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清理控排企业参与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和引导相关行业企业参与市场,提高行业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更好发挥市场配置碳资源的作用。
二是积极发挥广期所在培育市场方面的专业性,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参与期货市场的能力建设。广期所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将其他期货衍生品市场的经验运用到碳排放权期货市场上来,鼓励企业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碳金融工具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提高运用碳金融工具的意识和水平。通过培训活动,让市场参与者充分认识碳交易的特点,深刻理解碳排放权期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用”,帮助企业学会参与市场。
三是引导控排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企业自身参与碳排放权期货市场提供制度遵循。控排企业参与碳金融市场,需要建立一套符合自身经营需要、完整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体系,从落实监管责任、严守套保原则、有效管控风险、规范业务操作、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报告制度等方面规范控排企业开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原则、制度和流程。
监制:卜海森 李俊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