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情下仍应重视养老第一支柱地位,同时建立统一个人养老账户
提要
近期,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举办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期间围绕“人口老龄化与多支柱养老体系建设”展开研讨。
会议认为,我国老龄化进一步加剧,养老三支柱当前面临三大问题:一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均衡;二是就业出现非正规化趋势,企业年金难以覆盖灵活就业群体;三是居民可支配收入较低,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够大,不足以支撑第三支柱发展。
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借鉴。美国个人退休账户的建立推动了第三支柱的发展,但目前也面临第一支柱入不敷出、第二支柱收入不确定性增加等问题。澳大利亚通过减税降费、取消准入门槛、允许额外的自愿缴费、推出退休收入契约等措施改进第二支柱投资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加强养老金贷款计划,允许个人进行房产抵押借款,以促进第三支柱发展。
与会专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充分考虑国情,重视第一支柱基础地位;第二,打通二、三支柱,统一构建个人养老账户;第三,发展第三支柱,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第四,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国际沟通与共同协作。
* 本文系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系列简报,内容主要来源于外滩云峰会七“人口老龄化与多支柱养老体系建设”。
”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外滩云峰会七“人口老龄化与多支柱养老体系建设”现场
我国养老三支柱面临的挑战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老龄化程度在进一步加深,65岁以上老龄人口达到1.91亿,占总人口比重为13.5%。
与会专家认为,我国老龄化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我国老年人口群体规模将长期保持全球最大;二是我国是主要经济体中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老龄化程度预计在2050年之前超过发达国家;三是我国老龄化体现出“未富先老”,与世界各国相比,我国老龄化排名远高于人均收入水平排名;在相同的老龄化水平下,发达国家人均GDP是我国的2.3到5.9倍。
人口老龄化进程将会深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对养老体系建设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当前我国养老金结余占GDP比重约为12%,其中第一支柱占比为62%,第二支柱占比37%,第三支柱占比极低,发展仍不均衡。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蔡昉认为,目前养老金体系面临三方面问题:
一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均衡,不同种类保险的领取人数和金额不成正比,不同单位属性的领取金额存在巨大差别;
二是就业出现非正规化趋势,灵活就业群体规模日益增长,存在就业不稳定、工资不稳定、就业合同关系不稳定等问题,使企业年金难以覆盖,制约了第二支柱的发展;
三是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仍处于较低水平,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还不够大,不足以支撑第三支柱发展。
据联合国预估,2050年全球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21亿,每6个人中就有1人在65岁以上,老龄化成为各国养老体系共同面临的挑战。与会专家认为,发达国家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多支柱养老体系建设经验可供借鉴。
美国当前养老金结余占GDP比重约为180%,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占养老金总规模比重分别为7.7%、53%和38%。
与会专家认为,美国过去通过建立个人退休账户(IRA),实现了税收优惠的公平性和不同养老金计划之间转移的便利性,一部分第二支柱资金投资于第三支柱产品,有力支持了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发展。同时,第二、三支柱的发展减缓了第一支柱的压力。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瑞穗金融集团讲席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王江认为,美国的养老体系在发展中面临两个突出的问题:
一是现收现付制度下第一支柱缺口巨大,未来可能入不敷出。美国为典型的“先富后老”,但养老体系仍面临巨大压力。美国财政部发布的社保信托基金报告预测,美国社保退休基金将于2033年耗尽。
二是美国的第二支柱发生结构性变化,养老收入的不确定性增加。美国企业早年间对员工大多提供固定收益养老金计划(DB Plan),投资风险和组合管理全部由企业承担,对养老收入有一定的保证。但由于这些企业不能有效地管理养老资产,固定收益养老金计划的比例逐渐下滑,要求风险和收益由雇员自己承担的养老金固定缴款计划(DC Plan)的比重逐渐上升。
澳大利亚养老金、金融服务与数字经济部长Jane HUME认为,老年人口增加对养老、医疗等基本服务造成越来越大的压力,激活储蓄型和消费型资产是提供足够退休收入的最有效方式。
澳大利亚退休收入体系尚不存在缺口,第一支柱为政府资助的养老金,覆盖率约为71%;第二支柱为强制性的、主要由私营企业出资的固定缴款退休储蓄计划即年金,目前规模超过3.3万亿澳元,约占澳大利亚GDP的160%,在制度设计上年金可以自由地在不同基金之间携转;第三支柱为自愿储蓄,并通过个人退休储蓄账户对不同来源的资金实施相同的税收政策。
Jane HUME认为,澳大利亚养老体系存在两个问题:
首先,作为第二支柱,年金的投资不透明,导致效率低下、表现不佳,进一步加剧了结构性不平等。对此,澳政府通过消除无意义的多账户、避免重复收取行政费用和保险费、取消准入门槛、允许额外的自愿缴费、推出退休收入契约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年金制度的覆盖面、灵活性和有效性。
其次,自愿储蓄作为第三支柱,并不包含许多退休人群的主要财富,例如房产。对此,澳政府加强了养老金贷款计划的灵活性,允许个人在退休后通过这一自愿参与的政府项目,以房产净值为抵押借款来补充收入,并推行“无负资产担保”,确保个人的债务不会超过其房产价值。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多支柱养老体系建设任务具有长期性,需要综合考量经济、金融、环境、科技等多种因素。专家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体系整体制度设计,既要不断扩大覆盖深度和广度,又要实现更高的灵活性,兼顾公平和可持续,推动三支柱均衡协调发展,形成良性有序的长效养老机制。
第一,充分考虑国情,重视第一支柱基础地位。专家认为,当前我国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发展不充分是由国情决定的,三支柱的比重短期内难以彻底改变。当前仍要重视第一支柱的基础地位和基本保障功能,更加注重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才能充分为老百姓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才能为实现共同富裕保驾护航。
第二,打通二、三支柱,统一构建个人养老账户。专家建议,参考发达国家个人养老账户的重要作用,应建立统一的个人养老账户,建立统一的管理系统和信息平台,通过统一个人账户体系,既可以实现二三支柱信息和资金更有效对接,也有利于宏观调控和风险管理,使账户持有人的资金与产品更加匹配。
第三,发展第三支柱,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专家建议,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能够对一、二支柱形成重要补充,要完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总结税延养老险试点的经验教训,研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税收优惠额度、简化流程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升试点的吸引力。
第四,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国际沟通与共同协作。专家认为,在我国养老体系发展还不完善的阶段,国际经验有许多可以借鉴之处。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一些发达国家养老体系与我国面临相似问题,更需要各国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探讨解决对策。此外,应积极鼓励养老金管理机构与国外先进机构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养老资产的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