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保监会鼓励并购出险房企优质项目,房企债务困境有望缓解
在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持续得到满足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的风险化解工作也迎来新的政策护航。
近日,央行、银保监会出台《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银行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的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
通知主要围绕六方面内容展开,包括: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并购融资顾问服务、提高并购服务效率、做好风险管理,以及建立报告制度和宣传机制。
并购是房地产企业重要的风险化解手段之一。记者了解到,该通知的一大看点就是,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一些出险和经营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值得注意的是,被兼并收购的对象应为项目而非企业股权。
支持优质项目并购 推动行业风险化解
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稳妥有序地开展房地产项目的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的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一些出现风险和经营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
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对记者表示,这其中有若干方面值得注意:兼并收购的主体是优质房地产企业,包括大型民营、国企和央企等。被兼并收购的对象为优质项目,而非过去大家所熟悉的企业股权。通过兼并收购房地产项目,可以促使一些经营不善,且尚未濒临破产的优质房地产企业“瘦身”、防范化解风险。
该人士还表示,此前一些银行有意向为收购优质房地产项目的企业发放并购贷款,但因具体操作细则、监管方向和要求等方面尚未明确,在具体实施落地过程中有所顾虑。而本次通知出台的一大目的就是为了打消市场的这种顾虑。
相关工作已在积极部署与推进当中。据悉,央行与国资委已于近期召开会议,引导优质主体基于市场化的原则做好项目并购工作。此外,央行与银保监会也在近期就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召开会议,部分主要银行参加会议。会议还要求,对于出现风险和经营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银行不要盲目抽贷断贷。
明明债券研究团队认为,地产行业目前已经进展到信用重构的关键阶段,一部分公司需要实质去杠杆,少数公司需要变卖资产,甚至债务重组。但是可以预期的是,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金融政策也会注重逆周期调节。在债务出清后,房地产行业会平稳健康发展。
债券融资回暖“活水”为行业注入信心
债券融资是房地产行业“补血”和化解风险的重要途径。通知要求,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的兼并收购。
为了配合发债融资,通知一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并购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提高发行效率;另一方面,鼓励其投资并购债券、并购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实际上,债券市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房地产项目或资产的收购,已先行一步。12月1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举行房地产企业代表座谈会。
据参会人士透露,交易商协会将重点支持符合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企业注册发行中长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优先用于补充已售在建项目的资金缺口,以及用于房地产项目或资产的收购,积极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多重利好信号释放的背景下,房企债券融资步调明显加快。12月以来,碧桂园、重庆龙湖等多家房地产企业宣布启动发行中期票据、供应链ABS等。12月8日,招商蛇口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并购票据,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兼并收购。
一系列融资活动陆续落地,不仅为房企补充“活水”,也为房地产行业注入了信心。“近期,房地产调控政策边际有所调整,整体以稳为主。在政策的支撑下,房地产行业经营和融资、一二级市场都现出边际改善,包括销售降幅趋缓、按揭贷款增速企稳、银行间和交易所产品陆续发行、二级利差阶段性有反弹。”中金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团队表示。
业内人士预计,随着政策回暖,金融市场将继续为优质房地产公司提供融资渠道,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和金融形成良性循环。
提高并购服务效率
在并购融资顾问服务方面,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客户和网络的渠道优势,整合信贷、投行、金融市场业务资源,提供融资顾问服务,加强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匹配并购双方的需求,提升并购成功率。
为提高并购服务效率,通知还要求,加快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贷款的审批流程,提升全流程的服务效率;对于风险可控的项目,可以提前启动尽职调查、信贷审查;配合并购双方推动地方政府优化被收购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管理,加快权证办理等支持措施,从而为并购融资营造良好环境。
此外,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风险管理。要求金融机构按照穿透原则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同时要严格遵守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监管要求。加强并购贷款的风险控制和贷后管理,做好资金的用途监控。
通知还表示,建立报告制度和宣传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贷款的报告制度,按月向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报告开展并购金融服务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积极配合并购双方披露项目并购和金融支持的信息等。